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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扎斯(2 / 2)


“我去!”

凯特欣然领命,同时还不忘提醒李云枫这位新人:“你刚刚清理了皇冠酒店,先喘口气吧。”

说罢,凯特就丢下李云枫转身走出酒店,骑上摩托疾驰而去,只留下李云枫一人。

不得不说,凯特的眼光很准。

虽然李云枫的体质已经超越常人,但距离大超身体硬抗核弹的等级还差的远,所以哪怕是现在的李云枫,独自清缴三十层楼高的皇冠酒店中,所有的歹徒,也确实消耗了不少体力,是该喘口气了。

“谢谢。”

李云枫对着凯特离去的背影默念一句“谢谢”,以李云枫的身体素质,只要给他五分钟,就能完全恢复……

“叮铃铃!”

就在此时,酒店大堂服务台的电话忽然响起,吸引了酒店工作人员以及李云枫的注意。

在这种时候,谁会给酒店打电话?

虽然有些疑惑,但一开始李云枫并没有过分在意,只是静静地看着酒店工作人员接起电话。

“喂,你好……嗯?”

就在短短的几秒之后,那位接起电话的工作人员,忽然全身一愣,看向了不远处的蝙蝠侠。

李云枫立刻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

果然,酒店的工作人员,对着李云枫举起电话听筒,说道:“嗯……蝙蝠侠,这个电话是找你的!”

找我?

李云枫立刻走上前去接过电话,只听电话另一头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嗨,bat,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

虽然,李云枫并不熟悉这个声音,但蝙蝠洞里的芭芭拉立刻分辨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

“是扎斯,维克多-扎斯!”

得到信息的李云枫立刻说道:“扎斯,你在哪儿?”

“嗯?bat,你以前不是那么着急的呀?”

电话另一头的扎斯,语气忽然变得疯狂起来:“我只是为了庆祝你的归来,给你准备了一个盛宴!”

盛宴?

什么盛宴!

不及李云枫开口,就听扎斯疯狂地叫嚣道:“我现在正在哥谭市的某个地点,在这里聚集了很多无辜的人,而我会在挂掉电话之后,每隔一小段时间,就会开始杀人,至于具体多少时间杀人,一次杀多少人,全凭我的兴趣。”

“所以,来啊,bat,找到我,阻止我,不然,我就会继续杀人,直到哥谭血流成河。”

“啊,哈哈哈哈哈!”

“咔嚓。”

电话挂断,只留下一脸懵逼的李云枫,还好杰克的提醒紧随而至:

“李,别愣,立刻出门向南,我已经开始追踪了。”

“好!”

人命关天,李云枫毫不犹豫地丢下话筒,就冲出了酒店,芭芭拉也适时地向李云枫介绍起了扎斯的生平。

扎斯,即维克多-扎斯,白人男性,身高一米七三,疯子杀人狂,擅长刀具,喜欢抹别人脖子,而且每杀一个人,就喜欢在身体上留一道刀疤作为纪念,由于长期作恶,导致扎斯全身都是杀人后,留作纪念的刀疤。

此人原本被蝙蝠侠抓住,并关在阿卡姆疯人院,但因为数月前,小丑引发的暴动而成功越狱。

在阿卡姆疯人院坍塌,蝙蝠侠发疯失踪的这段时间里,这货也没闲着,制造了多起命案。警长戈登似乎找到了线索,准备带人抓捕他。但后来由于狂笑之蝠突袭哥谭警局,导致抓捕行动不了了之,扎斯继续逍遥法外。

毫无疑问,扎斯已经打听到了蝙蝠侠归来的事情,所以摆开龙门阵,来会一会他的“老朋友”。

“另外,李,你要小心,扎斯很早就想亲手抹掉蝙蝠侠的脖子了,还在他自己的身体上,给蝙蝠侠预留了一个刀疤。”

听完巴巴拉的介绍,李云枫已经明白,扎斯远比那些自己收拾过的帮派成员们凶残的多,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如果放任他自由活动,天知道这货会杀多少人。

更重要的是,在哥谭,像扎斯这样的疯子还有多少?

李云枫不敢想象。

还好,就在李云枫刚刚出门的三分钟之后,杰克传来了捷报:“找到了,扎斯在一处居民楼中,我现在就把坐标发给你!”

“好!”

得到坐标的李云枫立刻发动缩地术,他的身形犹如闪电般穿梭在哥谭市的街道上,短短数秒之后,就来到了那座居民楼的大门前!

“Future of the Gotham!”(哥谭的未来)

就是这幢居民楼的名字,但实际情况却与这高大上的名字完全不匹配。因为这幢居民楼是典型的低端户型,只有五层楼高没有电梯,每一层有四套住房,目测面积也不大。

“小心,蝙蝠侠!”

杰克在通讯器里提醒道:“还有,祝你好运。”

李云枫点了点头,接着便打开了蝙蝠头盔中的透视功能,让他能够看见门后的情况,防止被阴。

还好,居民楼的大门没有锁,李云枫推门而入之后,发现里面的灯也还亮着。

由于明亮的灯光反而会干扰透视的效果,于是李云枫索性就关闭了该系统,用自己的强化感官来观察周围的一切,并且立刻就注意到,自己左手边的那扇门半开着,仿佛是在邀请蝙蝠侠的到来。

好,我来了!

在心中默念了这一句之后,李云枫就推门而入,随即他便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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