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天域僵了僵,心知逃不过,如实道:“在你第一次用它给我传信的时候。”
“那么早?”叶婉汐努力回想了一下,她第一次用这小家伙给大师兄传信,似乎是在捡到它的头一个月。
当时恰逢雷雨天气,狂风大作,这小家伙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她院子里树丛中,差一点就成了狂风骤雨中的落汤鸟。
叶婉汐听到动静出去查看,发现小家伙翅膀受了伤,就把它捡了回去。
养了小半个月,小家伙翅膀上的伤好了,却就此赖上了她,不愿意离开。
叶婉汐无法,只得留着它,好在小家伙伤好了以后可以自行出去觅食,平时除了喜欢跟着叶婉汐四处转悠,外加在叶婉汐撸后山毛绒绒的时候跳出来争宠外,并不需要叶婉汐怎么多费心。
用这小家伙给大师兄传信,源于叶婉汐的一时兴起,当时她刚从三师兄那新得了几棵辣椒,辣椒长成后,她做了一大桌好吃的,便想叫大师兄过来试个菜。
往日这种情况,叶婉汐都会选择用符纸,可那会她一眼瞧见小胖鸟蹲在厨房的窗户上,小眼珠子转来转去,盯着桌上的菜蠢蠢欲动。
叶婉汐灵机一闪,便动了让它去帮忙送信的心思。
当时,小家伙还不甚乐意,但最终还是圆满完成了任务,得到了一小把灵米作为奖励。
叶婉汐忆起当时的情况,蹙眉道:“那你怎么都不跟我说?”
封天域轻咳一声,冠冕堂皇道:“当时我也挺惊讶,可见它做了伪装,你又一心只把它当成普通鸽子来养,想了想还是隐瞒了下来。门口人多口杂,青鸟的存在本就越少人知道越好,不拆穿对你对它未必是坏事。”
当然,说了这么多,他那会不拆穿,到底还是存了那么一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私心。
“你那时候让它来给我送信,我心里其实挺高兴的。之所以不拆穿,也是希望在那之后,还可以借由它作为你我传信的桥梁。”
叶婉汐怔了怔,旋即像是明白了什么,脸一下子红了。
青鸟作为传说中的神鸟,最初确实只作为侍从、信使广为流传,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发展的,突然就变成了世人口中的爱情鸟,甚至一度与鸳鸯比肩。
它的送信功能也由此演变为了为有情人传递情书,见证他人爱情的象征。
这么说来,她当初让这小家伙给大师兄送信,竟是无形中撩了大师兄一把。
而大师兄当时极有可能已经对她有了男女之情?!
想明白这一点,叶婉汐瞬间觉得自己渣到了极致,明明不知道大师兄对自己的心思,竟然还暗戳戳撩人家。
亏得他们现在在一起了,不然岂不是应了那句“不娶何撩”?
小兔子看着叶婉汐害羞又惭愧的模样,一眼看穿某人故意卖惨撩人的小心思,当即对他投以一枚鄙视的小眼神。
封天域毫不在意,甚至还有点小得意。
彻底搞清楚小家伙的身份后,叶婉汐看它的眼神愈发复杂了起来:“前世伪装成鸽子也就算了,好歹都算是鸟类。现在变成兔子算个怎么回事?”
就这认不出来真不能怪她,谁能想到一只兔子的躯壳里竟然藏着一只鸟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