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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六章 先入北京为天子!(1 / 2)


饭后,陆四单独留下李过、李来亨父子。

没别的原因,只因李过是自家大舅子,李来亨是自家内侄。将来陆四同妻子有了孩子,开宴李过这大舅子可是首席,怠慢不得。妻子李翠微去世,李来亨这娘家侄子不发话,姑妈这棺材就起不得咧!

老礼就是老理,忘不得。

当然,最重要的是李过这对父子比他陆四更有法理继承大顺的产业,但李过却不争权位,遵从母亲高太后之命奉妹夫为主,使得十万西路军将士为陆四所有,这高风亮节自古能有几人做到?

观前世李过一生,也是可歌可泣,可惜天度英材,死的太早,不然忠贞营也不会沦落到后来那付惨境。

这么一位大舅子,陆四自是要礼敬。

反观那位叔丈人李自敬,昨天就借口探视老嫂嫂去了西安。

究竟是探视,还是质问,西路军上下心中都有数。

陆四不曾拦,由李自敬去。

如今局面,不是生米煮成熟饭,而是大势所趋,李自成复活也得屈居太皇之位。

永昌皇帝真的不昌,女婿文宗也未必不武了。

不过从前陆四一直以为李过既是李自成的侄子,那年纪想来不会比李自成大,不想李过却是比叔父李自成还大两岁,今年已经41岁。

之所以如此,却是因为李自成的大哥李鸿名比李自成(李鸿基)大了二十岁的原因,搞得叔侄年纪相仿,这倒同陆四与他侄子陆广远差不多。

李自成培养侄子李过,陆四培养侄子广远,也是异曲同工。

前世陆四在翻看明末某文人写的某书时,上面言辞确凿的说李自成同李过这对叔侄自幼不爱读书,好舞枪弄棒,天天在一起调皮捣蛋。

李自成的爹李守忠见这对儿孙实在不成气,天天哀声叹气,可李自成却说什么他们练习武艺,便是为了将来干大事,读书有狗屁用!

写这段的明末文人可能是想表现李自成自小就有反贼野心,故而把李自成写的跟项羽“要学万人敌”一般。

可在陆四看来完全就是胡编乱造,因为李自成同他爹说的话又没外人在场,谁他娘的在边上听见了,又传下来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文人一枝笔,天马行空“艺术”加工而矣。

究其本质,无非污蔑二字。

究其源头,看不起泥腿子而矣。

封建文人,从来就是站在人民对立面的。

所以,为了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陆四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天便将“留一个清清楚楚历史给后人”原则放在心上,无论是往祖坟里塞铁牌,还是所说的任何雄心壮语,都尽可能的选择人多场合,以确保后世子孙能够对他这位太祖皇帝的一生有个直接观感,不为春秋刀笔吏所误,也不为野史骚客乱记。

由此闹出徐州军校题那“人死吊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笑话来。

“姑父,这是你写的诗么?”

李来亨见桌上的白纸上写有诗句,不禁问了一声。

陆四这人对晚辈特别喜爱,基本没有什么架子,李来亨这个侄子跟姑父接触的时间一长,就同陆四其他晚辈一样对姑父特别亲近,比跟他姑姑在一块还要放得开。

也就是条件不允许,要允许的话陆四指不定天天带着侄子、侄孙们去红浪漫三楼快活咧。

李过听儿子说妹夫还会写诗,也是大觉好奇,踱步走到案桌边,见桌上放着一张宣纸,纸上赫然真有一首写好的诗。

墨迹还很鲜艳,想来是昨天夜里写的。

字迹不算好看,但端正,看不出是什么字体。其中还有些字明明看得懂,但印象中似乎又不是这样写。

奇怪的很。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李过轻声读过,很是惊讶,妹夫作诗词的水平不比举人出身的牛金星差啊。

李来亨这边也是自小也得老师教导,识货的很,只读一遍就知道姑父这首词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姑父叫文宗,不是没理由的。

李来亨心道。

这首词代表的也是陆四心境和当前局面,正如词中所写“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大顺如今不正是从头越么!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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