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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代逆袭文中的炮灰(五)捉虫(1 / 2)


对于自己为何会穿成一位老太太,穆眠并没有太多的记忆,因为之前她意识陷入沉睡,对外界的一切并无感知。

不过,穆眠隐隐觉得这事不对,之前的两世她都是穿成胎儿的,也就是‘胎穿’,为何这一世就穿成老太太了呢?

虽说是魂穿,但说白了就是肉|身夺舍,穆眠总有种身|体不是自己的不适感,毕竟穿别人的衣服都会不舒服,更遑论用别人的身|体了。

但事已至此,容不得穆眠挑三拣四。既来之则安之,既然穿到了别人身上,用了别人的身|体,就要考虑回报原主、承担原主因果的问题。

穆眠穿来的时候,并没有在身|体中发现原主的灵魂,只有身|体中还残留了原主的一些记忆。穆眠修的是魂道,对于灵魂意识一类的领域格外擅长,她的灵魂很容易就将这些记忆捕捉,然后传递给穆眠。

也正是由于这些记忆,穆眠才了解了原主的生平,才不会对原主的一切两眼一抹黑,被人认出她不是原主。

只是虽说得了原主的记忆,但穆眠毕竟不是原主,不说别的,就是言谈举止、生活习惯这些一个人不经意见流露出的东西,两人就是天差地别。

若是就这样回去,只要是熟人,很容易就能看出穆眠跟原主的不同。而七十年代的农村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住在一个村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之间都知道各自的底细。

而且原主自从嫁进村子,就在这里住了近三十年,村里的人对原主熟悉的很,更别说原主还是一个收生婆,跟村里人接触的多,扮演这样一个人,还要让人看不出破绽来,穆眠并没有信心。

所以为了不露出马脚,穆眠决定多在医院住两天,等彻底熟悉原主的一切后再出院。到时候,就算自己跟原主有些不同,也可以推到失去儿子性情大变上来。

不过,在医院的这段时间,穆眠也不能闲着。原主的儿子牺|牲、儿媳妇也没了,可原主的小孙子现在还呆在医院里,总不能放着不管。

原主如果活着,想来不会让自己的孙子流落在外,既然得了原主的身|体,穆眠决定将原主的孙子,不,现在是自己的孙子好好抚养成人,也算是了了原主的心愿。

之前导致原主发病的那封信就放在原主的口袋里,上面附上了小孙子在的那家军医院的地址,以及原主儿子所在部队驻地的位置。而且那家医院其实就是部队所属的军医院,所以,严格说起来这两个地方是在一处的。

穆眠庆幸原主识字,要不然她不好解释一个不识字的老太太是怎么突然间识字了的。

有了地址,穆眠就要考虑如何去接回小孙子。这里是北方,原主儿子服役的部队却是在南方,中间隔了上千公里,在这个年代也只能通过火车才能到达这么远的地方了。

穆眠现在待的医院是在县里,只是这个县是没有火车站的,只有邻市才有。穆眠必须先坐汽车到邻市,再从邻市坐火车才能到原主儿子的部队。

原主从未出过远门,儿子的部队她没去过,往常都是儿子回家探亲,就连当初原主儿子结婚的时候原主也没去,本来说好今年儿子跟儿媳妇就会回家来探亲,谁料却是天人永隔。

原主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因为每个月都要给儿子寄东西,还有去取儿子寄回来的东西,这段路原主是最熟的。

说起来,原主得到的这封信也是有些蹊跷。

往常儿子从部队寄来的信原主都是亲自去取,她也跟社里的邮递员说好了,不用取她儿子的信和包裹,因为原主会在每月寄东西的时候,会一并把信或者包裹带回来。

可这次还没到取信的时间,就有邮递员特地给原主送来了信,像是有人提前知道了原主儿子那边会来信,故意泄露给原主知道一样,这事怎么想都透着一股不寻常。

而且,这个邮递员还是孙婆子的二儿子钱卫国,不论是流产的李桂枝还是这个钱卫国,都是孙婆子家的人。若是再加上原主这个干亲戚,所有的事都是围着孙婆子一家展开的,未免有些太巧了。

穆眠心中有什么一闪而过,想抓却没有抓住,不过穆眠倒也不急,这些早晚会知道,还是先将眼前的事解决了再说。

既然要坐汽车,穆眠必须先问清楚汽车的发车时间,还要提前买好火车票,对了,还有介绍信。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可是哪都去不了的。

不过介绍信应该好开,只要回村里一趟找村书记就能开。

打定主意,穆眠决定下午出去一趟,先去汽车站问清楚发车时间,还要买些东西,顺便熟悉一下县城。原主被人送到医院,身上并没有带多少钱票,住院费还是大队长用的队里公账上的钱,回村之后要先把钱还上。

穆眠跟值班的医生打了招呼,捏着原主身上的三块钱七毛五分钱外加两张半斤的全国粮票就出了医院。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个世界正处在70年代,那个特殊时期。历史发展跟她第一世相似,但一些历史人物却是穆眠从未听过的。

就是这一点,让穆眠明白了她穿越而来的是一个新世界,跟她的第一二世并无关系。

世界不同就意味着,穆眠不能完全依赖意识中那些关于这个年代的记忆,不能靠着所谓的先知先觉来获得好处。

当然,超出这个世界几十年的知识并不是完全无用,只是需要有所选择。

来到街上,穆眠慢慢走着,边走边跟原主的记忆一一印证。原主的记忆中,县城是最繁华的地方,整洁的水泥路、几层高的楼房……百货大楼里的商品又多又好。

可在穆眠这个见过现代都市的人看来,这个‘繁华’是要打上折扣的。

尘土飞扬的水泥路没有几个人,就算有也是行色匆匆;行人穿的灰扑扑的,以蓝、灰二色为主。充满年代感低矮的楼房,斑驳的墙体,上面还有留有煤球堆砌留下的黑印子。

穆眠走了三条街,问了四个路人才找到原主记忆中的百货大楼。

之所以来百货大楼,除了买些东西送人外,穆眠想看看这里的经济发展水平。一个地方的消费水平往往能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百货大楼作为县城里最高档的消费场所,应该能看出点什么来。

跟周围低矮的建筑比起来,这座四层高的百货大楼可谓鹤立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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