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没想到沈鹤之会这么说,愣了下,而后手舞足蹈的想要解释,她很喜欢珊珊这个新朋友,但在她心里最喜欢的肯定还是舅舅。
因为着急,她的小脸都憋红了,手指无措的去抓他的衣袖,嘴里喊着舅舅。
沈鹤之也是难得起的兴致,句逗趣的话,没想到秦欢会这么在意,见她恨不得上蹿下跳证明清白的样子,也忍不住的被逗笑了。
明明方才周淮在时,还在说宫内朝堂上的糟心事,继后之事只要隐患还在,他便无法安心,可这会看着她却突然觉得开朗了。
是了,连个小孩子都知道亲疏远近,知道要去争取,而如今稳坐太子之位的人是他,该上蹿下跳的人是那些人,他又有何好气闷的呢。
那些事好似也没什么好在意的了。
沈鹤之扬了扬嘴角,眉眼间染上了些许笑意,伸手在她脑袋上轻轻揉了揉,“回家了,去看看你昨日学的字如何。”
说完就先一步的回了府,秦欢呆呆的摸着被揉过的脑袋,才反应过来他没生气,惊喜的在原地跳了跳,而后小跑着追了上去。
跟在沈鹤之的身后,偷偷的踩他的影子,她最最最喜欢舅舅了,永远都最喜欢舅舅。
沈鹤之没有骗人,没过几天周燕珊就又来了,带着她的衣服和玩具,以及一个好消息,以后她就和秦欢住在一起,和她一块读书。
秦欢高兴的不得了,住了快一个月她已经习惯了太子府的生活,可这里样样都好就是有些孤单,沈鹤之每日都要进宫,忙起来的时候甚至几天都见不到人,嬷嬷和婢女们虽然时时都会陪着她,可这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所以先生入府后,她便格外的投入,总希望能学的更好些,得了先生的赞扬还可以有功课交于舅舅看。
如今有人能陪她一块听先生的课,还能和她一起用膳睡觉玩耍,简直是给她空白的生活添上了色彩,尤其她也很喜欢开朗又可爱的珊珊。
即便秦欢还说不了太完整的话,周燕珊也能一个人小嘴不停地说,和她待在一起,永远都是热热闹闹欢笑声不断的。
沈鹤之还怕家里突然多了个人,秦欢会不适应,特意推掉了户部侍郎的晚宴提早回府。
进了小院,便见两个小姑娘正一左一右认真的坐在书房的案桌前写字,秦欢的字是她父亲一笔一划亲自教的,从两岁开蒙便在写。
秦逢仪是曾经三元及第的状元郎,他的字浑厚遒劲鸾跂鸿惊,就连当今圣上也要称一声绝,她虽年幼尚不得父亲真传,但笔锋中所带的形却隐隐的有了。
正因为她有底子也有天赋,沈鹤之才在这方面对她尤为的严格,希望不埋没了她的天资。
与秦欢相比较,周燕珊的字就差了些,而且也没秦欢有耐心,写几个字就开始东张西望的走神,自然的就看到了站在窗外的沈鹤之。
偷懒被最凶的长辈发现,她害怕的一哆嗦立即就要问安,却见沈鹤之沉着脸摇了摇头。
秦欢还没写完,这个时候不许打扰她,周燕珊只能缩了缩脖子,继续顶着压力开始写字,内心已经哭了好几回了,呜呜,她想回家。
好在秦欢很快就写完了,满意的看了两眼自己的字,伸了伸懒腰,一回头就看到了窗外站着的人。
顿时眼睛就亮了,欢快的丢下笔朝着沈鹤之小跑出去,满口喊着舅舅,拉着他的衣袖给他检查功课。
沈鹤之用心的将每个字看过去,说了好与不好,“今日刚学能写的如此还算过得去,但也还需精进。”
至于旁边周燕珊的,他只是随意的扫了眼,便丢了句重写十张,才领着两人去用晚膳。
这顿饭吃的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周燕珊从小就很怕这个冷面叔父,以前甚至没同席过,从刚刚偷懒被抓又被罚后,整个人就犹如芒刺在背,浑身紧绷着半点错都不敢犯。
看着对面吃得津津有味的秦欢,她就纳了闷了,她们家几个姐妹就没人不怕这个叔父的,怎么秦欢看着娇娇柔柔的居然不怕他,真是神了。
这也让周燕珊更加坚定的要和秦欢亲近,绝对不能放过这个救命稻草。
晚膳后沈鹤之也没急着回前院,白天他不在,还不知道两个小家伙是否相处的和谐,便以监督周燕珊重写为由,多留了会。
等时辰不早,周燕珊都快写哭了,才放她们去休息。
周燕珊的床榻已经收拾好了,就在隔壁屋,但她还没从沈鹤之的阴影里走出来,就缠着要和秦欢睡一张床。
秦欢自然是没意见的,这可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她也是头次和别人睡一起,显得有些兴奋。
周燕珊又是个嘴巴闲不住的,一躺上床就拉着秦欢说悄悄话,就算得不到回应,她也一个人能说的很开心。
“阿欢你也太厉害了,你都不怕太子二叔吗?他那脸一黑,比祖父还凶,我吓得只想回家找娘亲,晚膳都没敢吃饱。”
秦欢赶紧摇头说不是,舅舅确实有时候很凶,但只要不犯错,舅舅还是很好的,珊珊为什么要怕舅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