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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赶出去(1 / 2)


陈鹏把持不住了,那双淫秽的手在付新月身上四处摸索。

躲在门外的万云曦暗笑着,付新月啊付新月。

“陈导,那我的角色?”付新月身上的吊带也有些倾斜。

“嗯,你的角色没问题,明天来试吧!”陈鹏想吸血鬼似的吸允着付新月身上的香味。

“陈导,人家想要买衣服,你给人家钱,可以不?”付新月摇晃着陈鹏的手。

钱,只要有钱,我就又可以过上了千金的生活。

再也不用事事自己做,没有保姆,没有衣服的日子就会到头了。

到那时候,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要有钱,就没有什么买不了了。

钱,只要这个色鬼给了我钱,我就能过上我梦想的生活了。

“哟!原来你也喜欢钱!”一听到付新月喜欢钱,陈鹏知道自己机会来了。

可以用钱买了付新月,让她为自己所用,让她成为自己的“奴隶”。

陈鹏示意付新月做到自己腿上。

付新月为了钱,哪敢不从?乖乖的从陈鹏旁边坐到了他的腿上。

双手环绕着陈鹏的脖子,带着青楼风尘女子的声音在陈鹏耳边细言道,“陈导,您这是想做什么?”

陈鹏看着与自己近距离的大胸,咽了口唾沫,“你不是要钱吗?做我的情人,我给你钱!”

付新月从陈鹏耳边转头,难以置信的看着陈鹏,“情人?”

“对,只要你做了我的情人,你还怕没钱?”陈鹏色眯眯的眼神盯着坐在自己怀中的付新月。

此时的付新月,只觉得恶心,她居然要为了钱而做眼前这个色鬼的情人。

她不要,她不做。

但这个念头立马被付新月脑海中的念头扼杀了。

不,没有钱她付新月算什么?

只要有钱,她付新月就可以吃香喝辣。

只要有钱,她付新月就可以请保姆,买衣服,住大房子。

对,钱,钱是万能的。

“好,我答应你。”付新月经过“深思熟虑”后,最终答应了陈鹏,做陈鹏的情人。

“那小宝贝,我们就来做一些情人应该做的事!”陈鹏迫不及待的将付新月的吊带裙掀起,将吊带裙的裙带往下扯。

边用变态的语调说道,边疯狂的啃咬着付新月的脖颈。

“你们给我住手。”正当陈鹏和付新月玩得真嗨时,一个穿着休闲运动服的年轻男子闯进来。

两眼环视了一下房间,不由分说就把躺在床上的付新月拉起来。

“哥,你放开我!我不要你管。”付新月挣扎着,她可不想就这样和钱告别,她可不想就这样和女一号告别。

倒是万云曦,看到付志林,识相的下了楼。

“妹妹,我们虽然没钱,但我们没必要这样为了钱而出卖自己身体不是?”付志林好说歹说,可付新月一句也没听到耳朵里。

“你怎么那么顽固不化!跟我走。”付志林拉起付新月的手就向会所大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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