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吸烟的姿态妖娆,像旧时躺在榻上,举着烟枪云里雾里,斜眼睨人的那一类美人。有一种病态美,那种美有毒。
安之淳冷笑了声,从抽屉里取出资票本,签了名字,然后撕下,甩到了她面前。她接过,一看,上面没有写面额。
“我填多少个零都可以?”她有些不可置信,试探着问。
“随你。”安之淳随手将她的烟取走,含进嘴里,慢慢地吸,也学着她方才的样子,喷了她一脸,“可以了吗?”
他给了她包养费,自然就是金主,金主的话就是命令。她讨好地笑,“你想在这里?车上?”原来,他的嗜好还真是……特别。
安之淳心脏抽搐,将车开进了她的小区,“以后不准再吸烟。”
“哦。”她答。原本,她就对吸烟没兴趣。是阿玉这个角色需要烟不离手,她才特意去学的,身上也带着烟。既然他说了,那就除了拍戏,其余时间不吸呗。
等了一会,见他没提其他过分的“要求”,她看了眼自己的楼层,道:“要上去坐坐吗?”
安之淳看了看她,她被看得心虚了,垂下了眼眸,却听得他的一声叹气。良久,他才温柔地说道:“乖,早点上去休息吧!你明天还有戏!”
“嗯。”她闷闷地哼了一声,很想问他一句,你心底到底有没有我?既然回来了,为什么不肯与她相认。可到底没有问出口,她知道,人不应该奢求太多,更不应该开口向别人乞求爱情与怜悯。
见到她落寞的样子,安之淳忽然开口,“我是因为你才收购天尚娱乐的。”这样,就等于帮你赎身了!可是这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明白,她有她的自尊。
见她猛地睁大了眼睛,他笑了笑,“快点上去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开车离开了。
月色很好,这里的公寓环境也美,四处皆是花木扶苏,她的楼下,是一片玫瑰园,嫣红的玫瑰融进漆黑的夜色里,黑与红,居然是艳丽到极致的。
陆蔓蔓忽然就不想回家了。她在花坛边坐下,抬起头来,看天上的月,忽然就笑了。她是棣属天尚娱乐的,一签就是八年。她没有后台,又不愿被潜规则,更不会讨好人,所以一向不受宠,还经常被欺负,不然也不会因为掌刮某男歌星后被雪藏。
如今,他对她说,是因为她,才收购天尚的。她一瞬便明了,他在保护她,不愿她再受半点委屈。“阿宝,你心里始终有我的,对吗?!”
陆蔓蔓一时心情大好,摘下开得最美的那一支玫瑰花。居然玩起了最幼稚的游戏,她一边摘下花瓣,一边念叨:“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什么!怎么可能!我的阿宝最爱蔓蔓了!呸呸,不准!不准!”
一生气,将那朵可怜的秃花扔进了花坛里。“谁在那偷花?”一束电筒光向陆蔓蔓打来,是巡逻的保安。吓得陆蔓蔓呀的一声,跳了起来,立刻跑进了楼房大堂里。
而隐没于小区转角处的那辆车才慢慢启动。安之淳噗嗤一声就大笑了起来。这小家伙居然还做窃花这样的蠢事!
他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地笑,直到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笑容才明白过来,这么多年了,他从没有这样愉快的笑过。好吧!既然她已回到了他身边,他便宠着她,一直宠下去。谁让小不点是他最心爱的那一个呢!
蓦地,他又想起了自己十四岁那年,蔓蔓只有八岁,那么小小的一个,白团团的,什么也不懂,就像个跟屁虫一样,喜欢跟着自己,去到哪都要跟着。
那时候,他正直叛逆期,嫌她麻烦,三番四次地想打发她走。可她总是粘着他,他跑,她也飞快地跑,在他身后软软地叫他:“阿宝,阿宝等等我。”
然后就是他的小伙伴们哈哈大笑。他们取笑他,也学着小女孩声音叫他宝哥哥。原来,安之淳是七个月出生的早产儿,先天很弱,差一点活不下去。他的妈妈听老人说,要起个女娃名才好养大,于是叫他小名宝宝,阿宝。
蔓蔓也学大人们那样叫他。即使他懂事了,要上学了,不准家里的人再这样叫他。可她依旧不愿改口,无论他怎么威胁,怎么捉弄,她还是叫他阿宝。
他曾经试过,抓了好几条白白胖胖的蛆虫放到她枕边。半夜,她被虫子爬,痒醒,一见脸上,脖子上都是蛆,吓得尖叫,掉到了床下,甚至还被吓得发高烧。为此,他被爸爸狠狠抽了一顿,几乎被打得下不来床。
可他还是偷偷去看她。那时,是夜里十点多了,小孩子睡得早。蔓蔓在梦里还是哭的,小小的一张脸都哭皱了,他十分自责。在她额间,印下一吻。
她忽然就醒了,见了是他,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了他。
“嘘”他连忙捂住了她的唇。见她点了点头,才放了她。
他的蔓蔓软软地叫他,“阿宝。”她的脸往他脖子蹭了蹭,像只狗狗,她说,“我就知道,阿宝对我最好了!”
“不怪我放虫子吓你了。”他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她身体抖了抖,坚定地答:“我只怕阿宝以后不理我。”
窗户打开着,一棵高大的玉兰树被吹得枝叶摇动,满天的白色花瓣飘飞,香气撩人。窗台前铺满了白色的花瓣。而那棵有六层楼高的百年玉兰,静静地依偎在俩人的窗前,静静地守望着他俩。
他哄她,“小妹,我永远不会不理你。”
“哎!”她高兴得答。看了眼他,再看了眼大开的窗户,她那个心疼哦,于是撅起了嘴,“以后不许爬树上来,摔下去了怎么办?!”
“还不是怕被我爸打么!他下手可狠了!”安之淳撩起了衫袖,全是红痕。蔓蔓心疼得不得了,软软的唇忽然就贴了上去,然后抬起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看向他,道:“我给你吹吹就不疼了。”
他好笑,这小不点真是蠢蠢的。
后来,她病好了,依旧是整天黏着她。
有
时,他和小伙伴们去玩。她也要跟着。毕竟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不懂事的年纪。一看见她跟来了,就嘲笑安之淳。搞得安之淳很没有面子,又不好再对她发作。
一天傍晚,一班小伙子约了去打球,她本在房间里练小提琴,是那首《流浪者之歌》。安之淳经过她楼下时,本能地停住了脚步。他抬头,便看见那棵高大的玉兰树,一直往天边延伸,她家与他家一样,都是独层的小别墅,她的房间在三楼。
她一身白裙站在窗边,对着玉兰树演奏。风过时,满树白絮纷飞,她的长发扬起,裙子也扬起,仿佛与树、与花融在了一起。
李蒙首先看见了她,居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笑着说,“难怪之淳去到哪都带着她。这还真是个小美人啊!才那么多点大,就挺标致了。原来,之淳好这一口,不错嘛,养成系。”
安之淳恼了,快步离开小区。楼上的蔓蔓见了他,叫了声,“阿宝,等等我。”放下了小提琴,快速地奔下了楼梯。
那时陆蔓蔓还少,根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本能地追逐安之淳。可安之淳不同,他快满十五岁了,都是情犊初开的年纪,他已被那些小伙伴笑了好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