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大陆正值三族鼎力之势初期,龙、凤、麒麟三族得到迅速的发展。
祖龙带领龙族占据四海海域,加之龙族繁育极强,且血脉之力优秀,矫勇善战,很快就成为了水族霸主。
祖龙的伴生之宝,祖龙珠更是神异无比。
因此使得龙族在短时间内便统率一切水族为海上之王。
盘凤诞生在南方不死火山,统率羽禽类,因为可以在死亡后涅槃重生,所以凤族族人不惧生死,战斗凶猛,为天空之王。
祖麒麟占据中央大地,它们的圣地位于不周山附近,不周山作为盘古大神脊柱化作的神山,资源丰富,各类奇珍异宝无数,因此麒麟族发展很快,迅速辐射四周,占领了洪荒的大地为走兽之王。
三族在变强的同时为了谋取更多的气运,占据更多的地盘,冲突不断,洪荒大地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的冲突对战。
整个洪荒大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拉开了龙凤初劫的序曲。
洪荒无岁月,转眼已是十年。
陈希已经很适应太阳熔岩的温度和环境,他还从熔岩里找到一种可以吃的金色珠子,这种珠子大小不一,且位置固定。
味浓而淳,有点像至纯的焦糖。
陈希作为一个华夏吃货,无聊时连岩浆都能啄两口。
前提是他以为自己死了……
若是他知道自己还活着,估计也得为自己的彪悍口腹之欲点根蜡烛!
这天他又在岩浆里扑腾,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只是一只黑乎乎的乌鸦……莫非是不义之财得多了,入了畜生道!
每天都看到自己的翅膀和鸟爪子,他想无视都很难。
也许只是因为烤焦了而已……
他时常安慰自己!
作为一个出生就没爹没妈,从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他什么都看得开,甚至没奢求过自己娶妻生子……
只要每天吃饱喝足一个人也够了。
如今成了只鸟,也只是随缘的想争取下辈子投个好点的人家……
陈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莫名其妙的到了火海里,连阎王都没见过就被判了罪,怀里有一个砸死他的凶器珠子。
他某一天无聊时发现珠子是个空间法宝后,就开始在岩浆里收集零食,他发现吃那种金色小豆子后,他的身体会很舒服……连羽毛都会光滑美丽一些……
于是他十年来,没日没夜的吃。
认真的做一只早起的好鸟!
这天他游到岩浆深处,发现另一只羽毛华丽的小金鸟,正闭目养神……
啧啧啧,这鸟好生漂亮!!
他“哗——”一下就蹭出去了,有如他乡遇故知,这定是他的难友……
陈希围着小金鸟各种仰泳蛙泳蝶泳,那痴汉场面辣眼程度和登徒子瞧小姑娘相去不远。
把对方打量了个全乎后,陈希顿时感叹道:“兄弟,你真好看!”
至于他为什么知道是兄弟,那是因为大自然的雌鸟长得都比较委婉……
一个个仗着自己的性别,都随便长……
这就是本事!
太一早就感知到有不明物体朝自己而来,他不动声色的看对方有何企图,没想到对方只是被莫名其妙的夸了句好看……
太一睁开双眼,看见那只几年前自己扔进岩浆的黑鸟,面露疑惑,“你居然还活着?”
“你认识我?哎…算了,大家都死了,前尘往事就不必提了!”然后陈希突然从腹部绒绒毛里捣拾出一个珠子开始往外倒东西,“见面礼!头一次见面这个给你,好吃的!”
陈希这人交朋友都是饭桌上,吃饱穿暖是他的人生准则,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一下,能送一点口粮,都是看得起对方。
太一鄙夷的看着身前那颗太阳之精的结晶残渣,这个东西是他修炼时,身边熔岩收到法力影响,产生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