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大半月前的深夜,两位军爷抬着他匆匆往这边赶,结果走到一半就嚷着人咽了气,把他往我门口一扔,便走了。”无奈的叹口气,潘明珠又两眼放光的弯起唇角:“我素来觉轻,在门内听说他们往我摊子前扔了个死人,想着这也忒晦气,就拎了麻袋出去,打算把尸体弄远点。”
唇角微抽,长安按住额角:“你不害怕?”
“有什么怕的?”潘明珠满不在乎:“人不过是两只脚的瘦猪而已。”
“……这比喻不错,潘姑娘真是好心态。”
许是头次受人夸奖,潘明珠喜滋滋的:“谢谢。我拿着麻袋出去,借着月色一瞧,那竟是个相当好看的男子——”
害羞的捂住双颊,她满面含春:“长这么大,我从没见过如他般俊俏的!皮肤很白,睫毛很长,鼻梁挺直,身姿颀长……反正,哪里都好看!”
“这般好看的人却早早没了,实在可惜。不知当时在想什么,大概太过惋惜吧,我把手放到他脖颈探了探,没成想,居然还有脉搏!我便把他挪到家里,尽心伺候起来。”
一个半死不活的人有什么好伺候?长安腹诽,面上却没显露:“你没找个医者来瞧瞧?”
“找了城中行医最久的老大夫,把了脉后说他是先天的心疾,好不了,只能等死。”潘明珠又叹口气:“我家邻着殷家大宅,想来那夜,军爷们打算带他去殷家续命,可惜没走到就……但这大概便是缘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死,我却把他照顾得活了过来!”
斜眸瞥着她眉飞色舞的样子,长安没忍心开口打击:寿数未终,病不至死,恐怕没被收留,他也一样会活。
“三五日后,他终于醒了;又过几日,身子完全康复,他总算能下地走动,但走不远,于是就继续在我家休养。”
久久没等到下文,长安不得不轻咳一声:“看来,你们相处得很不错。”
“也没有……”潘明珠羞涩:“他识文断字的,说起话来一套一套,有的我都听不大懂。不过苏公子性子极好,见我不懂也不嫌弃,还教我认字来着……”
“苏?”长安的眼皮又是一跳:“他叫什么?”
“我只晓得他姓苏。”潘明珠沉浸在回忆里,并没发现她的异样:“我与他提了招赘的事,他没反驳,这不便是默认了?可恨,竟然是个始乱终弃的白眼狼!”
“那可真是糟糕。”长安敷衍的应着:“他眼下在哪儿?”
“你且听我说。”惆怅的揪着衣角,潘明珠渐渐敛了笑容:“那姓苏的颇有几分医术,他给自己诊断后,请我去帮着采一味药。那是一种花,我恰巧见过,半山腰上的极乐寺就有。起了个大早爬山去采药,哪知却瞧见药草旁晕着个瘦弱的女子,没法子,我只好一道背回来。”
高深莫测的点点头,长安觑着她的细胳膊细腿儿,暗道这潘姑娘生得纤细,背着病人回家却说得像捡到个小猫小狗似的轻松,人果真是不可貌相……
“到家后,姓苏的把了脉,说那女人病情紧急,不可耽搁,便把这药草让给了她。我见状,只好再去山上找,可这药草却生得蹊跷,除却极乐寺里的,居然再寻不着。咬牙继续往上爬,我在山里宿了两夜,终于在接近山顶的地方找到了第二株……”
哽咽的吸着鼻子,她又哭起来,“可千辛万苦的回家后,那两个没良心的却全都不见了!我问对面的沈婆子,才知道,那女人原来是殷家的掌上明珠,她醒来后认定姓苏的是救命恩人,便带着他回家了……”
“所以,他两个现在在殷家?”长安惊讶:“苏……姓苏的什么也没说,就跟着去了?”
“他能说什么?殷家乃是城中第一豪
族,他恐怕正巴不得呢!”潘明珠忿忿:“杀千刀的,别让我再瞧见一次!”
“你别是误会了。”长安斟酌着:“可能,苏公子有些难言之隐,或者走得仓促,没来得及通知你……”
“才不是!”潘明珠“啪”的一拍桌子:“城中已经开始传——因着对女儿有救命之恩,殷家家主打算招他为婿,不日就办酒,正式举行婚礼!”
殷家是雁城累世的豪族,更何况他乃杏林世家,治病救人,结了无数善果,连韩信这朝廷官也不好与之相比。若那公子真是苏玄参的话,他愿意与殷家小姐结亲还好;如果不愿意,他们也不好明目张胆的去抢人。
这可真是难办。
皱着眉头左思右想,眼尾瞥见潘明珠,长安眼睛一亮,“潘姑娘,明明你才是救命恩人,难道便这么瞧着他两个双宿双飞?”
“胳膊拧不过大腿,不然我能怎么办?”潘明珠气馁:“我连他们家大门都进不去!”
“你起码得让别人知道,这是你的善举。”一本正经的盯着她,长安蛊惑:“你就不想把夫君抢回来?”
“我……”想到那个漂亮的男人,潘明珠既心动又胆怯:“可我只是屠夫之女,抛头露面的,哪比得上殷家的掌上明珠?就是抢来他的人,抢不来他的心,也没什么意思。”
“说的也是。”长安点点头,起身告辞。她一个人暂时想不出好方法,得回去问问其他人,博采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