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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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请收藏专栏:828311.jjwxet【〇三〇】
松满云林,荇芽浮水,初秋风景如画。
迟衡是被疼醒的。
他本陷入浑浑噩噩的昏迷之中,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肚中燃起了一团烈火似的,火烧火燎,生生将他从昏迷中烧醒了。
疼痛难耐,他睁开眼,视线模糊,重叠了好几次之后终于看清:一名十六七岁少年一手端着碗,一边跳脚,一副火烧眉毛的模样,嘴里连连呼喊:“这可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迟衡仰躺着,勉强收了涣散的思绪,忍着痛低头一看,一碗滚烫的黑药汁在自己肚子上流得到处都是,顿时哭笑不得。
“放下碗。舀瓢冷水。冲一下。”
乍听迟衡说话,少年惊得又跳了一跳,恍然大悟,慌慌张张把碗啪嗒一声搁在桌上,急急忙忙舀了大大的一瓢水,哗的一声,把迟衡的肚子浇了个透。
无语地看着少年终于把这局面搞到最糟糕。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迟衡发觉手脚已经不痒不痛了,只是很无力。大难不死,看来是被这个少年救了起来的。
不等迟衡问询,少年已经风一样卷出门出,而后风一样卷了回来,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一样的东西,稀里哗啦把狼藉一片的床擦干。一阵鸡飞狗跳之后,终于喘着气累瘫在一边。
等少年不跳脚了,迟衡开口问他是谁。
听他说话,少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急促促地扔下一句:“我叫安错,是郎中,遇上我你就有救了,等着,我再给你熬碗药去。”
想拦也拦不住。
迟衡张大嘴巴,闻着满室的药味,怎么也不相信安错是郎中。
至少从没见过这么举止毛糙的半吊子郎中。安错远比迟衡弱,一笑嘴边有个梨花涡,看上去有三分腼腆。只要不跳脚,往那里一站,任谁都会觉得他很机灵;他一跳脚,原形毕露,更别提毛手毛脚的样子,看得人心里着急。
给人治病?算了吧,给人添病还差不多。
足足一个时辰后,迟衡等了到这碗药:药浓黑如墨,带着一股浓烈的霉味,闻到就想吐,迟衡使出吃奶的力气,抬手捏住了鼻子:“这是什么?我不吃!”
“为什么不吃?知道我费了多大功夫!”安错怒目以对。
“我没病。”迟衡喘了一口气。
“没病?你跌进河之前没觉得浑身又痒又疼吗?你中了‘七日痒’,别说什么都不知道啊。要不是遇上了我,你现在肯定痒到生不如死。”安错嗤笑,大不咧咧地坐到床沿。
这个郎中似乎有点儿靠谱,至少什么话没说他也知道自己的病状,迟衡将心放下来:“我现在不痒了。”
“我当然知道你不痒了,早在昏迷的时候,就帮你把毒性解了,但伤了气,得补。现在是不是浑身没一点力气?想一辈子躺床上,就别吃!”
迟衡犹豫了一下,张开嘴。
安错拿着勺子一下一下喂着他,动作娴熟,得意洋洋:“你该庆幸遇上了我,要是别人,醒来你也得痛苦死。”
迟衡无奈地说:“谢谢恩人,这是哪里?”
“火罗山。”
火罗山?迟衡一惊,倒是冲得不远,还是夷州的地界,但火罗山方圆百里都是霍斥的地盘,这可真不妙。
“我什么时候能好啊?”
“不好说,至少得在这里呆七天才知道。”安错优哉游哉地说,“七天,方能把毒除干净。话说回来,‘七日痒’是稀世珍品,平常人不容易得到啊。”
“什么七日痒,我就是在河边割草,忽然就痒了。”迟衡斟酌着词语,觉得隐瞒真相比较好。
安错没有深问,反而欢喜起来:“为了治那‘七日痒’,我给你下了重药,现在是不是浑身没力?这不打紧,很快就好。对了,要不要人捎口信给你爹娘?”
不知道岑破荆怎么样,找不到自己肯定着急得不行。
捎口信回去?只怕一说自己是梁千烈的人,直接就被逮住扔地牢吧。迟衡摇头道:“没事,全家只我一个。”
父母俱已不在?安错同情地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师傅和师兄都没在,正好等你恢复一点力气,就可以来帮我干活了,都快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