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包拯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现在在一个陌生的朝代,该死,好丑的发型。
原身的记忆告诉他,他灵魂出窍,附身在了一个侍卫身上。
令他黑脸的是这个侍卫是靠自己母亲的表姐,一个宠妃而得到的。
天啊,怎么会这样?
他包拯明明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官了。
哼,一定要改变现在的现状,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当官。
前身前一阵子陪皇帝去西山打猎,五皇子一箭射回了一个格格。
公主是那么好认的吗?没有调查,没有审问,就因为那来历不明女子几句话就可以了吗?真是太荒谬了。
他的直觉认为那个女子有问题,他曾听五阿哥说起,皇上记忆里那个女子的生母是一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
呸呸呸,大家闺秀会未婚先孕?是要浸猪笼的。
可是那个格格不通文墨,前身记忆里面他们一起在御花园饮酒,不分男女,皇子和自己的庶母共饮一席。
更有趣的是,她的名字,叫小燕子,又不是像小蜻蜓一样行走江湖的化名,为什么夏雨荷要给自己的女儿起这样的名字?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
郁闷的包拯决定上街溜达,他一个汉人变成包衣奴才已经很丢人了,结果他这身体的母亲,老是说什么晴格格晴格格的。
一个家奴娶小姐?即使这家奴的身份是宠妾的亲戚,也没有这样结亲的啊。
你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抬旗吗?侮辱了人家格格!
这繁华的街道不是汴京,不是开封,是北京。
宋与清,一字之差,隔了万水千山,隔整整一千年了。
“哎呦。”一个女子被发呆的他撞倒在地。
“对不起,你没事吧?小蜻蜓…①”她也附身了?包拯情急之下握住了那女子的手腕。
“这位公子,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的手。”那女子脸红的小声说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现在是八月末了,哪里有蜻蜓啊?”这女子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让包拯微微一笑。
“没有,只是你和我的朋友长得很像而已,小蜻蜓是她的名字。”
“是吗?金锁没有兄弟姐妹,在家里是独女,恐怕和你的朋友没有关系。”
“原来你叫金锁,金小姐我叫包…福尔康。”
“福公子,我可不是小姐,我只是一个丫鬟而已,我家主人给我起名叫金锁。啊,对不起,我要去找小姐了。”
“看你着急的模样,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可以帮你吗?”
“哎,一言难尽。”这时金锁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
“你饿了吧,我请你吃饭!”福尔康的钱他花的很顺溜。
“不用了,不用…”金锁的脸涨的通红,连忙摇头。
“那吃个包子行吧,老板,来四个包子。”
金锁攥着衣角,看着包拯递过来的两个包子不好意思的说:“你能不能再给我们家小姐买两个,她早上也没吃饭。”帮大杂院花光了所有的钱,她们恐怕没过多久就要流落街头了。
“当然可以,也没有多贵。”
“老板,再来两个包子。”两个肉包子也才十文钱,福尔康有的是钱。
金锁一边走路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包子。
这两天,小姐找小燕子都找疯了,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走遍大街小巷,有时也去西山围场,可那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
小姐还被柳青指责,小姐只是想认爹,有错吗?是小燕子自告奋勇翻围场,她还拿走了代表小姐生命的信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