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其中涉及到了宪法内容。
一审的判决的确有一定的不合理的地方。
可是这个案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
宪法能不能作为起诉的法律能不能够作为判定的法律这一点在法律解释上是可以的。
敲重点在法律的解释上是可以的。
那实际应用呢?
实际运用是什么情况…宪法是什么法?
是国家的基本法律!
能用于给予人定罪吗?
高院方面为这个案件特意开启了一个裁判委员会的讨论。
负责这个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其他人员对于该案件进行了讨论。
但是最后还是没有讨论出什么结果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
那就是关于刘文雅的这个案子他们不能不受理。
但是应该怎么受理?
最终负责该案件的审判长段朝海特意联系了苏白。
希望苏白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一定的解释。
或者说在这个案子当中有一个准确和站得住脚的说法。
南省省高院公开办公室内。
审判长和律师是不允许私下会面的但是可以进行公开的会面。
在这个案子中高院方面也很难去处理这个案子。
所以只能找来原告的委托律师和原告当事人询问意见或者是协商着能不能够撤销该案件的起诉。
当然在这个案件中苏白的看法是坚决不给予协商。
必须要继续起诉到底。
对此作为二审审判长的段朝海沉默了数秒后开口:
“这个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这一次找苏律师你过来是为了进行协商还有看看这个案子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算是法院组织的一次调解吧。”
“是和原告方单方面的调解。”
“苏律师你不要有太大的意见我在这里就陈述一下法院方面的观点。”
“法院方面的民事裁判委员会对于该案件进行了一定的商讨。”
“商讨的结果是这个案子既然二审提审到我们高院了。”
“我们高院肯定是要解决这个案子的但是…”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说白了没有法律规定其能司法化。”
“司法化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宪法不能作为起诉和判定的法定条例。”
“这一点苏律师作为国内的知名律师应该有所了解吧?”
听到段朝海的问题苏白开口进行了回应:
“这一点我是了解过的。”
“可是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任何的法律都是有可诉讼性的。”
“最高法没有规定过宪法不能作为判定和起诉的依据不是吗?”
“最高法既然没有明确的说明和要求这一点那么就表示了可以依照宪法进行判定和起诉。”
“按照这一点思路来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面对苏白的回答段朝海笑了笑。
怎么说呢…
在这一点上苏白陈述的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可实际的情况是什么?
实际的情况是最高法院没有下达明确可以这么做的通知。
其他下级法院就需要避开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
因为法律是严谨的。
模棱两可的情况很容易会产生一定的巨大的不良影响。
给其他法院的审判带来一定的引导作用。
不过对于苏白询问的问题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回答的。
段朝海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口:
“这一点不是说有没有什么不对而是说法院以宪法进行判定如果没有经过最高院的指导。”
“出了什么问题是会遭受到追责的。”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涉及到的情况很复杂涉及到了很多基本内容太重要了这一点苏律师你能明白吧?”
“这个口子…我们高院是不敢开的。”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向最高院申请对这个案例进行指导。”
“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朝海停顿了一下接着又笑着开口:
“其实我和冯立坚冯学长我们之间也认识。”
“我们高院方面的想法是我们会向最高院申请对这个案例的指导。”
“但是在此期间原告方不能在网上进行任何负面的发声。”
“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吧?”
段朝海目光落在苏白身上苏白抬头与段朝海对视了一眼。
笑着开口:“没有问题。”
“我们这边保证省高院方面向最高院递交申请指导期间绝对不会出现任何负面的发声。”
段朝海听到这话笑了笑:“那就好。”
这一次他找苏白交涉主要是有两个目的。
第一个是看看能不能撤销起诉或者是了解一下原告方对于这个案件的看法是什么。
如果不能撤销那么也尽量的去解决这个案子所带来的影响去维护当事人的法律利益。
第二个就是苏白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基本上涉及到公开的案件在网络上都能掀起一阵接着一阵的舆论风波。
法院方面做出来的任何有瑕疵的判决和流程都会被放大。
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
虽然说舆论监督司法可是他们高院方面也不愿意陷入这种不良的舆论当中。
担心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现在这两个问题都算是解决了段朝海心里面也一阵轻松。
…
走出高院。
一旁李雪珍小脸严肃的开口询问:
“苏律师…”
“看来省高院方面对于这个宪法是否能够司法化的案件非常的重视。”
“苏律师这个案子最高院会怎么指导?”
听到李雪珍的询问苏白笑了笑。
“这个要看最高院方面的考虑了。”
“不用担心…”
“应该很快就会有相应的指导的。”
“奥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认真点点头然后开口:
“苏律师…”
“今天这么晚了咱们也回不到南都了要不要开间房休息休息?”
苏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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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