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掌柜的,给个说法。”
闹事人的调拨,一下子整个前厅陷入了沸腾。今天看了看周遭,憋了很久,大声道:“大家静一静,且听我说。”
“这两物一个是花椒,一个是辣椒,虽独食味道辛辣,却绝对没有毒。一直以来由于味道太过于中所以导致大家以为是致命的毒药。虽这二物生吃起来味道奇怪至极,确是上好的调味品,难道众人没有发现,小店的菜式味道与别处大不相同,远胜其他的店。”
兰锦歌的解释,详细具体,说服了很多人,虽依然有少数不信,但是菜品的味道,确实毋庸置疑的。
“你说没毒,便是没毒吗?你倒是吃啊。”发现计划失败,闹事者打定决心要羞辱兰锦歌,竟然拿着手中的刚捡起来的才,让兰锦歌吃下去。
小李和众人的脸色,此时都难看极了。
这是羞辱!
赤裸裸的羞辱!
兰锦歌看着闹事者,有些许发呆,他也被对方的举动吓到了,思索片刻,走向了其中对妇女的菜桌。
“这位夫人,我看你点的菜同那人相同,可否让我证明一下这食物无毒,我若让厨子重新做,你们定会怀疑我从中做了手脚。”兰锦歌这句话,说的滴水不漏,既避免了吃掉在地上的菜,又不至于失信于大家。
众人纷纷同意了兰锦歌的要求,看着兰锦歌拿筷子分别夹起花椒和辣椒慢慢咀嚼。过了许久,看到兰锦歌并无中毒症状,此时也就作罢。
出师未捷的闹事者意图偷偷摸摸的离开菜馆,却在走到门口时被兰锦歌发现了。
“告诉凤仙楼的掌柜的,我福满楼不屑用那龌龊手段,让他安分店,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兰锦歌深切的知道这件事,所以不想走那些龌龊途径,何况,从现代来的,本来就有主角光环,完全不担心!
闹事的几个灰溜溜的向对面跑去,想必,会安静一会儿了吧。
“好好好,锦歌真是越来越有当掌柜的潜力了。”一阵鼓掌声,再次引起兰锦歌的注意,再次听到熟悉的声音,兰锦歌只感到鼻尖一酸。
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式当年和兰锦歌合伙开菜馆的少女,叫林笙。
只见林笙一身男装,头发高高束起,看起来英气十足。在角落坐着,进来时竟然没人发现。
待看到人后,兰锦歌便扑了上去,这是记忆使然,本能的反应。她记得。刚开菜馆时的心酸,也记得曾经一起约定做一间最出名的菜馆。
林笙和兰锦歌本是商贾贵族,两家本事世交,可以说是一起玩到的大的,林笙偏沉稳,兰锦歌活泼,两人关系相差甚多却极为亲密,后来兰家出现变故,而且林笙作为世家孩子必定要出来联系经商,便带着兰锦歌一同开了这个菜馆。
后来菜馆风头很旺,兰锦歌固执己见,觉得菜品稳定保持原样才是上策,而林笙推荐创造新品种。再加上当时兰锦歌在外偶遇一个落难的孩子,觉得同病相怜,便带了回来。而林笙似是对那个孩子不喜至极,三番两次两人因为那个孩子开始吵架。
“阿笙,你来了。”兰锦歌抱着林笙,糯糯的说,全然无之前意气风发胜卷在握的样子。
林笙拍了拍兰锦歌的头,柔柔的说:“好了,我现在是男装,你别对我搂搂抱抱的,整的我们有什么一样。”
“那个孩子我赶走了。”
“我知道。”
“菜品我也创新了,味道很好。”
“我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