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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我膨胀吗?”

    “你没事吧?有事说事,我正忙着呢!”程好在电话里道。

    “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最近有没有发现我膨胀了?”贺新忙道。

    “我哪知道你有没有膨胀,你又不天天在我眼跟前!哎,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突然想起来问我这个?”

    “今天郝哥说我最近膨胀的厉害,可我仔细想想,明刘思蒙来自一个不一般的家庭。如果说女人吸引男人往往就是出色的容貌,而男人吸引女人除了容貌同时还有自身的气质。显然刘思蒙是满足了这两点才会赢得叶星雨的垂青。

    只是当贺新真正代入到刘思蒙的这个角色中,重新再精读剧本的时候,不由冷汗都下来了。

    比如: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一开始贺新同样认为叶星雨这样对袁定国很不公平,如同自己一心一意对一个女孩子好,但换来的结果是女孩投入了另一个男孩的怀抱,这令谁都不能忍受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叶星雨不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而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唉,果然是舔狗不得好死啊!

    打个浅显的比方,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这就是贺新为什么冷汗都下来了,因为他原本也是舔狗,只是他比袁定国幸运的是,他已经把女朋友搞到手了,哪怕将来真的有米饭,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难度。

    当然,再细品贺新发现其实促成叶星雨的第一次还有不少客观原因。

    首先是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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