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概是葫芦还在的缘故,原本是靠机器维持生命的身体恢复迅速,薛云霄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器官在自我修复,可以看到自己的手腕不在青白,而是变得饱满,看上去不再是皮包骨头。
说是县城,其实离市里很近,这里相当于是郊区一样,并且环境好,人少,非常适合居住。薛云霄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终于忍不住了。
“医生说最好躺半年,你的身体……”顾齐铭微微皱眉,当初躺在床上的薛云霄用肉眼都能看出来非常虚弱,一时半刻绝对不能下床。
抬起手,一把把袖子路上去,露出手腕,薛云霄得意道,“看,已经有肉了!”刚刚醒过来的时候,手腕上就是皮包骨,但是恢复的速度也很快,大概是有神秘的葫芦在,身体好像开了挂一样,迅速吸收能量,修复破损的身体。
“最近我一顿饭能吃五碗饭!”薛云霄很得意,自己吃的很多,吸收的也多。
“什么?”顾齐铭皱眉,“竟然给你吃五碗饭!看了看薛云霄的肚子,顾齐铭怀疑这么小的肚子能装下五碗饭吗?
“你给他吃一缸大米,他也能吞下去。”斜靠着门框,吊儿郎当地看着薛云霄,梅元修似笑非笑道,“毕竟,那种破烂的身体,正常人是活不过来的嘛。”
“哦?那你还巴巴地跑去把我的身体弄来,用机器维生?”薛云霄瞪眼,惊讶道,“难道你不是正常人,你是……蛇……精病?”
好像瞬间打了兴奋剂一样,梅元修蹦起来,伸出手指指着薛云霄,“你别以为你说的含糊我就听不出来,你在骂我!”
这是薛云霄最近发现的属于梅元修的小秘密,梅元修太聪明,讽刺个人要拐十个八个弯,但是如果不拐弯直接说,梅元修反而要反应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这是在骂他,不过到底是聪明人,反应时间极短。
掀开被子坐起来,薛云霄哈哈大笑,“笨蛋啊!”
“笨蛋是骂人的话!你别以为我听不出来!”梅元修彻底点着了,火冒三丈地跺了跺脚,却骂不回去,因为他脑子里全都需要拐弯抹角才能表达出来的话。
“花园里的花都铲除了吧?”薛云霄站起来。顾齐铭赶紧伸出手扶着,好像薛云霄是个易碎的娃娃。
看着顾齐铭帮自己拿外套,帮自己穿好,甚至体贴的蹲下帮自己穿鞋子,薛云霄脸有些红,但是感觉良好,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特别好。
看了顾齐铭一眼,薛云霄道,“听说梅公子家的花园从来不搭理,里面的草比墙头还高,一朵花都看不见,这其实不是花园,是哪里的荒地吧。”
微微抿着嘴,憋着笑,顾齐铭伸手搂住薛云霄,两个人亲密地走到梅元修面前,“某些人还自以为是个天才呢。”
“是啊,天才也是有缺点的,比如说荒地一般的花园。”薛云霄站在窗户边往外看,“哦,这花园还很大,天才果然是有缺点的啊。”
梅元修无奈道,“你们就别挖苦我了,哎,我已经找人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