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杀你轻而易举
得到鸁鱼之尾之后,莫凌又用了差不多三日的时间,才回到岸上。她满身狼狈,身上还带着伤,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地是她在海上已有六七日没沐浴了,衣服也是穿一件扔一件,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洗个澡。
说来也巧,莫凌上岸不久,便又遇到了那个卖给她渔船的渔民。
那渔民看到她显得非常激动:“姑娘终于回来了?你当日出了海,几天都没有回来,我还以为你在海上出了事,现在看到你平平安安的,我也就放心了。”
还有人挂念着自己的滋味其实挺不错,莫凌笑了笑,说:“我只是去海上办点儿事,现在事情也办完了,那艘渔船也没用了,你若是还需要,便修补修补吧。”
“这怎么好意思?您给的银子我们已经用得差不多了。”这渔民有个七岁大的女儿,前些日子生了重病,他才逼不得已将渔船卖掉为女儿治病。现在女儿的病也好了,可他却没了渔船,莫凌给的银子不少,可也不足以让他再买一条渔船,他不能这么占人便宜。
“不用给银子,等你看到那条船就明白了。”
那渔民看到那艘船的时候,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里头都能装下一整个鸡蛋。这船卖出去的时候怎么也有八成新,短短七天时间,莫凌到底怎么把船摧残成这个样子的?她是准备把船劈了当柴用不成?
许是渔民的眼神太过惊讶,莫凌脸上有羞赧之色闪过。不过这条船修一修补一补也还是可以继续用的啊,反正是白送的东西,他有什么好嫌弃的?想到这里,莫凌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最后,她以去渔民家中洗澡的条件作了交换,把船给了他们。
洗过澡之后的莫凌身心舒适,她甚至觉得自己能再跟鸁鱼打一架,可到了穿衣服的时候,莫凌才惊觉这段时间她穿一件扔一件,到现在已经没衣服可穿了。当然了,也并非一件都不剩,毕竟当初秦钰挑了那么多身衣服。可唯一剩下的这一件,却是秦钰当初挑的那条水蓝色长裙。
莫凌到现在都不太明白秦钰挑这条裙子的理由,她也不穿,否则自己也不会拿错,将其带了过来。可现在没办法了,不穿这件,便只能穿那脏衣服,莫凌无奈之下,只好穿上了这条对她来说稍显累赘的长裙。
忽视了渔民一家变得奇怪的眼神,莫凌提剑离开了北海。接下来,她要再一次翻过这座大山,去寻找狰的踪迹。
莫凌轻车熟路地爬到山顶,虽然换上了长裙,但是翻山越岭这种事对她是小菜一碟。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会在山顶遇到沈御天。他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不是莫凌多想,只是上一世沈御天到死都没来过北海这里,今世他怎么会无缘无故过来?现在想想,自己变成了莫凌,同样地,似乎很多事都发生了改变。上一世的这个时候,沈御天早已初露头角,成了江湖之中青年才俊的典范,可这一次莫凌好像还没听过沈御天的名字。
不过这些其实都不重要,沈御天如何,跟莫凌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这座山这么大,路也不止沈御天占着的那一条,大不了她换一条路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