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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我了解他(1 / 2)


孟歧明,字元期,长乐姑姑的义子,常年养在关外。

小时候她曾经随姑姑去过关外,那里是茫茫的大草原,风吹草地,一往无际绿油油的平原,牛羊成群。

姑姑嫁的是平南王,家族根基深厚,只可惜平南王厌恶朝堂,先帝在时,便请旨去了边关。

姑姑与平南王夫妻情深,只可惜姑姑多年未孕, 但平南王对妻子情深意重,不愿纳妾,所以两人便收了孟歧明为义子。

只是这孟歧明放着好好的伯爵世子不做,偏要去体验生活,整天去打扫牛棚。

那时长乐贪玩,不小心跌入牛粪池里,是孟歧明把她捞起来的,两人因此结识,孟歧明便给长乐取了个外号,叫牛粪公主。

别说长乐是公主,就算是寻常家的姑娘,谁能受得了这个称呼。所以那个时候,长乐是极度讨厌孟歧明,就只差拔刀相向了。

只不过,她从边关回来,最后追着马车跑的也是孟歧明,他说会来金陵找她。

从回忆里出来,再看看眼前的少年,久别重逢的喜悦让她暂时忘掉了哀痛。

只是,这孟歧明外貌变化太大了吧,从前不过是个小肉球,五官像是挤在一起的。只听说过女大十八变,原来这男的也是可能的。

正巧谢妫的位置就在旁边,长乐让谢妫过来烧纸钱,自己拽着孟歧明找了条小道,悄悄出去了。

两人避开灵堂外的人,找了处偏僻的地方。

长乐打趣道,“我们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一下就认出我了?”

孟歧明略有些骄傲地抬起下巴,“你元期哥哥一向聪明,再说,都说舞阳公主是北齐第一美人,我当然一眼就认出了。”

其实不单是在长乐心中,孟歧明长变样了。在孟歧明的心里,长乐更是惊为天人,她穿着丧服,跪在灵前,妆容寡淡,但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

干净洁白,那眼光点点,更显得楚楚可怜,惹人怜爱。

从前,他只能托人送来画像,如今见到真人,才发现比想象中还要惊喜,只可惜,再惊喜又如何,她已经是别人生命中的礼物了。

长乐没有注意到孟歧明的陡然灰暗下来的眼,自顾自地说,“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你的嘴也变甜了嘛,知道夸人了。”

“这次来金陵,可以待多久?”

孟歧明是为奔丧而来,可守孝只有七日。

他假意抬起手指数了数,在长乐露出惊喜的目光时,将五根手指伸开,“五天。”

长乐顿时失落,她还想等守丧一过,太后出殡后,便好好跟他聚一聚。

没有想到时间居然这么紧张。

两人又聊了会,然后才回灵堂。

谢妫还在灵前跪着,看着脸色惨白,连脸也有些肿。

长乐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居然异常冰凉,“这样不行,你快回去休息。”谢妫是习武之人,什么时候身体这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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