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没想到盛尧真的准时来了酒肆,她翘着二郎腿,很豪气地给他倒满了酒,“我就喜欢你嘴硬心软的样子。”
盛尧终于打量了她一眼,怪道:“你今日怎么穿成小厮的模样?”
这一身粗布麻衣的男子装扮,他在门外时,第一眼几欲没能认出来。可现在靠近了细细打量,却有着一分灵气,透出些活泼机灵出来。
“你不懂,这叫体察民情。”常宁饶有介事的解释着。
其实是因为桓璟的母亲不喜她,嫌常宁时常欺压她儿子,素来不喜他们二人来往,常宁只好乔装打扮了去找她的军师。
盛尧把玩着扇子,顺着她的意点了点头,“果然泯然众人矣。”
常宁以碗里的酒面为镜,瞅了瞅镜子里映射出的年轻小子,明明是眉清目秀,颇有神韵。
虽然穿着随意了些,但脸上她可是下了好一番心思,细细的用螺子黛描了眉,点了唇,还微微上了胭脂,按桓璟来说,这就叫做小心机,能显现出另一番风味来。
故而她振振有词道:“你放屁,哪个小厮能有我天生丽质。”
“你该好好学习矜持是什么。”
盛尧也不过是随口一说,作为因美貌而闻名乡野的美女之女,她自小/便是个美人胚子,只是她的杀伤力盖过了她的美貌,故而大家都选择自动忽略,转而传播起她的“感人事迹”。
常宁将酒碰了碰他的碗,自行一饮而尽,“矜持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一大早在此等你,不催不气算不算矜持?”
他放松自己,倚靠在塌椅将手放在膝上,没去计较她乱糟糟的话,反而问道:“你果真从早上就开始等我?”
“当然了!”她理直气壮地认了,当然不能让他知道她一大早出门,是上武安侯府请教桓璟去了。
盛尧扯开唇角不明意味的笑了两声,“既如此,倒是我的不对了,来,喝酒。”
酒过三巡,两人皆是面不红耳不赤的样子,连丁点微醺都没有。
盛尧难得真诚地夸她一句,“没想到你一个姑娘家酒量还算不错。”
说话间,常宁又十分殷勤地替他倒上了酒,“桓璟说,酒能成事也能误事,尤其对姑娘家不大好,所以酒量是个顶重要的东西。”
常宁向他抬碗示意,又是一口闷,粗犷的用袖子擦了一擦嘴巴,俨然一副市井小民模样,“所以我从小就偷偷的练酒量。”
两人又是来回过了六七碗,也不知是不是因着常宁涂了胭脂,盛尧看她脸上已有些泛红。
“女子还是少喝酒为好。”盛尧压住了她想要再次豪饮的手。
常宁扶着额头作晕乎乎状,眼神逐渐迷离,“确实是、有些上头了,但……”她掰开他的手,执意要继续喝,大着舌头道:“但我此次、是为了答谢你,说好了、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的。”
盛尧有些头疼,莫不是真喝醉了。
他抢过她的酒尽数倒在了地上,“你不必再喝了,你不是要报恩么,给我喝吧,喝完桌上这两壶,此事到此为止。”
常宁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好!”
于是常宁在一旁加油鼓劲,称职的给盛尧一杯接一杯的倒酒。
直至最后一杯酒时,盛尧拿碗的手已是有些抖,抖了两抖,最后一头载到了桌上,不省人事。
常宁用手指头重重地戳了戳他,“书生?书生?盛尧?冰碴子?盛洁癖?”
接连唤了几句,盛尧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常宁眼中的迷蒙之色渐退,取而代之的是狡黠,她起身朝门口吹了个口哨。
芦雪便赶着马车当街出现了,她利落地跳下马,与常宁一起将盛尧搬到了酒肆的后院一处屋子。
芦雪端着一方砚台,里头是调好的墨水,有些局促地问道:“公主,真的要这么做吗?这等大人醒来应该会抓狂的吧?”
常宁提着毛笔在盛尧脸上奋笔作画,“嘿嘿,你瞧多么可爱的一个小猫咪。”
蜀楼一事虽然看开了,但被利用终究是气难平,总是得找回点场子来。
“叫你利用我,你不是洁癖么,我就让你抓狂,让你对我永生难忘……”她一边碎碎念,一边顺着脸颊,各画了三条胡须,在鼻头添了猫鼻子,在嘴巴边也画了一圈,最后思虑了片刻,在额头上添了个“王”字。
常宁将毛笔递给芦雪,又见着手上蹭上了些墨,她极其自然的往盛尧衣服上一蹭。见此又心生一计,拿起毛笔拉开他雪白的衣摆,作起画来。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今日就让你当当老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