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阿书十分的费解。
不过林奇的手中的笔,的确是好笔。
他练习书法多年,自然是识货之人,林奇手中的这支笔,应该是用头狼的狼毫做出来的,非常稀有珍贵,在市面上根本就是有价无市。
而林奇落笔有力,随性洒脱,一看就不是初次练笔之人,最重要的是他提笔之时,还动用了真气。
虽然只是用茶水书写到小桌子上,但却是非常的清晰,字迹干练,毫无半点挑剔可言。
“嗯?这是个什么字,我怎么有些看不明白?”阿书的目光,最后落到了小桌子上叠加的两个字上。
“你稍微走到左边看看。”林奇提醒道。
阿书心中奇怪,怎么还要走到左边看?
不过当下也是十分好奇,挪动脚步,走到了左边。
果然,他的视线角度发生了变化,走到了左边之后,看到之前写的那个字,竟然透过光线变得十分明亮,赫然是一个“傻”!
“怎么写了个傻字,难道他说我刚才的行为很傻吗?”阿书一阵嘀咕,暗道这个林奇真是会装神弄鬼,好好的写一个字,竟然还玩出花来了。
弄了半天,林奇说他是傻呢!
“你,你凭什么说我是傻!”阿书大叫道。
“你把欠条写在地上,还用水来写,不是傻又是什么,你见过有这样打欠条的吗?”林奇道。
“我那是捉弄你,你没看出来吗?”阿书大叫道。
“捉弄我,也要有点文化常识好吗?就你这点文化,还想跟别人舞文弄墨,回去把四书五经背熟了在过来吧,还有,这两个字送你,不谢!”林奇道。
“你,你……”阿书大怒,只是偏偏讲不出什么反驳。
除了羞辱之外,他更是有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因为这两个字,足以见得林奇在书法的造诣,让人惊叹不已,竟然可以把两个字重叠写到一起,而且通过不同的光线,可以清晰的看出两个字来。
若真是论起来,在林奇面前,阿书的确算不上一个文化人。
而此刻,他越想就心里越发的不平衡,他堂堂一个书法大家,写出字被不少人出高价买下,今天却是被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气血上涌之下,阿书只感觉喉头一甜,竟是噗的一声,吐出一口血出来,身形摇摇欲坠。
“怎么,比不赢了,就开始吐血了吗?”林奇淡淡道。
“我,我……”阿书还没说话,又是一口血吐了出来。
“阿书,你没事吧?”正在这时,门口急忙冲进来一个人,将阿书扶住。
是一个女人。
长得非常年轻,眉目如画,身上有一种娟秀的气质。
“阿画,我,我没事。”阿书咬着牙说道。
“我送你去医院。”阿画赶紧道。
“把这颗药吃了吧。”林奇从身上拿出一颗药丸。
这些药丸,本来是林奇去昆仑山准备用的,现在见阿书脸色苍白,也是有些不忍,便是拿出了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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