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这是丢猫的第七天,该用的办法都用了,怎么也找不回来。
假期也已经过去,唐忻旦白天上班,下了班就去找猫。
其实他已经不抱希望了,这么幸运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他肯定找不到的。
有时候唐忻旦会想,他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遭遇不幸时总会得到帮助和陪伴,可也总在他觉得日子过得有奔头的时候,现状就被打破,身边的人和事也离他而去。
他为什么这么失败呢?
养个孩子是白眼狼,找个男友是人间睿智。
就连他的宝贝,他也照顾不好。
公司有人小声议论他就是丢了只猫而已,竟然如丧考妣,暴瘦成那样,不能理解。有人猜测,丢猫是幌子,怕不是失恋了。
主美也找唐忻旦谈过话,唐忻旦无精打采地提不起精神来。
主美第一次对他严厉地说:“希望你不要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
唐忻旦认真道歉。
他看上去很理性地在自我检讨,可主美觉得,自己要是再说下去,这位被寄予厚望的年轻人就要哭出来了。
还别说,最近唐忻旦虽然看上去一副要死的样子,效率是没以前高了,但工作基本没有出过错。
主美叹了口气,缓和了脸色,又安慰几句:“算了,我也不多说你,你自己知道有人盯着你就好。”
唐忻旦又丧又无地自容,他哪里不知道主美是善意敲打。
最近老总的二百五海龟儿子空降到公司,搞出一堆乌烟瘴气的事。其中就包括二百五第一天来,唐忻旦没有及时满脸笑容地欢迎,而被直接问:“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二百五有钱有闲,从未挨过社会毒打,活得快乐而又傻逼。最近好像对唐忻旦很有兴趣的样子,一直盯着他找他的茬。唐忻旦忙着工作之余,还得应付这个二百五。
主美找他谈话当晚,坐拥微博百万粉丝的很有名的原画师,也开始在微博帮他找猫了。
这位原画师就是主美。
紧接着,几位画师相继转发,几位大华刑的职业选手也跟着转发。
到最后,大华刑的官博竟然也跟着凑热闹。
这样一来,唐忻旦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来,至少在公司他得拿出自己的态度,不至于让帮助他的人失望。
人的精力有限,白天在公司透支的,晚上就得还回去。
于是唐忻旦下班后,比之前还要丧。他觉得累,做什么都累,连调动面部肌肉做个表情都累。
之前假期那会,他吃不下东西就不吃,工作了可不行,不补充体力根本应付不来。唐忻旦也没有心思去下厨,每每胡乱点些外卖,或者直接在找猫的时候,进家店随便对付对付。
唐忻旦每天都找到深夜甚至凌晨,每天都一无所获,失望地回家。
家里还保持着那天翻箱倒柜找猫留下的狼藉,他一直也没有收拾,没有那个心情,也没那个时间。
唐忻旦疲惫地想,都放着吧,等到哪天他能提起力气了,再去管吧。
宝贝的玩具都还在,空调上的那只手机放在茶几上,可唐忻旦没有任何想要去查看的心情。
他好困,就进卧室睡觉,大门还留着道缝。
唐忻旦一边不抱希望,一边买了那种能连上手机,只要有生物经过就会在手机上提醒的摄像头,安装在门外。
他在家时留门,不在家时也会在门前放窝,放水,放吃的,窝里还放了一条他的围巾。希望宝贝回来,闻到他的气息,会安心地钻进窝去。
邻居知道他猫丢了,每每出门遛狗,也都会收着牵引绳,不让激动的阿拉斯加扑上去,吃掉唐忻旦准备的那些食物。
唐忻旦钻进被窝,他太困了,额头也有点烫,躺在床上觉得很冷。
睡不着。
耳边又想起很模糊的喵喵声。
最近他闭上眼睛就仿佛能听到猫叫,他每次都是万分惊喜地去找,每次都找不到。
他心里明白,是心里太想了,以至于出现了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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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夜晚大同小异,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谢铭扬开着车,一路从安鹭开到阳敦,副驾驶上坐着酸溜溜的季书喜。
季书喜一张嘴叭叭叭的,说个不停:“你都能维持人形了啊,怎么还要送回去做猫啊?你不怕被带去绝育了吗?”
谢铭扬的心早就飞回到了唐忻旦身边,他要回去做猫吗?
不,他要以谢铭扬的身份回去,他要向唐忻旦坦白,然后继续租唐忻旦的房子,一起生活。
如果唐忻旦不接受……不,他那么爱小白猫,不可能拒绝。
谢铭扬担心交杂喜悦,随着离唐忻旦的家越来越近,喜悦的心情逐渐占据上风。而当车停到唐忻旦家小区的公用停车场时,谢铭扬一颗心变得有些忐忑。
他凑到后视镜旁看了看,又转头问季书喜:“我头发乱吗?”
季书喜的表情有些微妙:“不乱啊,挺帅的。”
谢铭扬满意地摸摸头发,又问他老铁:“这身衣服不怪吧?”
季书喜心想,这衣服你买的那天不是很喜欢,觉得自己穿上就是天下第一大帅比吗?这突然的忐忑你怎么解释?
季书喜一言难尽地看谢铭扬,看一眼,再看一眼,然后他忽然明白了这家伙一个劲要回阳敦的原因了:“……很酷啊。”
谢铭扬愉快地推着行李箱走了。
季书喜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喜滋滋准备出嫁的儿子。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谢铭扬跟着他跑路之前,唐忻旦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猫是个一米九的壮汉的。
也就是说,谢铭扬什么也没有准备,就提着行李耿直上门了?
不能吧?
季书喜挠挠头,陷入纠结,他要不要再在这等等呢?
他总觉得,不出半小时,谢铭扬准会臊眉耷眼提着行李箱,灰溜溜地回来。
半分钟后,谢铭扬拖着他的行李箱跑回来,怪不好意思地说:“刚才一时忘了,行李箱不能拿,先放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