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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八章 绅士之礼(2 / 2)


“殿下一路照拂良多,如此恩情我自是记在心里,只不过......”假装没看到他充满怀疑的眼神,阿绫继续她的“真情告白”,“我本以为,这一切是因为公主殿下和祖父的关系......”

准确说,是她自己一直提醒自己,恪守君臣之礼,虽然守得并不好就是了。

“......就不能想想是你自己的原因?”百里臻心中叹了口气,想了想,还是开了口。

“不敢想,我觉得我没那么大的脸。”阿绫老实地说道,她就一个小人物,还真当能勾搭上人家当朝亲王啊,还不是。

“本王给你的还不够吗?”某人眼角微扬,略有些高傲地反问道。她是嫌他排面还不够大还是怎么的,连个朋友都不能做的吗。

呦呵,这句话怎么那么得......“霸道XX爱上我”的套路。

阿绫忍着爆笑的冲动,勉强压下试图不断上扬以至差点抽筋的嘴角,以一个尽量普通的口气说道:“那......”

“我单方面宣布你百里臻是我的朋友!”

说着,朝那只方才被她捏了抓了又扔了的手,伸出了友谊之爪。

握爪......

百里臻看着自己被握住的手,看着那握住自己手的爪子,拉着他的手晃了晃,又晃了晃。

耳边,某人那句“我单方面宣布你百里臻是我的朋友!”还在他耳畔不断回荡、回荡、回荡......

被摸了小手之后,还被强行发了朋友卡的睿王殿下,如今整个人呆若木鸡,愣在了原地。

他是谁,他在哪儿,他在做什么......

不对,是——

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在哪儿,这个人在做什么......

他垂眸,便发现他在愣怔的当儿,那个拉着他的手的爪子,晃动的频率也在逐渐降低,越降越低。

“这什么意思?”用眼神看了看二人握在一起,准确说是阿绫单方面握着他的手,百里臻疑惑地问道。

“哦哦哦,这是握手。”阿绫拉着睿王殿下金贵的小白手,欢快地比划道,“两个人双手互相交握,表示相互友好的证明。”

“本王可没听说过什么握手。”百里臻狐疑地看着还拉着他的手,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这是哪里来的礼节?”以他对阿绫的了解,很大程度上,他觉得这是这丫头现场胡诌的,为了将前面扯了他手的事情给敷衍过去。

Shakehand啊,绅士礼节,现代文明,不怪古代土包子们知都不知道。

“是我在书上看到的西方,也就是西洋的礼节。在那里,有身份有地位的男士被称为绅士,绅士们之间会面,常会有握手这样的礼节。”阿绫半真半假地解释着自己“友谊之手”的来源,说着,又光明正大地晃了晃百里臻的手,“这样的握手礼仪之所以会风靡,也和其与我朝寻常意义上跪拜、作揖的礼仪有着根本意义上的不同——握手强调了双方精神上的平等和对对方人格的尊重,我认为用在这儿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前面百里臻话到那儿了,已然是十分清楚了。这个人,很明显不满意她对他一副缩头乌龟的态度,尤其是自己已然已经把她当朋友了,她还时不时提防着他一样。如此,阿绫也要表明属于自己的态度。比如,人人平等的握手就是个很明确的态度,体现她不再以君臣之礼的借口,提防着他。

果不其然,听了这段话之后,百里臻便低着头,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忽悠,真是个大忽悠,什么乱七糟八的事情到她的嘴里,就都有根有据了起来。睿王殿下表示第一个不信,阿绫的嘴,骗人的鬼。

不过,听起来,倒是还挺让人觉得满意的......

“又在看些不着调儿的书了。”百里臻嘴上自然不肯轻易饶她,听起来像是在数落,“也不知道你从哪儿寻来这么些奇奇怪怪的书。”

要说博览群书,百里臻自认不差。他拥有大汉最好的书籍资源和师资条件,本人在学问上也是精于学习勤学好问的。可要说跟这小丫头比起来,他觉得论广博上,自己是比不过她的;论记忆,自己更是比不过她的。

“殿下看的都是治国理政、为人处世的名家正典,**王之术,学君子之道。至于我嘛,不拘一格,看正史也看野史,看典籍也看话本。对我而言,有字的便都能看都能学。”看出百里臻那似是而非的疑虑,阿绫便笑着解释道,“自然,须得有个人的思辨能力,要保持独立之思想,才能作出自由之学问。”

看乱七八糟的东西没什么,关键要从中有所思、有所悟,那么,就必须要有自己独立而稳固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知道有些看看当耳旁风过一笑了之,有些则需要记到脑中脱口而出,还有些更需时刻放在心上,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

阿绫总会说出这种话来,百里臻听多了,倒是不会惊讶。只不过,她这种说法倒是让人觉得耳目一新,充满了多元化与新可能。和许多老学究们将一些治国理政无关的书籍视为废纸、残渣不同,阿绫的眼中,这些书全都是宝。只不过,功能不同而已,有的是让人学习奋进的,也有的是让人放松身心的,还有的是糟粕,扔了也不可惜。

“那方才的握手,在你这儿算是什么?”百里臻问道。

“新奇的玩意儿,可以学习。”阿绫浅笑道,“不过,这虽然只是个人见面打招呼的动作,其背后产生的条件却足以引起我们思考。是什么样的背景下,才能催生人们以更简单轻松的方式,取代三跪九叩来进行更高效更平等的打招呼呢?这么一想,便能联想出许多东西来。”

说着说着,想起如今的时代背景,阿绫忙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的意思自然不是说我朝的规范有章的礼节如何,更不是想以此挑战社会礼教,只不过,在一些场合,握手礼确实更合适些。”说着,她意有所指地看了看俩人还握在一起的手。

......其实,老早好松开了。

只不过,因为需要“案例教学”,所以阿绫也一直和百里臻保持着握手的姿势,看起来有些傻不拉几的。

百里臻自然看穿了她这又是握手又是以握手说事的意图,却是不太在意地将目光移回了散在他膝头的墨发上,随意地道:“那么你说,为何西洋会有这般礼节,这样的理解又为何产生在西洋?”

“这......”阿绫沉默了。

不是她不知道,而是她不知道如何说。作为一个考古狗,她的历史学得是相当优秀的。可是,她学到的这些东西,对于现代人接受起来并不困难,对古代人来说,却完全不明所以。

你不能让一个从没见过电灯的人想象电气的发明是多么得伟大,你也不能让一个从没接触过启蒙思想的人了解什么是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你更没办法让一个中央大一统国家的封建统治者接受什么君主立宪制甚至民主共和制,这些背景,你都没办法对一个架空的脑袋解释。

所以,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

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

“不知道?”百里臻略一挑眉,反问道,“不知道,然后你就拿着这种不知道的东西,一圈又一圈避重就轻地忽悠本王,把原先的问题越扯越远,甚至干脆到最后选择遗忘。”

阿绫:......

------题外话------

沙雕小剧场:

阿绫:握爪。

臻臻:握手就握手,握什么爪?

阿绫:爱握不握。

臻臻: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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