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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谈了快四年的男朋友,哦不,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男朋友,因为我已经一周联系不上他了。

可是!我现在看到他正和一个身材窈窕的学妹走在一起,虽然从背影看不出那个学妹长得怎么样,但是单从背影都可以看得出两个人郎才女貌,豺狼配虎豹的气质。

"给你一个亿,离开他。"我心里已经这样说了一遍。

但又想了想我要真有一个亿,也不给你们这对狗男女。于是我拿出了手机,对着他们俩的背影拍了一张照片,留作证据。

不知怎么地,我想起了隔壁家二花那张可爱的小脸有些恶狠狠地看着她还在上幼儿园的竹马举得高高的棒棒糖,然后说出的那句话:既然得不到,那就不要了。

嗯,这个男人,我也不要了。

我看了一眼照片,下定了决心,决定拿着证据去和这个狗男人说分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阵阴森森的目光。是从我头顶传下来的。

我抬头,便看见了他那双深邃的眼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用深邃这个词,也许是因为我自己也有些看不懂他吧。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

但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就趁着这个机会,就和他说……

“你又要和我说分手是吗?”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我总觉得他语气恶狠狠的。

他凶我!

你看,他还敢凶我!

好啊,数罪并罚,分手,必须得分手!

不过他为什么说"又"哦,我突然想起了,我一周之前也和他说了分手,当时他大概也是这个表情吧,感觉甚至比现在还要凶一点。

那天天气很好,朦胧的月亮挂在天边,微风也吹得我很舒服。我站在学校有名的情侣池旁边,向他宣布了我即将与他分手的消息。他怔然,立马拒绝了我说分手的请求。

我觉得我应该合情合理地给他一些缓冲时间,让他接受我准备和他分手这个事实。好吧,其实我是怕他想不开直接把我推到旁边那个池子里淹死了。主要是他当时的眼睛都有些泛红,感觉有些咬牙切齿地问了我一句为什么,我轻抿了一下嘴唇,以一个校花最高贵的姿态说了四个字:不喜欢了。

“不行,不能不喜欢了。”他坚定地说。

恋爱这件事儿就很有趣,开机键必须要两个人一起开启,关机键就随便谁来把这个插头拔掉都可以,一招致命。

我管你行不行,我这边先分为敬。

我没有多看他一眼,转身就离开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池子旁边。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或许想过,他万一想不开去跳池子怎么办,又想起他水性很好,似乎也不怕这么多。

最主要的是,爱情这个玩意儿嘛,就算没有了也无所谓,毕竟没有谁是离开谁就会死的。

对了,突然想起,我当时还说了一句,下次见面的时候就正式分手吧。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和他又处于僵持状态了。

"学长,那我先走了。"旁边的学妹突然出声,我这才想起还有一个人。

只是……

这学妹长得未免太高了点儿吧!

当时离得远我还不觉得,现在凑近了我才发现这点。而且学妹的声音似乎有点粗犷,倒不太像女生的声音,而像……男生!

哦,圣母玛利亚,这真不怪我,我只是出门买个水果,也没想过戴隐形眼镜。

我又多看了他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在接受到我男朋友的眼神后还是转身就走了。

“他帅还是我帅?”我男朋友问我。

"你帅。"

这个问题完全不需要思考,我已经能够机械性回答出来了。要知道,当时就因为觉得他是我们学校最靓的崽,我才丢下身段去追的他好吧至少,他真的很帅,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听了我的回答,他周身的黑气压似乎降低了一点。再次开口语气居然还有点可怜巴巴:"可是你只看他,都不看我。"

然后眉头一皱,指了指我手机上他们俩的背影照:“那你还拍他。”

我感觉我现在就像在公堂上,他一个秦香莲,在控告我这个陈世美。明明我拍下的抓奸证据,现在又被倒打一耙作为我不忠不义的证据。冤,窦娥都没我这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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