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魔药课轰轰烈烈的结束了,除了被纳威的爆炸药水炸去医疗翼的,残余的小蛇和小狮子们一下课就飞快逃离了教室。
罗恩动作也相当迅速,他坐的是最后一排。
不过,他躲的不是斯内普教授,而是身后那个紧追自己不舍的人。
“嘿,你走那么快干什么?距离吃饭还有段时间呢,要不要先回趟宿舍?”
加快脚步,迅速逃样的回了宿舍。
真是,从不知道,蚁王是这个样子的,漫画呀漫画,你真是害人不浅。
晚饭是让家养小精灵送来的,经过了一整节的魔药课,怕麻烦的某人短时间内实在不想看到某张似笑非笑的脸,上课时装挫已经装得想吐了,他可不想连饭都吃不安生。
吃完饭,写完作业,室友也回来了,于是,就又到了最难过的空闲时间了。众所周知,夜猫子最怕的,就是晚上睡不着时,大把的时间无法打发。
为什么城堡里不能用电脑啊,罗恩肉肉的胖脸上满是苦恼。挥挥魔杖,将凳子变成一把舒服的摇摇椅,无视室友惊诧的目光,躺上去,无聊的摇啊摇。可惜了,有个灯泡在,其实具化现才是更快的。
唉,还有七年,这日子该如何打发!
双胞胎哥哥们曾提议夜游,但想想吧,宅男的本色就是懒,年轻人那种激情还是罢鸟,老人家就该像他这样,吃完饭坐在躺椅上摇摇,然后想想人生才是正常。
不过,说到人生,人生不会有下一次——这句话对他来说就是屁。
记得看过《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面主角们的愿望是什么?
——能够安安稳稳地睡在棺材里,再也不会醒来。
而他,棺材都不需要,只希望下次死了之后不要再醒来。
他过够了!
第一次重生,欣喜,人生可以重来是多少人梦想的,他得到了。
第二次重生,意外,明明已经很好的过了一辈子,没有遗憾。
第三次重生,叹气,唯一庆幸今次不清楚未来。
上帝也会恶作剧,梅林也会失手打翻魔药瓶......才总是弄乱了他的路吧。
其实,比起火影,他更适合在猎人里的生活。
他是个冷情的人,那个第一世的现实世界里,记忆早已模糊,有一丝却仍没忘记,自己是没有朋友的,跟家人也不亲,平时除了上课吃饭就只窝在宿舍里看书看电脑。
当然,所谓的黑客技术也是那时候练得的。
后来,幻影旅团的蜘蛛脑也比不过他。
木叶村是个温暖的地方,在这里,他有朋友,有爱自己的家人,每天都开心的笑,斗志满满。于是,经常想,能来火影真好。
做做任务,跟朋友喝喝小酒,用新鲜的目光看着书里的人物过着真实的每一天。看着三代孙子都长大成人了还精神满满,看到鸣人终于即将接任第六代火影,还有看到站在他身后的佐助,鹿丸,小樱和其他小强们个有个的风采。
于是,就觉得这次活得,比起冷冷清清的上辈子,这个啧啧。
然后,死掉了,再睁眼,从基裘肚子里滑出来了。
成了揍敌客家的二公子。
再然后,一年,两年,三年......十几年过去了,这时候再往回看,突然沮丧地发现,去掉了繁闹的外衣,他这种小人物,最适合的,竟是以为早已经抛掉了的冷清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