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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七(1 / 2)


对于林的这种提议,我当然会非常开心的接受,毕竟这正是我一直向老天爷祈祷的奇迹,现在这个奇迹真的发生了,所以我真的是在微笑中说出:“谢谢队长。”

或许我该说谢谢林哥,毕竟林其实比我大个几岁,但我的话已经出口了,故此也就没有再说过多的废话。

至此,我就被林安排在了达方电子三期的出货码头,其实我的学习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故此很快,完全只用了一天时间,我就学会了如何出货,只是我检查货物的时候比较慢而已,但我知道,一切都会变好的。

而且也正如林所说,这个地方确实人比较少,我每天面对的,也就只是十几位仓库人员而已,更是我只是负责清点货物,然后在放行单上签上我的名字,整个过程就是如此简单。

……

所以很快,我就被调到了夜班,我开始了我自认为,最为疯癫,也最为辉煌的人生时刻!

说是疯癫,这是因为,我每天晚上写字的强度大约在十个小时左右,想想这是什么概念?我大约十三天左右,就会磨损掉一个崭新的钢笔笔尖,想想这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但更多的人是不理解我的,当然,我也没有期望得到他们的理解,比如我们保安队里的一些人,就认为我是个神经病,写字有什么用呢?的确呢?我觉得其实我就是个神经病,可惜在如此高强度的练字过程中,我又一次体会了空灵的感觉!

事隔多年,这再次体会到空灵的感觉,我认为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恩惠,也是林哥对我的成全!我感谢老天爷,也感谢林哥。

虽然最近因为如此高强度的练字行为,这导致我手指头严重抽筋,再次有了水泡破损的事情发生,但我想了一个妙招,那就是给指头贴上创可贴,然后再拿钢笔,虽然苏州的天气确实最近不怎么样,马上就要冬天了,所以我的手指头一进被窝,那就是疼到都不像我自己的了,但我还是会脸上挂满微笑。

所以我的人生目前而论,是已经彻底疯癫了。

不过,这天我却被另一件事情迷茫到失魂。

我为什么会说是失魂呢?这是因为,这天早晨,我抽着香烟,走在竹园路上,这也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此时阳光明媚,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所谓的五彩缤纷,包括竹园路边的树木,看上去都令我觉得如此漂亮。

我抽着香烟,还是用依旧在抽筋的右手指头夹着香烟的,但走到就快到万枫家园,也就是我所住的地方了,突然迎面走来一位女孩子,我估摸着?这女孩子年龄不是很大,反正我知道,我比这女孩子大很多岁是肯定的。

她看上去也不是很匆忙,但我意识到,她应该是去上班吧?可惜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上班,当然,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只是觉得,突然一种我无法言喻的情绪,至此产生在了我的世界中。

就好像我原本黑暗无光,甚至最后必将会以我的自杀而结束的世界,突然之间,这就被一股,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称呼为光亮的东西所覆盖,但我此刻在至极的迷茫中意识到,我的世界好像崩塌了!我确实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至此没出任何意外,她也这就从我身边路过,我发现她的身高竟然和我差不多,我原来还以为我的身高已经很厉害了呢。

啊咧?

……

……

……

……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自认自己文采现在已经很不错了,但我竟然依旧无法形容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下子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一样,所以我只是下意识中扔掉右手中的烟头,然后用右手捂住自己的胸口,也就是心脏部位。

这是此刻只属于我的一阵非常急促的心跳,急促到让我感觉自己好像会在这瞬间就窒息一般,但她已远走,我转身,看着这位女孩子的背影,不过这一瞬间,我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不!其实我方才好像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但这此时还未停止的急促心跳,又是怎么回事?

我完全无法理解此刻的自己到底怎么了,但心跳开始慢慢变的正常,可我再次掏出自己的香烟时,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手在发抖,不!是浑身。

哎~~~~

我想着,现在我该追上去吗?我要去告诉那位目前我还能看到背影的女孩子说,你把我的灵魂勾走了吗?呵呵!我如此笑着,然后抽着香烟,这就转身,向前没走几步路,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这是金枫路与竹园路的交叉路口,当然,我眼前也就是自己所住的地方:万枫家园。

我走在路上,不住的回忆着方才的那一场景,甚至目前自己都走到自己家里,甚至都点上香烟,这都坐在自己舒服的椅子上了,为何这似乎还能隐隐感到心跳呢?

我想着,这种心跳自己多少年都再也没有体验过了,所以我认为,那位女孩子一定不是人!她可能是九天之上的月亮,根本不是我这种卑微的虫子可以接近的,对的,我就是如此安慰着自己。

可是,第二天我下班,我又在同一地点看到了她,我的心跳再次失控!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在这我每天早晨回家前的心跳中,我知道,这女孩肯定是在某家公司上班,而我碰到她的时间正好是她准备上班的时间,她也绝对不是夜班,因为我看到了她的脸,我知道这张令我无法形容的脸庞,反正不是上夜班的,我能看出来,当然偶尔她发现我在看她,她也会突然看我一眼。

也许就是这突然的看我一眼,但她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她这不经意的每一眼,我的心跳都会瞬间失控。

但我也知道,其实这姑娘和我不是同世界的人,我这只卑微的虫子,其实没有任何资格去告诉她,我喜欢她!

所以我真的就像一只卑微至极的虫子,每每在早晨遇到她的时候,感受着自己的心跳,然后努力想多看她几眼,似乎想把她的样子,永远留在我的灵魂中一般。

我向老天爷祈祷,我多想听听她的声音啊!我想向老天爷祈祷,我多想看到她能冲我笑一笑啊……

不过,一事归一事,我疯癫的人生还是要继续的,而且很快过年了,不过我在上班,说是在上班,也不过是在公司里看书写字罢了,虽然公司的其他人依旧不理会我。

……

而这时间飞快,现在眨眼是2019年过年,我依旧是在公司里上班,还是看书写字,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共计写完了三百三十五本钢笔字帖,写烂四本书!但没有编辑骂我,不过公司说我脑子有问题的人却很多,因为其实达方电子保安部并不和谐,里面钩心斗角非常非常严重,可因为林哥一直护着我,故此基本没人给我找麻烦,即便就是给我找麻烦,那也是害他自己。

而在过去的所有时间里,因为写字,我基本是一个星期用指甲刀剪一次指头上的死皮,而且对于写烂四本书的成绩,我也并不后悔,也没有感到什么不爽快,因为我本身就没准备写好,就好像是玩玩而已。

更是,竹园路上的这位女孩,我依旧不知道名字,但我确定,我真的很喜欢看到她,每次下班看到她的时候,我都会开心一整天,但有时候星期天与星期六,我看不到她的时候,我就很是恐慌,我会胡思乱想的,我也知道,有一种特别特殊的感情,也早就在我的世界里产生了,只是这种特殊的感情,还是无法传达至它该去的终点。

故此晃眼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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