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钱伟提起二审诉讼省高院方面很快同意了二审的请求。
只不过审判的地点不在省高院而是将其发回到了一审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常市中级法院对于再审这个案件很快进行了回应并确定了开庭的时间。
在确定开庭时间后开庭的前夕。
关同还特意通知了苏白让苏白过来看一看二审的判决。
苏白答应下来开庭当天带着李雪珍来到了观审台席位。
原本苏白只是想带着李雪珍的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李雪珍主动提出来要带上小丸子头王可欣。
“苏律师…”
“咱们律所的王可欣也想去看看这一次的二审想跟着一起不知道可不可以?”
观审嘛。
去几个都无所谓全当是学习了。
在和许响打过招呼确认带着王可欣这个实习律师不会影响到许响的工作进度。
苏白带着李雪珍和王可欣一起来到了常市中级法院也就是原本的一审法院。
落座以后。
王可欣脸上兴奋的小表情不比李雪珍少多少!
只不过就是眼里的光没有李雪珍的清澈。
苏白:…
这个时候苏白才知道为什么李雪珍提出来要带着王可欣一起了。
合着是把送人小团队发展起来了是吧?
一起来见证审判长被送进去的时刻?
啧啧…
苏白揉了揉眉心要是按照这么发展下去的话那以后律所的人不全歪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
呸!
不对!
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这股风气明明是李雪珍带歪的!!
李雪珍:我之前也不知道可欣竟然是狂热送人粉丝…
不过对于这些苏白没有太在意。
这场庭审他们是观看人员不参与。
只是…
这送人小团队…可不能再扩大了!
这个时候诉讼方席位上的刘军注意到了观审席位上的苏白。
刘军微微皱了皱眉目光落在苏白脸上大约有五秒钟左右随后又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这场庭审他准备的非常充分可是说是十拿九稳了。
必胜诉!
…
必胜?
苏白留意到了刘军的目光微微摇了摇头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庭审上面。
……
在各方入场完毕后。
开庭。
审判长就开庭的事宜和其他东西简单的交代了过后。
诉讼方和检方开始陈述诉讼申请。
刘军直接做无罪辩护其中出示的最关键的一个证据就是:
证人。
证人就是当时看到张大虎把陈美霞扶起来并且送往医院的那个证人。
通过证人的视角来进一步判定张大虎就是撞倒陈美霞的那个人。
以此为基础来推翻对于钱伟枉法裁判的判决。
因为判定钱伟枉法裁判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判决背离事实。
如果法院判定张大虎真的撞倒了陈美霞的话那么钱伟的判决就不是背离事实。
自然而然的就解除了公诉的控告。
基于这一点刘军甚至还对一审检方的诉讼提起了质疑。
对于这一点关同能忍吗?肯定不能忍啊!
你巴子个腿!
找个路人作证还来质疑检方你在搞笑嘛?!
关同能够确认张大虎没有撞人而且事实证据已经表明了钱伟的问题特别大。
找来了路人作证。
也不知道提醒和交代过什么。
路人一口咬定张大虎把人扶了起来然后刘军又通过种种细节来推断张大虎把人撞倒的。
说白了。
依旧没有任何的直接证据并且单一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就是关同通过追问路人一些详细的问题。
路人作为证人的言辞含含糊糊前后矛盾表述不清。
后面自然而然的判定路人的证词证言无效。
但这场庭审经过了刘军的一顿辩诉还是有着判缓的可能在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提交新的证据的时候。
关同索性不装了。
直接将收集来了证据提交到了庭审上。
“审判长针对钱伟我方提交三个新的证据。”
在关同开口的时候。
刘军:?!!
三个什么?三个新的证据?!
关同没有理会刘军的反应继续开口:
“我方提交的三个新的证据如下:”
“第一个是检方收集到的关于钱伟在王某案中收取贵重礼物的事件。”
“第二个是在许某案中检方了解到钱伟有违法犯罪的事实。”
“第三个是在于某案中检方得到的一些关键性判定证据。”
“基于以上钱伟形成了新的犯罪事实。”
“我方请求合议庭成员对此进行判定。”
随后关同将相关的证据交给了身旁的工作人员。
一旁的工作人员将证据交给了合体庭成员。
在确认相关证据后关同继续开口:
“根据刑法中第三百九十九条中的规定和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因犯有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又同时犯有第三百九十九条枉法裁判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再根据第237条中的最后规定若具有新的犯罪事实那么法院可以进行加刑判处。”
“所以检方方面提出加刑建议量刑五年有期徒刑。”
说完关同看向审判长席位。
这些证据来源都是在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短视频的评论区下找到的。
当时的情况是李雪珍注意到了短视频的评论通知了苏白。
苏白在第一时间就联系到了在评论区评论钱伟这名审判长枉法裁判的人员。
然后将相关的信息交由关同进行核实审查。
仅仅在这一段不长的时间里就确定了有三起钱伟枉法裁判和其他犯罪事实具有明确证据的判决案件。
虽然只是说确定了三起具有明确证据的判决案件实际上苏白了解到的案件至少在八起左右。
是另外几起并不具备着明确的证据而已。
八起!
一次庭审不公的判决对于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就是对公信力的缺失。
八起又造成了多少人面对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