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坤全提出来的问题搁在后世用一个词就可以概括那就是“产权不清”。
沧化科贸公司的名字听起来挺威风但实质上不过是沧海化肥厂的劳动服务公司。从性质上说沧化科贸公司是一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大集体企业但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它其实就是化肥厂的下属机构和化肥厂是不分彼此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劳动服务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安置厂里的待业青年之所以要用一个公司的名义不过是为了财务上的操作。毕竟化肥厂作为一家国营企业直接给厂里的待业青年发工资是不行的成立一家劳动服务公司化肥厂与劳动服务公司签一个服务合同假装购买了一些服务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劳动服务公司输血。
在这个年代里各家企业下属的“三产”公司都是这样的性质。因为三产公司根本不具有赚钱的能力所以也没人去琢磨它与母体企业之间应当建立什么样的产权关系。
高凡提出承包劳动服务公司的时候大家都没觉得他能折腾出什么名堂。所谓分成协议以及承包费之类的约定是建立在认为劳动服务公司一年最多能赚个几千块钱利润的基础上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几千块钱的利润拿出两成奖励给高凡再拿出三成给待业青年们分红都是无所谓的。
甚至于合同中约定上缴化肥厂的那五成都是高凡主动提出的。依厂里一干领导的愚见化肥厂家大业大哪里还稀罕这帮待业青年给厂子交利润呢?
可谁曾想高凡一炮打响劳动服务公司的产品远销日本几个月时间就赚到了50万元的利润。化肥厂拿走一半公司留下一半就是足足25万元。
25万元的一笔巨款全部用作职工分红是不可能的劳动服务公司不过200多待业青年如果把利润全部用于分红每人能拿1000多元估计化工厅都得出手干涉了。
同样的道理原来承包合同里规定给高凡的那两成承包款高凡也不便拿现在还趴在公司的账上怎么处理还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依着高凡的想法劳动服务公司留成的这部分利润肯定是要用于投资的。他当初承包劳动服务公司也是存着这样的心思那就是不断地赚钱再用赚来的钱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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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样一来产权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劳动服务公司用自己的留成投资形成的资产算谁的?原来的劳动服务公司基本上是一穷二白唯一的资产就是化肥厂拨的几间办公室还属于借用的性质。现在形成了几十万元的资产未来还可以变成几百万、几千万那么化肥厂和劳动服务公司的关系该如何界定呢?
再至于高凡现在打牌借鸡生蛋从银行贷款搞维生素生产问题就更大了。赚了钱算谁的亏了本又由谁负责?这个问题不先搞清楚恐怕高逸平也不敢让高凡去胡闹了。
在这个年代国人对于产权这样的问题其实是缺乏认知的。高凡作为一个穿越者原本应当想得到这样的问题可偏偏他就忽略了这一点。或许在他的知识范围内就没有遇上过产权关系如此模湖的情况。
“沧化科贸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把自己和沧海化肥厂之间的关系搞清楚。像现在这样不清不楚的发展下去会出大问题的。”
古坤全严肃地说道。
“古处长说得对!”高凡由衷地表示。
到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这一趟来找古坤全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