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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救人(1 / 2)


拖林遇的福,洛瑾初吃完早饭后顺理成章的向父母提出,要和林遇一起坐地铁上学,并详细阐释了坐地铁上学的诸多好处,洛父洛母自然是同意了。

洛瑾初出门的时候,林遇已经在洛家门口等他了。不得不说,校服真的是检验男生颜值的利器。林遇本身就高高瘦瘦的,配上棱角分明的脸,根本就丑不到哪里去。更别提林遇的眼睛完全称得上是点睛之笔——透着少年特有的明亮,笑起来的时候,说上一句“眼睛里有光”是完全可以的。

因而让洛瑾初可惜的一点就是,林遇平时很少有那种活泼开朗的阳光的笑脸,大部分时候,他看上去都是懒洋洋的,给人一种似笑非笑的感觉。林遇那种令人惊艳的笑容,洛瑾初从小到大也没看到过几次。

见到洛瑾初出门,林遇招手示意了一下,便率先向小区门口走去。洛瑾初也迅速跟上他的脚步,两人便肩并肩,聊着天去往地铁站。

这天虽说是第二天上学,但也只是第一天上课,所以倒也没什么事。大部分老师只是简单的说了说这学期的教学计划,有些老师则让同学们简单的来了个自我介绍——毕竟是分班后的新班级嘛,还是有很多人彼此是不认识的。

洛瑾初的新同桌叫做赵妍,是个短发的、脸圆圆的,很可爱的小姑娘。碰巧洛瑾初也是活泼且话比较多的类型,所以两人虽然还保持着一定的“新认识的同学”的距离,却也是相谈甚欢。

新的班主任也很年轻,看起来就是性格很好、不拖沓的人——这点洛瑾初从昨天的早放学上就看出来了。总体而言,洛瑾初很喜欢自己新班级的氛围,她觉得自己在这个新班级,一定能好好学习的。

高中的一天过的充实,也过的很快。跟着课表按部就班的上完一天课,没有晚自习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甚至因为是开学第一天的缘故,连作业也几乎没有。洛瑾初珍惜这样美好而快乐的日子,因为倘若她没记错的话,白蕊没几天就要转到他们学校来了。自此,他们学校的氛围会变得异常奇怪。套用最近流行的表情包,大概就是——奇怪的事情增加了!

原本他们高中——B城第一中学,会间隔的举办排球赛篮球赛,节日的文艺汇演也是有的,除此之外,高一开始会有社团招新,末尾会有社团巡演之类的活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说里突然多了一个类似于校花评选的活动,而小说中的“洛瑾初”,费尽心思想要当上校花,甚至多次给白蕊使绊子,却仍然成为了白蕊的手下败将。

洛瑾初至今还记得当初看到这一茬儿的迷惑,一个好的高中比的难道不是升学率嘛?球赛社团之类的还能说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选校花是为了什么,增加学生对美的鉴赏能力吗?

且小说中的“洛瑾初”给白蕊使绊子是有人帮忙的,还是一群职高的小太妹。先不说B城第一中学是百年老校,地处市中心,寸土寸金,根本没有几所学校有经济能力把学校开在这里。就算着周围有不少职高小太妹,她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没什么渠道认识呀。

但洛瑾初万万没想到的是,机会总是到来的猝不及防。

这天她没能和林遇一起回家,因为林遇的父母让他放学后直接去市中心的一家餐厅,而那餐厅离学校很近。

虽然知道地铁上不能喝奶茶,但洛瑾初还是馋了,于是她绕了些路,去买了一杯,打算边散步边喝,争取在上地铁前喝完。

然后她就经过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子,并不小心瞥了一眼,却瞥见了一道黑色的阴影。洛瑾初下了一条,脚步顿住,驻足望了望。隐隐可见一个人的轮廓。那人半边身子都隐没在黑暗中,一双大长腿却无处安放,人依靠在墙上,看上去似是有些不适。再仔细观察观察,那人身上穿的,大概是校服,因为全天下的校服,大约都是这么个模样,最多改改简单的颜色和花样。

按照洛瑾初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她应当立刻转身离开。可这个人穿着校服,看起来受了伤,而且依洛瑾初的感觉,大概率是个女孩子。没发现倒还好,看到了,却又让一个女生这么躺在路边,自己离开,洛瑾初觉得自己会有点良心不安。

于是洛瑾初抬头看了看,不错,巷子这儿是装了摄像头的——毕竟还是市中心附近。随后,她将平日习惯带着的美工刀和“防狼喷雾”装入容量极大的校服口袋。

这倒不是她安全意识过剩,毕竟这巷子一看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即打架的绝佳地盘,非常方便跑路,光线还不是很好。洛瑾初倒不怕被讹,就怕出点什么钱都无法挽回的事,所以事先做好万全的准备——以防万一吗。

洛瑾初短暂的驻足显然引起了巷子中人的注意,毕竟这巷子口也就这么大。那人抬眸看向洛瑾初,眼神有点儿凶,这点“凶”当然不是洛瑾初看到的,而是她被瞪感受到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看的“背后一凉”。

洛瑾初犹豫一秒,抬步走向那人,蹲在人旁边:“同学你没事吧?需要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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