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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见(1 / 2)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等到蝶衣八岁时,柳绘青认为他可以出师登台表演了。

陆婷舟听了十分高兴,决定把蝶衣的处女秀定在她五十五岁生日宴上,届时正可以将蝶衣介绍给各界名流。她觉得小孩子从小就该多见见世面,这样才不会露怯,再说,表演的是她陆婷舟的儿子,又何必像别的小戏子那样,苦苦从底下熬上来呢?

对此,柳绘青心里很是不赞成,他怕这样陆婷舟这样捧着儿子,反倒会坏了他的心性,日后骄傲自大,难有大的前途。但他本身是个被动的人,又不爱与人起争执,和陆婷舟说了几次,见她不听,也只好憋在心里,想等表演结束,在好好教育蝶衣。

但蝶衣内里却不是柳绘青心里想的八岁小儿,大风大浪他见得多了,虽然这一世的初次登台让他难免有些心绪浮动,但这点波动不过是湖面上的微澜罢了。

他年龄虽小,但是身法唱功都颇具大家之风,一出《金玉奴》,一出《贵妃醉酒》,一个活泼,一个雍容,蝶衣唱得从容不迫,感情丰富,恍如无人之境,顿时获得满堂喝彩。表演完后,跟着陆婷舟拜见各位叔叔伯伯,更是得了不少称赞。但他依旧镇定自若,丝毫不见一点自得之色。于是众人又开始称赞他有大家之风。

陆婷舟听了十分高兴,见蝶衣始终是这样的沉着冷静,不禁侧过头,得意的瞥了一眼一旁的柳绘青,好像在说,你看你担心什么,我的儿子自然是最棒的。

此刻,柳绘青早已放下心来。他暗暗呼出了一口气,感叹果然是妻子有识人之明。蝶衣从三岁开始学戏,到现在五年下来,不知得了多少赞誉,而他始终谦逊虚心,只是刻苦练习,从来不曾骄傲过。有这样沉稳谦虚的心性,不管家里给他铺多少路,省多少力气,蝶衣都不会因此而停滞不前,成为另外一个仲永之伤。

生日宴会从下午开始,到了晚上九点多便结束了。忙碌了一天,应酬了一天,陆婷舟早就疲惫不堪,上床休息去了。蝶衣也困得不行,他还是个小孩子,以往八点半就是他睡觉的时候了,现在早过了这个点儿,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

他刚换上睡衣钻进被子准备睡觉,柳绘青就进来了,说:“蝶衣,快换衣服,跟爸爸出去一趟。”

蝶衣一听,脸立刻耷拉下来,抱着被子开始耍赖:“爸爸,蝶衣好困的。”

陆婷舟夫妇对他宠溺异常,最开始他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本来就有一颗赤子之心,又有些少女情态,只是上辈子被现实压制住罢了,这一世娇生惯养,父母待他极好,他也便真心把他们视为自己的父母,渐渐恢复了自己的本性。

柳绘青笑着点点他的鼻子,说道:“快点起来,爸爸带你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回来再睡好不好?”

蝶衣只好点点头,在爸爸的帮助下换上一身鹅黄色汉服。自国家改制,江南及巴蜀地区人人纷纷开始蓄发易服,汉学逐渐复兴,直至现在,汉人之中,成年人大多穿着简化改进了的汉服,而小孩子却多穿古制华服,留长发,以示不可忘本。

柳绘青抱着蝶衣,对蝶衣院子里的佣人说要带蝶衣一起睡。出了院子后,则偷偷从大宅的角门溜了出去,打车来到离家最近的闹市区。蝶衣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开口询问。最后他们停在一家酒店门口,进门直接上楼,进了一间复式的客房。

客房里坐着两个人,一见他们进来,便立刻站了起来,直到柳绘青抱着蝶衣坐下,他们才坐下。

柳绘青指了指其中年长的那位,对蝶衣说:“蝶衣,这是你哥哥,陆秉钺,他比你大三十岁,快叫哥哥。”又对着陆秉钺说,“这就是你秉砚弟弟了,乳名蝶衣,你叫他蝶衣即可。”

陆婷舟当年不许大儿子回家,这么多年就真的没让他踏进家门一步。但是陆秉钺每年在陆婷舟生日的时候,都会回来一趟,虽不进门,但是会在门口磕个头,并托人把礼物送到。柳绘青思念儿子,这个时候就会悄悄去陆秉钺所住的酒店看望他。

蝶衣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只在照片里见过的哥哥。对方五官酷似陆婷舟,但是组合出来,却是极为阳刚强硬,是很有男人味的英俊,身材高大健硕,看来是随了自己早已过世了的爷爷。于是他听话的唤了声:“哥哥。”

他声音本就好听,一声糯喏软软的“哥哥”叫的陆秉钺一颗钢铁心都融化了,加上此刻那一身鹅黄色的广袖宽袍和红绳梳起的总角,更衬得他乖巧可爱。

陆秉钺笑着把蝶衣抱到自己的腿上坐着,拿起一旁桌子上放着的檀木盒子,递到蝶衣手里,说道:“上次见你,你还在医院的保温箱里趴着呢,这么多年没见面,也没送过你生日礼物,这些头饰是我请关佩设计的,她祖上专给宫里给皇后妃子们设计首饰,算是一点补偿吧。”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副给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唱戏用的贵妃头饰,看上去华贵非常。他仔细的看了看,然后笑着说:“谢谢哥哥,蝶衣很喜欢。不过你要是早些送就好了,今天下午还唱了出《贵妃醉酒》,早些送就能用到了。”

柳绘青皱着眉头道:“他才多大的孩子,你就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到时候养成了攀比的坏习惯,反倒忘了什么是艺人的根本。”

陆秉钺笑着说:“爸爸你不要对他太严厉了,蝶衣这样听话的孩子,怎么宠都是不过分的,再说别人怎么能和咱们家的孩子相提并论,用些好的头饰戏服,这本就是应该的。”

柳绘青哼了一声,说:“你就和你妈妈一样惯着他吧。”

陆秉钺只是笑笑,并不反驳,指着自己身边的那个少年对蝶衣说:“来,蝶衣,这个是你侄子克君,他比你大七岁。克君,给你叔叔磕头。”

少年站起来,恭恭敬敬的行了礼。起身时,蝶衣仔细端详这个从未谋面的比自己还大的晚辈。陆克君是个典型的混血儿,虽然才十五岁,却发育的很早,只比他父亲矮半个头,没有一般的男孩子在抽个儿的时候的骨瘦如柴,看上去健康强壮。他肤色很白,黑发,长相极为精致,但并不女气,鼻梁挺直,眼睛深邃,是非常华美的矢车菊蓝。

蝶衣一边感慨世上还有这样漂亮的人物,一边脱下手上的克什米尔蓝碧玺佛珠长手串,递给他说:“初次见面,也没有准备见面礼,这是我五岁的时候,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看它颜色正好配你的眼睛,就送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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