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回对她出手,都很不喜欢,很难过。
两百次了。
“我叫云裳啊。”
道士点点头,她却想着,他又不记得自己了。可是听说地府五百年一次清查名册,带鬼去轮回道的日子快到了,她还是没有找到野猪妖。她不禁忧伤,要是自己去投胎了,他可怎么办?好不容才把他养胖了些,难道又要瘦回去么?
她看着道士,心里滋生出丝丝悲伤:“你……你能亲亲我吗?”
道士拿着筷子的手势一顿,没有偏头,没有作答。
她探身要去碰他,只是刹那,便被躲开了。她分外落寞地看他,她喜欢他执着的模样,虽然他在第二天就不会记得她。只是想亲他一口,他记不住她,那让她记住他可好?
两百五十次。
……
三百次。
“我叫云裳啊。”
他点点头:“你受伤了。”
她笑笑:“你睡着的时候,有妖怪想吃你,我把它打跑了。”
“谢谢。”
她迟疑着,小心问道:“你可以亲一下我吗?”
他默然,又说道:“谢谢。”
她眸色黯然,抱膝歪头看他,享受这短暂的相聚。他的模样,甚至发线的位置,鬓角的长短,她闭着眼都能描摹得一清二楚,可他还是不记得自己,只是当自己是个路过的女鬼。
或许,直到她投胎,他都只会把她当做一个普通女鬼。甚至……在他没留意的时候,杀了她。
可即便如此,她仍想帮他一把。
从那三百多次的回忆中归来,云裳觉得有些累了。
她看着在等自己解释的勺子,没有说当年往事,只是说道:“在我未遇见他之前,一直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因为我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在太阳底下站太久,也忘了食物的味道,忘了身体的冷暖。每日那样毫无目的地飘游,有时候甚至想,要不就这么灰飞烟灭算了。可是我碰见了他。明明什么感觉都失去了,看不清听不清甚至吃东西也根本不会有知觉,可他却还在努力履行自己身为道士的职责。看着他,我便有种自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的念头,一定要等到投胎转世的机会。虽然我在他面前已出现了三百多次,他仍不记得,每次都会刀剑相向,可我总觉得,能帮他就好,就像在帮自己。”
勺子忍不住说道:“虽说你已快入轮回,所以才决意要帮他,诱出那夺他魂魄的野猪精,可是这样很危险呀。”
云裳点头,面色苍白如纸:“可如果不趁着这最后机会,我就再也不能帮他了。”
勺子咬了咬牙:“傻!”
她无法理解这只女鬼为什么会这么笨,心里莫名的气她。云裳只是沉默,待她快走了,才说道:“真的很傻么?”
勺子顿了顿,听着她语调里隐藏的一丝悲凉,不忍再责怪,缓声:“我可以重复一百遍,但你依然还是会那样做吧。”
云裳笑笑:“会。”
勺子叹气,从房里出来,心情很是纠结的下楼,一眼瞧见书生在招手唤店里养的大黄,还笑得十分和蔼可亲:“来,旺财过来,给你肉吃。”
勺子气吞山河:“掌柜!”
书生手势一顿,抬手正色:“旺财走开,不要过来抢东西吃。”
旺财抬头吐舌:“汪!”
勺子眉眼扯得直跳,在他面前坐下:“这补药对你身体好。”
书生十分痛苦的“噢”了一声,勺子又说道:“还有,它叫大黄,不叫旺财。”
“叫旺财好啊,我本来想叫它招财的,可是隔壁米铺大婶家的已经取了这名。”
“……”勺子愤然回后院,俗,俗不可耐!亏他还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又是摇钱树又是旺财,他倒是把心思放在正途上一回呀。刚进院子,就见眼前已经是一片厮杀场面。摇钱树秋菊和后院众妖通通都在抱团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