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透过关着的木板窗缝隙照进房间。
这是一间三人房,不算宽敞的房间中,有三张简陋的木板床,床上铺着粗麻布作为床单,不算脏,但也不算干净。
福克斯镇不是什么很大的镇,来往的人流比较少,所以这个被福克斯镇守备长考伯特称赞比较好的阿福旅馆中,没有单人房间,都是这样的大房,以便多人公共居住。
好在现在旅馆中比较空,所以马修可以独自一人居住在这样的房间中,他可没有和陌生人,特别是陌生男人,共住一屋的习惯。
屋子中,进门的左手边墙角处,堆满了他的战利品,那些从烈焰山寨捡来的武器。
昨晚,一身血污,浑身肮脏如同乞丐一样的马修,刚闯进这间阿福旅馆时,差点没把老板吓坏了。
老板看到一个浑身是血迹,又拿着武器,十分肮脏的男人闯进来,还以为有强盗冲进镇子了呢。
还害得作为侍女的老板女儿,一个绑着双麻花辫的黑色长发的姑娘,吓得手中收拾的碗碟摔落了一地,摔得粉粉碎。
当看到老板从柜台中翻出一把菜刀来,战战兢兢的对准马修,马修才一脸恍然大悟的向他解释。
直到听到考伯特的名字,老板才放下那把和锯子差不多的菜刀,仍然警惕的看向马修。
马修请他准备了桶热水,要了个房间,又要了一顿晚饭后,跟在马修身后的两名镇守卫才走进旅馆内,向老板带来守备长艾伯特的话,为马修身上的血污简单解释了一下。
简单吃了一顿晚饭的马修,在镇守卫的帮助下,把那些武器搬进了他向老板要的房间内。
房间在二楼,环境不是很好,但马修在野外住了那么些天,也不在意了。
他用老板打来的水,给自己擦了个澡,这样的小旅店,不会有能够全身洗澡的水的,只能够他简单擦拭一下,将衣服上的许多血迹擦一下。
虽然只是擦拭了一遍,但还是让他舒服极了。
来到简陋的木板窗前,轻轻一推,木板窗就被推开了,和煦的阳光将房间照得十分明亮。
马修好不容易的适应了阳光照在脸上,懒散的伸了个懒腰,他看到虽然已经太阳升起了,但旅馆外的道路上,行人并不多,在旅馆的外面,有两人站着,眼睛一直盯着旅馆。
马修认出来了,这两人是昨晚跟着他的四名镇守卫的其中两人,当他看到那两个守卫时,那两个守卫也看到了他。
马修开心的向两名镇守卫挥挥手,但那两人并没有回应,只是盯着他。
慵懒的走下楼,看到老板正忙着,她的女儿也开始收拾桌椅板凳,准备食材了。
这旅馆还是有餐食的,虽然并不算多好,而且还要额外算钱,但对于许多旅人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老板叫做福尔。
“老板,来点吃的。”马修走到一张桌子旁坐下,靠在椅背上慵懒的向老板招呼着。
福尔看到他的的衣装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好一会,才沉声对他女儿吩咐,去准备一点吃食给马修。
不怪他这样。
马修虽然昨晚清洗了一阵,干净了不少,但他那比贫民还烂的衣装,很容易让人怀疑他有没有钱的,更别说马修一副上那洗不干净的血迹了,老板很担心那些血迹会吓到他的其余客人。
“客人,请用。”老板的女儿,叫做莱娜的小姑娘,与老板一样有着一张较宽的脸,说不上好看,但很温柔,虽然他对马修的外表很害怕,但还是尽力端来了食物。
是一盘烤得较为酥软的麦面包,和一大碗豆子汤,麦面包颗粒很粗,尽管被烤软了些,但仍然比起他在家时吃的白面包要硬许多,那一碗豆子汤中,也没有多少豆子,盐也没有多少,味道很淡,当水喝都差不多。
马修好歹是活而来五十年的人了,也没有贵族的傲气,人情礼节非常清楚,他知道昨晚在他没有给钱的情况下,老板让他住下来,还吃了顿不算好的晚饭,主要还是看在考伯特的份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