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漪出来后,稍微有些愣神,然后抓着林风的西服:“你有这一么一套衣服,为什么昨天不穿?”
“私人订制的,今天早上才送过来。”林风嘿嘿回答道。
白清漪一阵无语:“给你两万块你还去私人订制......不过看起来是挺合身的。
林风,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白清漪抓着他的衣服,指着上面的水钻:“你是不是关于审美方面,太偏向女性化了?看你长得挺粗犷的,应该不是那种奶油小生啊......”
林风有些无语,他也不想的啊。
这件斯图尔特休斯钻石版西装,是由著名的奢侈品设计师斯图尔特与世界著名的裁缝朱尔斯合作创作而成。
这套西装,花了超过820个小时来设计并缝制,是由羊毛、羊绒和丝绸制成,售价892500美元,世界上仅此一件。
不是林风喜欢钻石,而是他不喜欢撞衫,所以只喜欢买独一无二的东西。
那3GS是,这件西装也是。
当然,要是让白清漪知道那所谓的“水钻”是真的南非钻石的话,估计也不会产生这种言论。
“算了算了,懒得管你。”
白清漪想起林风那台比自己的手机还BLING、BLING的3GS,就懒得说话了。
鬼知道这个上门女婿是怎么想的!
白清漪的玛莎拉蒂还在修理,现在用一台奥迪A7代步,林风开车载着白清漪前往听雨轩。
这个诗词大会,办的还挺盛大,外面停了不少辆车,里面人来人往。
这诗词大会,赏的当然都是些现代诗人的诗词,但是林风一向对那些现代诗嗤之以鼻,感觉就像瞎写的一样。
白清漪也是这么认为,所以一进门便是向古诗词大会而去,进了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
虽然是古诗词大会,但是也都是现代人所著,林风扫着那些诗人的词,都无奈的摇摇头,水平太低了。
这也难怪,这种场合,来的大多是富贵人家附庸风雅,用钱买来一个诗人的名头,靠着兴趣爱好写写罢了,难登大雅之堂。
白清漪看了一圈之后,也感觉水瓶有些低,便是摇摇头,准备离开。
“清漪!真巧啊,没想到能在这遇到你!”
一个男声响起,白清漪和林风回头,一个穿着汉服、犹如古代诗仙的男人缓缓踏步而来,一脸伪善的笑容。
“王毅溟,没想到能在这遇见你。”白清漪露出一脸标准化的笑容。
“自从大学一别,能还喜欢诗词的,也就是你这位才女了。”王毅溟笑着说道。
白清漪点了点头:“当年你可是诗词社的社长,现在该不会著作等身了吧?”
“岂敢岂敢,只是出过几首小诗,滨海市诗歌协会赏脸,给了我一个理事的虚名罢了。”王毅溟伪善的笑着,随后看向林风:
“这位是......”
“我的丈夫,林风。”白清漪介绍到。
“你好你好,久闻大名,你就是有幸入赘到我们白才女家里的人啊!”王毅溟说着,伸出了手。
林风从他刚出来就看他不顺眼,说话酸里酸气的不说,现在更是阴阳怪气的,只是冷笑着,没有伸手。
与他这样的渣滓握手,只会脏了自己的手。
王毅溟看着林风,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这么粗鲁的人,是怎么配的上白才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