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又收到快递,确实商佚特别写了:给徐菀卿。
做完广播体操,才趁招娣离开时拆了快递,是一本书与一个盒子。
书倒还是从前书单中的,盒子里款款放了一只银钗。
商佚送这个做什么?她又戴不了,只能戴到张绪头上过瘾,可张绪头发太短,送钗好比晴天送伞,毫无用处。
她未能领会这番用意,只轻轻掀开盖子,才瞧见字条:
别生气了,是我笨。
那天看见这个觉得好看,跟你很配。
她怎么知道自己生什么模样呢?擅自说般配不般配,倒像特意敷衍她三两句。但对古人送钗,想想也是格外的情分,她匆匆收起东西,不知该喜该怒,只好收敛情绪。
回去时,躺在自己床上,渐渐回过味来。
商佚认错了呢。
那样率性又娇媚的女子与她承认“我笨”,惹得她心里颤了颤。
到底商佚年纪比她大些,说话哄人也格外好听。
倒是真想瞧瞧商佚写这话的神态,是揶揄着敷衍凑合了事,还是如这字面意义一样娇娜地哄她呢?
她不再生气了,只合了眼,日头刚好,照进屋子里身子暖融融的,一时间竟然不大想起身。
外头几声脚步声,她立时翻身坐起,行礼:“夫君。”
“今儿个客人还来,你昨个不说话,我还以为你睡着了,今儿个务必也发表发表高论。”
“这……”
“你在帘子后,谁晓得是你在?女子也该知道国家大事,你不过是听听,若真起事,我早早地将你送回苏州老家去,后路都铺好了,你还是不肯信我不是?”
“不敢……”
她无奈起身,员外脸上挂了一层焕然的光彩,仿佛什么人在他脸上涂了层金粉似的。瞧他走路气宇轩昂,为人温文尔雅,除了年纪大些,他全然是她梦中的郎君了。
是夜,又来几个客人,声音有熟悉的,有陌生的,照例在帘子后的那方世界模糊地高谈阔论,她也不敢答话,只又沉默了一晚上。
“你再不说话,我倒以为写书的是别人呢?你若不肯说话,枉费我这番苦心……”
员外颇有些伤心,仿佛她不出息似的,有些恨铁不成钢。
“我怕是,不善言辞……望夫君见谅。”她斟酌着答。
“你之后不必来了,不过每日还是要读书,听我讲,你那《金瓶梅》卖得很好,若是能再写一本,才不负你的本事。”
员外撺掇她来写书。
她到底是怕自己的夫君,无论是王员外还是王秀才,都比她高,也比她魁梧,压在她身上极尽所能地释放,那时身子和脸都狰狞得像怪物,只得一身的痛楚。又晓得自己是二次进门,能得礼遇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若再不遵从夫命,只怕要再被休一次。
父兄不能再抬不起头。
《金瓶梅》一事,是意外罢了,她无意剽窃他人的文章。
若当真自己写呢?
提笔,又轻轻落下。
写小说是编排是非呢,坊间说,写书的是要遭报应的。
再去后世,商佚在本子上留了言:
最近可还好?
她先前并未回应,商佚大约是怕自己还在生气。
张绪回答:
好。
她慢慢落笔:
近日无事,夫君……
她涂黑夫君二字。
近日无事,我有意写书,《金瓶梅》已面世,我倒另有故事可写,但人说,写小说遭报应,因此并未动笔。
隔了一日,得到回复:
写。
报应归我。
下面附赠小短文一则,是个看起来像小说又像日记的玩意,大致讲了一个人买鞋但买不到的故事,格外无趣。
最后一行:
我不会写,反正这应该是个小说,我还活得好好的,可见那些人都是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