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你怎么这么倒霉,被这个打完被那个打??”
盛宇驰愣住了。
他浑身泛起一层又一层疼痛,大脑却还全力保持着?清醒。
在月光下,粉头发的女孩看不清面目,却站在他身前,以保护的姿势。
一个月前,她……还和?这些人一样。
“哟,哪来的小丫头片子,活得不耐烦啦?”
“我说,你这个表子养的,还交了这么漂亮的小女朋友呢?”
“哈哈哈哈,表子养的自然也找小表子,这才?叫般配!”
盛宇驰的眼中泛起红色。
耻辱和?愤怒烧灼着他的大脑,在自己的死敌面前被另一群死敌霸凌和?羞辱,让只有十五岁的男主终于无法保持冷静。
他发出一声嘶哑而凄厉的吼叫,不知哪来的力气?,猛然间挣开两三人的压制,朝着?那个正在哈哈大笑的小流氓一头撞了过去!
对方也没防备他竟然还有反抗之力,被盛宇驰这瞬间爆发出的全身力气?撞得倒退出好几米,一屁|股坐倒在地。
盛宇驰急促地喘息着,胸腔像一只破旧的风箱,仍在奋力为他的燃烧输送着?最后的能量。
他转了个方向,又要朝另外一人冲过去。
一只手从后面拉住了盛宇驰的衣领。
“属牛的?”女孩的声音中甚至带了两三分笑意。
下一刻,盛宇驰发现自己竟然停留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气?冲上头,他几乎在一瞬间停止了思?考,胸腔内的心脏剧烈地搏动着,仿佛要在这短短的几秒之内,将这些年积攒的,肮脏的怨毒和?愤恨全都喷吐出来。
这种恨如同滔天巨浪般将盛宇驰吞噬。
就像三年前,他放学回家的那个黄昏。
他牙关紧咬,在自己的口腔中尝到了血腥的味道。
“放开我!”
盛宇驰“嘶嘶”地说,像一条吐出毒信的蛇。
宁馥看着?他这幅样子,唇角的一丝弧度慢慢收敛。
原书中的男主就是这么一个偏激阴戾的性格,他是孤独的,被欺辱的,不会?爱人、也不期待被爱的。
按照原书中的描写,他有一个已经被染黑的灵魂。
他睚眦必报,厌世,心机深沉。
总之不是个好人。
和?他比起来,一直在霸凌他的炮灰女配宁馥都可以称得上是个莽莽撞撞的傻白甜了。
她做大姐头,是因为叛逆,是因为青春的阵痛,是因为对父母关注的渴望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恋。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闲的,矫情。
她所经历的“痛苦”,和?盛宇驰并不相同,也从不相通。
所以即使是在故事的后半段,女配宁馥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重新开始认真地追求盛宇驰,她也永远不可能明白,盛宇驰为什么冷淡待她,为什么将她的真心……
弃若敝履。
*
盛宇驰是个私生子。
他母亲带着?他从另一个城市搬来榕城,开了一家小店卖米线,因为长得漂亮说话温柔,被一整条街的人叫做米线西施。盛宇驰稍显阴柔但?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就是得自母亲的遗传。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模样。
小本生意,十分辛苦,但?他妈妈还是拼尽全力送他去读了榕城一中。当时榕城一中在全市特招尖子生,需要通过学校的特招考试,再交一笔费用才能入读。
择校的名额只有30个,从全市和?县区来报名的就有近千人,多得是从小就念各种补习班的,特长突出的、成绩优异的、家里有财有势的。
盛宇驰考了第三名。过五关斩六将,他最终被录取了。
榕城一中的录取电话打?到店里来,妈妈抱着他哭了好久,那天特地提前关了店,母子两个热腾腾地吃了一碗自家煮的米线,还奢侈地加了一个卤鸭腿。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名,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欲望,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过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教务处和?招生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但?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很。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过,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名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又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他妈妈终于从店里面的小屋冲了出来,抱着他,拦着他,把刀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盛宇驰颤抖着?声音问:“他们是冤枉你的,他们是冤枉你的,对不对?”
他妈妈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而是慢慢、慢慢地,松开了抱他的双手。
盛宇驰像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原本就是个过于早熟、过于早慧的孩子。
他仿佛突然冷静下来,然后一步步跨过地上的汤汤水水,回后面的小屋里,打?开书本写起了作业。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而盛宇驰也一个字没有再问过。
盛宇驰记得那天晚上吃得依旧是米线。因为熬好的汤全都被倒洒在地上,米线只能用清水煮,妈妈给他的碗里放了一只卤鸭腿。
他没有考第一,也没有得奖励,那天他唯一做的,就是用刀指着?那些人以后,又在自己的母亲心上插了一刀。
他不该、也没资格吃。
但?妈妈看起来是那样的殷切,就好像这个鸭腿是她对他的亏欠一样。
盛宇驰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鸭腿。
特别、特别、特别的咸。
夜里,他无声地呕吐,眼泪流到嘴边,酸苦难言。
*
从此,盛宇驰不再是那个虽然家贫但是勤勉的好孩子了。
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样优秀,善良,上进。在班级里,他永远是沉默安静,名列前茅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并不觉得他性格阴郁,只知道他家中贫困,身世不幸,甚至还多照顾他几分。
他无比符合榕城一中的氛围,在这似乎单纯的校园里,他也是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
可他并不属于榕城一中。
盛宇驰,这个名字属于这条路灯失修的昏暗小巷,属于逼仄的充满蒸腾热气和?卤水味的阿香米线店,属于他不堪启齿的身世,和?他挚爱的,痛恨的母亲。
每天放学,就是他回归那个属于他的“世界”的时候。
在小巷众人人的眼光里,无论他怎样表现,也不过是个父不祥的杂种。
他只能带着?书包里总是年级前三的考卷,慢慢地背对着夕阳,走入昏暗之中。
母亲日渐憔悴,偶尔也会?有男人来店里,吃完一碗米线后到后面的小屋里去。
母亲瞒着?不让他知道。
他就只能装作不知道。
读书的每一分秒,做题的每一笔画,都像剜心蚀骨的毒药,将他炮制成一颗已经流脓的种子。
他的心里越恨、越愤怒,他的脸上就越是平静、越是毫无波澜。
盛宇驰也不知道这样的隐忍究竟有什么用,但?这是他最后的一寸尊严。
一个人做了坏事,自然有法律的惩罚;一个人干了好事,自然有口碑传颂。可是如果一个女人,被人说是破鞋,是烂货,是千人骑万人枕的表子,她就永世不得翻身,永堕修罗地狱,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折辱她,没人会?管,因为她活该。
盛宇驰不能不管。
他妈是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