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标题的两样,了解的书友大可跳过)
斯诺里听完了自己被魔改过的故事,他为自己氏族和族人们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了。
他能想到一位又一位做着行商的同胞在酒桌前添油加醋的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能想到一个又一个矮人酒店老板为那些只会演唱骑士史诗的吟游诗人拍出几个银币的赏钱以鼓励他们愈发夸张的描写!
眼看时间已经从黄昏到了深夜,斯诺里和阿克曼子爵议定了明天由马尔蒂尼带领一部分人类军队一同支援卡拉克一阿兹格拉兹之后便告辞离去了。
第二天一早,年轻的骑士牵着他的飞马加入了斯诺里的队伍,与他一道的还有十位侠义骑士,他们的十个侍从,三十名手持剑盾的步兵团员以及五十个农民弓箭手。
他们原本是巴尔蒂尼骑着飞马从周围的几个骑士领找来的帮手,当斯诺里许诺下二百金币的打包价之后,这些人当即表态拯救无畏堡的矮人盟友也是他们必须的任务。
在斯诺里的指示下,巴尔蒂尼骑上飞马腾空而起。飞马是所有能载人飞行的坐骑里相对最便宜易得的一种,但他们仍然珍贵非常。
飞马骑士几乎都是来自帕拉翁公爵领,因为只有在这里的灰色山脉才能找到他们高贵的坐骑。
考虑到帕拉翁公国是飞马的产地,马尔蒂尼在还是游侠骑士的情况下就拥有了一匹飞马。
但在其他公国,飞马骑士大都是拥有封地的王国骑士,而且他们要么勇武非常,要么家世显赫。
飞马难于捕获和驯养,想要饲养起来也耗费颇多,没有自己的领地是很难供养得起的。
昨天夜里斯诺里忍不住和本地矮人游侠聊起了捕捉飞马的事宜,他们告诉斯诺里如果从小马驹养起,那么在缺乏亲族长辈教导的情况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它们的翅膀也在逐渐萎缩进而失去飞行能力。
即使是不会飞的飞马全速奔跑的速度也超过了旧世界大部分的坐骑,只比它们会飞的同族慢那么一点儿,但失去了飞行的能力价值无疑会大幅降低。
在地形相对而言更加多山,崎岖的巴托尼亚地区,一匹不会受泥沼或是荆棘干扰的飞马能更凸显出了它的优点。
飞马本身甚至也有不俗的战斗力,它们以飞快的速度从天而降,自身和背上重甲骑士那巨大的势能叠加起来足以击碎绝大多数敌人的头颅!阿克曼子爵斩杀巨魔也就是依赖这种作战方式。
靠着巴尔蒂尼在空中侦察,斯诺里连着剿灭了两波四处掠夺的绿皮。
为了确保全歼,斯诺里都是由熟悉地形的本地矮人游侠指引着预先在关键位置设下炮位,再通过围三阙一的方式迫使绿皮逃进预设的火炮攻击范围内将它们炮决。
这样虽然拖慢了行军速度,但是也确保了那可能在围攻卡拉克一阿兹格拉兹的地精战争老大对即将到来的矮人援军一无所知。
第三天中午,马尔蒂尼骑着飞马从天而降。
“斯诺里王子!我在前面发现了一群食人魔!”他一撩金色的头发开口了。
对于正常旧世界的人类朋友们来说,他们还是更愿意称呼斯诺里的王子头衔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