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酥瞪了他半晌,可对面那汉子眼睛看着别处,手里的包子也举了半晌,她终于捱不过只得接过来,狠狠的咬了一口。
那汉子却高兴,自己也端起了碗筷。
吃过饭,黎酥坐进吊篮里踢掉自己脚上穿着的红绣鞋,那白生生的精致小脚上的磨伤已经结了痂,她皮肤太过娇嫩,连结的痂也是淡红色的,红白相间竟还异常的好看。
只除了一股子的药味。
黎酥又伸了手出来看,细嫩的食指尖上的烫伤已经消去,只是颜色有些泛红,也和脚上是一个药味淡淡的却还没消散,即使她已经洗过很多遍了。
昨天晚上她洗完澡,让那汉子给她抹药,他又抹了许久,黎酥撑不住睡了过去,想来他趁着她睡着又连她的手也抹了。
方青山出来的时候正见她盯着自己的手看,光着一双白嫩嫩的小脚坐在吊篮里。
便别开了眼,训她:“把鞋穿上!”
黎酥鼓着腮帮子抬眼,本想说药膏的事,见他背着弓箭,绳索,抬起要给他看的手又放了下来:“你要去打猎呀?”
方青山点头,回头看了她一眼:“晚上就回来。”
黎酥“哦”了声,有些稀奇:“打猎不是一去就是好几天的么?”
方青山又别开眼,一本正经道:“我们这儿不是。”
黎酥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方青山干咳了声,依旧别着眼:“我在锅里温了包子和蛋卷,你中午的时候记得吃。”
那人儿晃着小脚将那吊篮摇的晃来晃去,漫不经心的“哦”了声。
方青山余光里到,终于忍不住转身再次训她:“把鞋穿上!”
黎酥便把自己的脚伸的更高,挑衅的看他。
那汉子便败下阵来,别开眼不再多话,又磨蹭了会儿,始不见那人儿再说话,终于抬步:“我走了。”
又是漫不经心的“哦”了声。
她自得了这吊篮便不再说无聊,猫儿似的无事就窝在里面,更不再要跟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