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赞同苏白的陈述观点。
张波开口:
“虽然说何平当时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在执法的时间段内对于周立进行处罚是他的法定权利。”
“可是动手却不受法律的管制也没有什么条款可以让其行使强行执法的条件。”
“我其实是赞同被告方的陈述观点的。”
“执法权并不代表着可以任意使用如果进行任意使用的话那么对于一些普通人而言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如果二审判定公诉人胜诉那么影响力太大说不定就给了执法人员一个错觉可以随意的进行执法那么法律就起不到约束执法人员的作用。”
“换句话说:把何平的行为判定在行使正当的执法权利就相当于直接把人分成了369等。”
“无论怎么样我都不同意判定公诉人的说法正确!”
冯源点头:“我同意张波的说法。”
“…这个公诉人提出来的问题有一点小矛盾。”
“不管检方怎么控告这个案子都不可能说判定执法权大于其他法律权益。”
“林副院长伱心里不是已经有了想法了吗?”
冯源笑着开口:
对于张波和冯源的表态林友平笑着点了点头:“的确是有想法了。”
“你们的观点我明白了这个案子最关键的判定我也清楚了。”
“等待开庭进行相关的判定吧。”
“嗯。”
张波和冯源点点头。
…
很快休庭结束。
庭审继续开始合议庭成员回到审判台上林友平坐在审判长席位上敲响法槌。
“继续开庭审理。”
“现合议庭对于休庭前的辩诉情况进行总结:”
“检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周立故意杀人并且认定何平属于在执法过程中遭受到了被故意伤害。”
“被告方的反驳点认为率先动手的并不是周立周立采取的是防卫行为并且认为何平在动手时已经不是在执法而是在依照着个人的主观意愿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对于以上的总结检方和被告方认为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或者说有没有什么还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苏白:“合议庭总结的很到位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蔡万强:“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
咚咚!
法槌敲响。
“检方和被告方都没有什么补充的现在法院进行相关的判定。”
“合议庭认为在本案的案发过程当中何平的确是属于执法时间点并且在进行相关性的执法。”
“但是其执法时间并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执法并与其他人员周立产生了冲突。”
“在产生冲突的过程中不仅仅有推搡的行为还有着殴打的行为。”
“基于这一点完全可以看作是何平在执法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
“这个时间点属于执法期间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对他人的殴打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对于这一点法院判定何平的行为不构成在行使执法权利。”
“对于以上判定检方和被告方有没有什么异议?”
“无异议…”
“无异议。”
面对这么清晰的判定苏白和蔡万强都没有任何的异议。
这个判定几乎是已经肯定了周立的行为不存在反抗和对抗执法。
如此一来…剩下的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呼…
苏白深吸了口气看向了周立这么一个判定一出来那么周立的死刑是肯定不用执行的了。
不过…
造成了执法人员何平的死亡是既定的事实。
关于这一点还是需要进一步去讨论对于何平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属于防卫行为。
毕竟…
审判长进行判定的很巧妙只判定了何平在当时的情况不属于行使执法权利。
但是却没有说当时何平是在实施不法侵害。
另外一边。
蔡万强对于这个判定同样没有什么好说的。
法院方面判定的是何平在当时不是在行使执法权。
这不肯定的吗?
如果说是判定在行使执法权那么不就是说执法者可以随意的殴打他人了吗?
法院方面的判决是非常严谨的肯定不能这么进行判定。
从这一点判定也能看的出来法院方面是倾向于当时的何平等人的行为是在行使着不法侵害的。
现在的主要关键点是在什么地方?
主要观点是周立是否是进行故意伤害还是其他情况。
蔡万强揉了揉眉心还没有开口进一步的进行陈述。
控告方席位上夏宁静扭过头问了一句:“李律师这么判定的话那个周立是不是可能不会被判死刑了?”
“嗯很有可能。”
在听到这句话后夏宁静顿时站起身。
“审判长你还没有问控告方有没有异议呢…”
“我方有异议。”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个被告人周立可是把我老公活生生的捅死了我老公还是城管专门管着他的。”
“我接受不了这个判定…”
“凭什么要判定倾向周立这个被告人?”
审判台席位上林友平望着控告方席位上的夏宁静平静开口。
“请控告方当事人安静下来。”
“判定的关键是在于证据和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情况。”
“杀人偿命也需要分多种情况…”
“还请控告方委托律师能够安抚好控方委托人的情绪并且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
“如果再这么继续影响庭审那么法院方依照审判权可以请控告方当事人离开庭审现场。”
“好的审判长。”
在听到审判长的话以后委托律师急忙将夏宁静拉坐下来。
“你先别激动…这里是法院不是吵架的地方。”
“你如果再这样的话被赶出法院就再也提不了什么其他诉求了。”
夏宁静听到律师的话和审判长想要把他赶出法庭的警告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眼睛紧紧的盯着被告人席位和被告委托律师席位。
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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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