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渔村一趟,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个神奇的水泡泡金手指,而且仗着这个水泡泡的存在,方敬能在水底里畅通无阻,丝毫不受海水压强和光线的影响,这才轻易地把那段乌木捞了上来,小赚一笔。但即使这样,方敬也没有立即辞掉工作的打算,毕竟海底寻宝实在太靠运气。
地球表面三分之二的面积为海洋所覆盖,偌大的海洋里寻找宝藏,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运气。
方敬把家里的事安排好之后,就要准备回海城上班,怎么安置岑九让他有点小纠结。
岑九什么都不懂,与这个社会严重脱节,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他在安静的渔村里生活,等过两年稍微适应了一点了,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再由他自己是留在渔村还是出去外面生活。
可是考虑到岑九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万一自己不在身边,他又露出了马脚,虽然现代社会风气开放,不会像岑九生活的大齐朝那样,动不动就把人当妖孽烧了,总归是不好的。
再说方敬也有自己的小心思,不太想让岑九离开自己的视线。
岑九看着高高大大的,人那么傻,万一他不在身边,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这个时候方敬自动忽略了以岑九那么高的武力值,一般人想欺负他还真不太容易的事实。
儿子要去上班,方妈妈即使万般不舍得,最后还是帮着收拾了行李,送方敬坐车回海城。
方敬来的时候,只背了一个小电脑包和一套换洗的衣服,回海城的时候,大包小包,肩上背一个,两手各提了一个,岑九还拎了一个大旅行袋,里面全是装的吃的。方妈妈自己晒的小鱼干,熬的浓香的虾酱,晒的贻贝,鱿鱼丝之类的,塞了满满当当好几个袋子,差点挤不上车。
一种各种颠簸,换乘了好几趟车,最后终于在海城汽车站下了车,方敬简直泪流满面。
下车的时候,岑九背上背了一个超级大的布袋子,左手一个大大的牛仔行李袋,右手微曲着,手肘里挂着一个稍小点的帆布袋,手腕上还勾了一个,大包小包的,像是刚进城找工作的农民工一样,站在川流不息的车站里,接受路人的注目礼。
方敬背着自己的电脑包,跟在岑九身后,难得地有点心虚。
“我来背一个包吧。”方敬走上前,想接过岑九背上最重的那个包。
岑九让了一让,避了开去,穿过汹涌的人群,出了站口,打车回家。
好不容易回到租住的小公寓,方敬都累瘫了,一屁股往沙发上一坐,连动都不想动。
岑九勤快地把包里的食材拿出来,放进冰箱里——在方敬家住了一个月,方家有的电器他基本都用得很熟练了。
坐了半天的车,第二天又要上班,方敬累得够呛,晚上叫了外卖,随便吃了点,然后洗洗睡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方敬被闹钟叫醒,刷完牙洗完脸,换好衣服,准备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