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走上之前,每一条路,都充满着新奇。
那天晚上,陈钊喝了很多酒,他酒量很好,但那天还是喝醉了。
从小酒馆出来的时候,他远远地跟几个同事道别,看着喝得烂醉的同事们一个个转身离开,然后换了个方向,自己在熟悉的小城镇里打转。
G城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他从小就向往警察这个职业,后来毕业后曾经留在A市的警局工作,但因为工作上的错误,又被下放到了G城,等啊等,最后,他又被转到了警校去。
那天是凌晨四点多,天还是黑乎乎的,陈钊喝多了,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路面上,他走着走着,一回头,想看看小酒馆,结果这一扭头,他已经看不见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酒馆已经被他远远地甩在后面了,像是他人生里无数个重要的转折,他以为都很重要,从门帘的样式到进门时的热闹都会牢牢的记住一辈子,结果一回头,却已经被甩出很远很远,远到都看不见了。
彼时正刮起了一阵风,吹到了陈钊的身上,都是三月份的天了,但陈钊竟然恍惚间感觉到了一阵冷。
他这次病完之后,整个身子好像都差了一些,再也不是原先那个日天日地拿命耍着玩儿的陈钊了,以前寒冬腊月他穿着皮衣都敢四处逛,脱了皮衣下面就是半截袖,冬天夏天对他来说都没区别,现在都三月份了,风一吹过来,他竟然都有些骨头发凉。
陈钊以前说自己老,都是嘴上随便打花花,心里头从来不把这放在心上,总觉得他再拼一把,使点劲儿,跟个普通年轻人也没什么区别,而在现在,陈钊才清楚的意识到,真的老了,岁数大了,风一吹骨头都受不了。
他拿着一瓶酒,一边走一边喝,辣胃的白酒钻到肚子里,一路引燃他的唇舌,陈钊一路晃悠回了家门,发现他们家居然是亮着灯的。
陈钊走进门去,还没等掏出钥匙开门呢,门已经开了。
门里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来。
谢予穿着一身软白的睡衣,细碎的头发遮盖住了他的眉毛,只露出来一双还带着点惺忪的眼眸,他像是睡醒了才发现陈钊不见了一样,一见了陈钊就蹙眉,漂亮的眉头拧在一起,把陈钊拉进来,然后低头去嗅陈钊身上的味道:“喝酒了?还抽烟了?”
陈钊就哈哈笑,心说谢铭养出来的孩子怎么跟谢铭一点都不像呢,跟小媳妇似得,瞧瞧,谢铭死得太早了,这么大儿子都让他捡便宜了,等他下了阴曹地府,非得跟谢铭喝两瓶,感谢谢铭生个儿子给他玩儿。
他一边笑,一边走进门来,他喝得太多了,现在已经开始上头了,脑袋有点发昏,站不太稳了,干脆就直接靠在墙上,举着手里的酒瓶子,晃荡着里面剩下的白酒,问谢予:“小兔崽子,想尝尝吗?”
那时是黎明来临前的最后一点昏暗,屋内亮着浅淡的白炽灯,谢予眯着眼,看着站在他面前的陈钊。
陈钊喝上头了,让他古铜色的肌肤有些发红,暗粉色的唇上亮晶晶的,呼吸间带着白酒的酒气,他长得凶,但笑起来的时候却能露出两颗虎牙来,神态看起来有点像是小孩,是那种不管多大,都能跟六岁小孩抢糖吃的成年人,虽然看起来在红尘俗世里打了好几个滚儿,但一站起来,哪怕还是满身泥土,但还是能为了一颗糖而高兴。
谢予盯着陈钊的唇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冲陈钊笑了下。
那一笑,连带着整个屋子的灯光都显得暗淡了些。
“我还没成年呢。”他说:“不能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陈钊查案的所有内容就到这啦,番外开始更他们俩甜甜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