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常相公这腿,我刚才也仔细看过了,这里头问题颇多,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实在不敢妄自称大,小娘子若是有心,将来恐怕还是要另寻名圣。”老郎中真诚地说道。
这答案倒也在意料之中,沈锦并不算有多失落。
拿了二两银子给老郎中作为诊金。
沈锦去药店买了药回来,沈朵用小茶炉一刻不离的守在那里,按照老郎中的要求,将两碗水煎成了一碗汤,才给常临邑端了过去。
他们彻夜不眠的守着常临邑,直到常临邑醒来吃了药发汗,微微养了些精神。
沈朵脸上的担忧才换成了笑容,还给他告状:“姐夫,你要是再不醒过来的话,小霖就要把姐姐给你买的蜜饯糖果全吃光了。”
常临邑惨白的嘴唇挤出一个笑,宽厚温暖的大掌还带着些汗湿,亲昵的按在沈朵的脑袋上:“没关系,你要不要吃?姐夫都让给你吃好不好?”
沈锦端着白粥进来,白粥粒粒分明都开了花,上头飘着一层米油,听见这话,立刻嗔怪道:“你以为我是舍不得给他们吃糖啊,我这不还是怕他们吃多了糖,将来蛀牙就没法子了。”
“那以后就打个金牙。”常临邑含笑说道。
“啊,就跟张老爷的大金牙一样?那也太丑啦!”沈朵捂着嘴跑开,不敢想象那么丑陋的画面。
只留下沈锦和常临邑要人相视一笑,伴随着淡淡的米香味。
常临邑的心里满是沉甸甸的安稳。
沈锦心里疯狂刷屏。
卧草!
这是什么样的绝世病美人?
坚毅清瘦的下弧线,优雅纤细又白皙的脖子,喉结微微滚动。可这都比不上他眼角微微下垂,带着点病弱的浅红色,漆黑的眼珠子蒙着一层迷茫的水光,看着人心里小鹿自杀!
更何况他现在惨白泛着干皮的嘴唇,还微微的笑着,流露出一丁点儿内里的粉红色。
简直绝杀!
沈锦脑子宕机,只回响一句:我愿意为他重新投胎十八次!
在常临邑慢慢吃完粥之后,沈锦砰哧砰哧的心跳,才出于对人体的自我保护,让她逐渐冷静了下来。
她把之前老郎中说的话全部复述给了常临邑,顺势提出:“咱们在城里呆着,周家这一回吃了大亏,又人多势众,恐怕不敢轻易放过咱们。若是真闹起来,他们有钱有势,咱们恐怕不是对手。既然如此,不如避其锋芒,咱们这些日子还是先回村子里。正好也给你养养病。至于两个孩子念书的事,我也想清楚了。”
“书院院长和周家是兄弟,你恐怕也不方便再去,倒不如直接买些书回来,你就在家里看。这两个孩子念书的事也交给你,你看这样可好?”沈锦征求意见道。
两个孩子年纪小,即便沈朵懂事又乖巧,可到底不过是个七岁小孩,面对大人的凶狠到底还是难以抵御。常临邑又身体弱,行动不便。沈锦只有一个人,若是分散到各处,恐怕难以护住。
而且,秦先生虽好,但她到底还是在林家做事的。此番得罪了林夫人,沈锦也不敢羊入虎口,再把沈朵继续送进林府。倒不如一并交给常临邑启蒙,顺便还能带她学一个,也算是红袖添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