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原料和织布机,就上山摘果子摘花,成色好点果皮也能制成染料卖出。挣的钱除了补贴家用,还买了台织布机。
丝、麻、丝、棉、葛等物买不起,就去村口婶子家拔鸡毛鸭毛练手,采点野蚕丝,织好了再给人家送过去。
敢问漂亮衣服谁不喜欢?
久而久之,村里杀鸡杀鸭兽毛都给了季北弦。可季北弦动不动就痴傻发烧,免去练习做的工,根本做不了大工程。
沈清执重生后直接婉拒村民好意,他怕再织下去就要劳至吐血身亡,由此见人不痴痴笑了,改为以礼待之。
于是人人都说:村角的小傻子变了,不傻了,可还算讨喜。至少晚上再也不会鬼哭狼嚎了。
只有沈清执知道:小傻子死了,自然不能再哭了。
第二日日上三竿,一辆做工合格的马车驶入氿涼村,虽是最普通的款,但在连牛车都是奢侈物的小山村里,足够吸引眼球了。
沈清执不舍地将养了一年的鸡交给婶子喂养,上了车,村民们一路目送他村口,这会改口说:小傻子发达啦~张婶子也要跟着沾福气。
马车刚驶出村口,老母鸡特殊的嗓音响彻天空,沈清执让马夫停车,看见平日吃得最多的母鸡拍打着翅膀追了出来,身后黄土飞扬,忍俊不禁。
“回去吧,婶子会照顾好你的。”他摆摆手,心中因要去上京囤积的郁闷散去大半。
老母鸡听到这句话,也不知道懂没懂,当真停了下来,伫在村口安静地啄草。
见状,村民们哄然一笑:傻子果然是傻子,换了副面相还是傻的。
因着氿凉村离上京路途遥远,山路又多,马车跑坏了,小厮带来的钱袋被人偷去大半,沈清执在路上磕磕碰碰足一月才来到上京城门外。
季北弦的身子太弱,哪怕他锻炼了一年依旧收效甚微,真正的病因并非肉/体,而是精神气。
精气神不够,肉/体怎能健壮。
“小少爷,这城门所列队伍如此绵延,估计没个半个时辰排不上,要不咱们吃些东西再入城?反正天快黑了。”
小厮单名“七”,没被赐名,应该就是季父送给自己的下人,沈清执想了想,问他有何想法。
“小的但凭少爷赐名!”
“那就叫顾柒吧。”
顾柒不敢让少爷叫全名,便道:“小柒谢过少爷!”
沈清执让小柒把马车停在一旁,和马夫三人去粥摊上喝了碗粥。等到太阳落下,临近黄昏时,拿着文书去了城门。
“季北弦?”官兵似是知晓季家,多提了一嘴。
沈清执皱眉,马夫替他放下了车帘,小柒笑嘻嘻上前,“官爷,这是我家老爷最小的少爷,以往一直在外养病,今日才初来上京。”
“哦,进去吧。”官兵见后面还有人,很快放行了。
“谢谢官爷!”小柒接住文书,让车夫驶进城,沿路很是热闹。
“小少爷,您要不要开窗帘瞧瞧?外面可好看了!”在小柒的印象里,季小爷一直待在村里,加上老爷不重视,估计极少见过大城的繁茂,也是个可怜人。
走时管家与他吹过耳旁风,说季小少爷无权无势,老爷若不是顾及颜面,也是不想接病秧子回家的,过去伺候不用事事周到。
小柒可怜小少爷,见到他后更是打定了心思要对他好。
小少爷长得好看极了,柔柔弱弱,鼻尖还有一颗黑痣。咳,当然眼神一点也不柔弱……有时候还很唬人,但小柒挺喜欢他家少爷的,又嚷嚷了一句,“少爷看看定会喜欢上的。”
沈清执见惯了上京的世事繁华,哪怕是皇宫;那龙椅上坐着的暴君他都不带瞧得上的,怎会对这些感兴趣?
不过,小柒期待,自己确实一年没见过什么灯火,就、勉为其难看一眼吧。
小少爷探出头,将小摊贩和千奇百怪的杂演望了个遍,突然眼睛一亮。
以前怎么就能瞧进过这些呢?这不比皇宫好看。
马车缓慢行驶,沈清执看得入了迷,路过一家酒肆时,顿住了眼。
酒肆名很眼熟,是自己平日最爱去的一家,一年过去了,也不知老板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酒客,仔细望去,肆中貌似新添了小倌服务?
他“啧啧”两声,再看窗架里纱幔飘起,账中身影若隐若现,男人两腿修长,一头倒卧于榻上,剑眉下凤眼生得极美,张嘴时下颚线精致流畅。
许是喝迷眼了,酒水溢出,顺着喉结滑入……此情此景,看得所有人都想与其醉生梦死一场,亦如多年前的沈清执。
然而,现在体位需得换成下面那个。
一杯尽,男人起身将酒杯摔落,抬眸时浑身都是戾气,待他敛眸时又变为浓浓的愁溺,而那张脸,与梦魇中人似有八成。
沈清执手忙脚乱缩回头,原本沉寂的心脏跳得飞快。
卧槽,宋子熠?他怎么变这样了?
不是自诩洁身自好,不是从不流连酒色之地?相识这么多年,沈清执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
还有,不是最讨厌酒的了吗。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很是难受地皱巴着脸。
如今宋子熠变得这么攻,那狗皇帝不得被压得瘫龙榻上起都起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