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四个月以前说起。
那天,平日里不爱搭理人的老妈突然拧开房门,主动和自己说道:“我可能要走了。”
钟从余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放下手中的课外书,不轻不重地问了一句:“去哪儿?”
“回家去。”老妈点了一根烟,完全不在意身边还有一位未成年人,也没想过“家”这个字用来这里的含义不对,直接大口大口地吞云吐雾起来,白烟包裹了精致好看的面孔,把她活生生地凝固成为一幅画像,也更加拉大了两人的疏离感。
钟从余:“爸说,他不喜欢你抽烟。”
“没事。”老妈揉了揉他的头发,“他也和我说过,但只说过一次,那时候才决定结婚,还没有你呢。我就是来知会你一声这事儿的,好好做作业吧,不打扰了。”
女人说完就离开了房间,走的时候,还帮他叠了叠乱扔的被子,嘱咐晚上记得按时睡觉,别熬夜。
整个过程都很平静,并不像是某种感情的宣泄,甚至连开门关门的动作都很轻,离开的脚步都很弱。
但自从那天后,钟从余就再也没看见过老妈。
爸妈离婚了。
妈走了。
她说要回家,可钟从余不知道她的家在哪儿,不知道她是哪儿的人,甚至不知道她身边朋友的联系方式,仿佛一旦脱离视线,她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
自始至终,老妈在留在记忆里面的模样都特别遥远,比班上认识的老师同学还要陌生许多,哪怕是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的亲人,谈起喜好,钟从余都只能一问三不知。
而她好像早就料到有这一天,安安分分收拾行李地等着日子来临。
后来老爸问钟从余,介不介意有个新妈妈,人很好,年轻温和,保证不会发生家庭矛盾,他们也不会再有孩子,只养自己一个,当亲生的疼。
亲生的?
那现在就不是亲生了吗?
“你随意。”钟从余表面上算是答应,没有一丝半毫的抗拒,特别顺从,可刚转身关上房门,他就跑了。
去你妈的小老婆!
傻逼才信!
钟从余背着几乎没有重量的双肩包,在人来人往街上不回头地奔跑,即使是不小心撞到了路人也不想说抱歉,骂就骂吧,最好有人因为看不惯,冲上来和他赤手空拳地打一场,然后各自断腿卸胳膊,遍地洒血,被拉笛的救护车横着抬进急救室里。
心底一股从未承受过的紧张和害怕冒了出来,然后混合在一起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憎恨。
但这里公民的素质不错,没能让他得偿所愿。
整整三天,都没有人来找钟从余,任他肆意鬼混。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清晨,从小公园一个小旮旯地儿的公共椅上醒来,他突然接到了老爸的短信——之前有打过电话,他都没接——老爸说,你可能需要静一静,我和你妈没有发生你想象中的那些事儿,是她先提出走的,有拦,可拦不住。我往你账户上转了一些钱,以后每月定时给,正好下学期高二,左右都要分班,学校也跟着换吧,什么时候想通了,就什么时候回来,爸爸还是会等你。
“驱逐出境”四个字用来这里,居然怪合适的。
钟从余不是暴脾气,从小得来的家庭教养让他更不知道什么叫先抡起拳头揍回去,一打一个爽,其余靠后。
他只会把即将点燃眉毛的怒火按压下去,伸出用毫无保护的双手团团包裹,皱眉闭眼,仔细地感受着灼烧带来的每一丝疼痛,时刻准备着刮骨疗毒,以及在夜深人静地时候舔舐乌黑的伤口,换上毫不在意的面具。
“我还能说不吗?说不有用吗?”。他心道。
如果这句话有用,他就是卷断了舌头也会说下去。
可惜不能。
“小哥?”
“这位小哥?”
呼叫声打断了跑偏的思维,猛地将钟从余这些事情拉了出来,脑袋还有残留的眩晕,视线对焦困难,左手拿着的清单,正在被右手捏着的黑色签字笔胡乱画圈。
此时进入了九月的尾巴,白天依旧长得让人够呛,又大又红的太阳拖着天宫屁股迟迟不肯回去,哭得满世界都像是被泼了一层红墨水,钟从余也不例外。他抬手挡了挡这辣辣的光,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起那件事——老妈走的那天也是一身红裙。
然后他的世界就像这轮夕阳一样,缓慢坠落了。
身边一位带着小黄鸭帽子的大叔念叨道:“小哥,出什么神呢?即兴作画啊?”
“画画?”钟从余揉了揉眉心,没反应过来,“你要画什么?”
小黄鸭大叔:“哎哟喂我的老天爷,你干莫子啊?还真画啊?签字签字!大伙儿把家给你搬完搬好了,快签字让我们回去拿钱吧,这大热天的,没谁愿意在外面杵着!”
钟从余这才完全清醒,点头道:“哦,好。”
一笔连成,一看就是写习惯了的,格外顺溜。
他送走了一车搬家的壮大叔,抬头望向着有点破败的楼梯房,再掂量了一下背上的书包,便独自拧起脚边那半人高的行李箱就往上走。
六楼。
怪沉的。
“小伙子要帮忙吗?”
一位中年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楼梯口很窄,人加箱子根本没法转身,但好在后者对这个定律很熟悉,直接伸手握住了行李箱上的手柄,“来,你松手,不然我没法使劲。”
谢字还没脱口,钟从余就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是抢劫假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