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内特骑着老骆驼,一身轻松地走在回十松庄的路上。
这一趟行商花了他半个月的时间,他最远走到了南边的杉树氏族,靠着多年以来练就的口才和积累的人脉,才顺利地和那群部落的野蛮人完成了交易。
这趟旅程,不仅换来了村里今后的食盐、药品,还从那群蛮子手里低价收购了宝石和机械零部件。这些东西都是野蛮部落袭击商队、据点抢来的货物,在他们手里根本就是明珠暗投,暴殄天物。
但是在这片荒野上,像他这样的文明人,只能依靠着野蛮人的力量才能生存下来,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荒原上最值钱的是人命,最不值钱的也是一无所有者的命。
与其辛辛苦苦学手艺、学知识,还不如拿上枪出去抢一波挣得多,伏尸二人,血溅五步,随后高贵者和卑贱者具为泥土,这才是荒原上的主流价值观。杉树氏族那些野蛮人就是那样戴着石制的战争面具,前赴后继、悍不畏死,蝗虫般扑向财富之地,才换来了荒原上人人生畏的名气。
想起从杉树氏族换来的,那张狰狞的石头面具,伯内特就不禁想起了昨晚遇到的那个神秘的酒店老板。
明明是一个笑容满面的年轻人,看上去也没什么杀伤力,偏偏思维跳脱、下手凶残,眼神和身上都带着一股凛冽的气息,让人下意识地忽略了他的年纪。
……就比如一见面就拿着铁桌把人拍飞出去。这是正经人能够干出来的事?
“我这不是胆小怕事,我只是合理投资。”
伯内特小声地给自己辩解着,一边暗暗肉疼被抢走的零部件和蜂蜜、石面具,一边安慰自己,有着这么一座商道中间的酒馆,今后就可以少一番风餐露宿了。
伯内特只希望那个老板说的话不是在骗他,希望那个沙福……不对,那个不能提起名字的人大人,真的能给自己带来安全吧。
胯下的老伙计在连夜赶路中可能也犯了困意,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眼神也不自觉地盯着路边的新草,开始走不动道了。
“老伙计,再坚持一下。”伯内特拍了拍老单峰骆驼的脖子,“天亮前咱们赶回十松庄睡觉,我拿炒麦子犒劳你!”
这样的画饼其实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别说骆驼听不懂,就连伯内特也知道这就是吹牛。麦子可是酿啤酒的作物,要不是靠着拼命提供烟草和啤酒,十松庄里的老弱妇孺那么多,哪里能在势力夹缝里活到现在。
说道啤酒……真想喝一口啊……
伯内特出神地想着,伸手就要去翻骆驼背上的麻布袋。
但是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走路东张西望的单峰骆驼不知是因为年老体弱,还是因为精神不集中,在翻过一道沙岭的时候,忽然间踩空了块地,连人带骆驼就这样从沙岭上翻滚了下去!
幸好伯内特没有系着安全带,因此在骆驼摔倒的第一时间就被甩飞了出去,向着另一边滚落——不然骆驼庞大的身体往他身上一压,他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等到伯内特在天旋地转、眼花头晕中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倒在一处沙丘之下,一摸脑袋,头顶包扎好的伤口又一次崩裂了!
“啊……疼……混蛋,我怎么这么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