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此时大家情绪好多了,没有之前那么垂头丧气,老板还乐呵呵道:“还好我这车皮实,又能装,多开了五六公里,不然大家得多走好多路。”
“是啊,”周遥搭话,“五六公里得走一个来小时,现在好了,也就剩三四公里的样子,大家坚持一下,一会儿就能回到农家乐吃饭休息了。”
身体的疲惫让大家只想吃饭休息,闻言也没说什么,沉默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闷头赶路。
经过一天的时间,马路上的野草又长高了,他们早上出发时只露出一截嫩芽,现在已经长到了脚踝,可想而知再过一夜,会长到什么样的高度。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至少走路舒服了不少,脚底不会那么快就开始痛。
虽然下了车,但周遥和老板还是聊的很愉快,在队伍后方不时传出开怀的笑声,让黎锦总有一种她在踏青的错觉。
想到这两天周遥的表现,黎锦觉得这人很有意思,忍不住回头看了好几眼,凑近韩屿低声问,“周遥平常都是这样吗?”
韩屿看她一眼,没有回答,却是突然冒出一句,“他有女朋友了,还是个警察。”
黎锦一开始没明白韩屿的意思,几秒后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我对他没那种意思,我只是觉得……觉得他……”
黎锦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形容词,韩屿体贴的建议了一个,“跳脱?”
黎锦恍然大悟,“对对,就是这个词。”
韩屿没忍住笑了笑,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说好听点没心没肺,其实就是神经粗,天大的事到他面前都会变成没什么大不了,你习惯就好了。”
黎锦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性格的人,觉得很新鲜,便多说了几句,“那你们相处岂不是天天都很开心?”
“倒也没有,”韩屿说:“大部分时间吧,有时候也会被他气的想杀人。”
那也很快乐了,黎锦有点向往,她之前的生活倒也不是不快乐,但事情都有两面性,快乐到极致,就会有让人难以接受的悲哀。
黎锦想到了一点之前的事情,就觉得窒息,急忙转移注意力,又问起了周遥的女朋友。
别怪她这么八卦,她实在是太好奇了,周遥都这么神奇,能跟他这样神奇的人产生感情,岂不是更神奇。
韩屿明显不是个喜欢谈论别人的人,但看着黎锦亮晶晶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说了一点,“曾经有朋友私底下形容过他们,如果周遥是只哈士奇的话,他女朋友就是只德牧,你可以自己想象一下。”
黎锦真的想象了,越想象越觉得,这一对真的很萌,如果真要吃狗粮,她宁愿吃这一对也不愿意吃那对小情侣的,只可惜这次没能碰见,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碰见。
走了不过十来分钟,天色就暗了,在走出盘山公路进入到农家乐所在的森林后,几乎达到看不清路的地步。
大家下意识都把手机掏出来,在发现手机也都坏了后,并没有太意外。
韩屿走在最前面,叮嘱大家,“走的时候注意脚底下,集中精神,千万别摔了,还有裤脚袖口都扎好,特别是裤脚,这种环境很容易有虫子钻进去,小心为上。”
大家依言做好准备,韩屿不放心还一一检查了一遍,然后开始赶路。
黑暗的环境下很容易滋生恐惧,黎锦自认胆子不算小,但走着走着总觉得不远处似乎会随时跳出来什么猛兽一般,越走越靠近韩屿。
一开始黎锦还有点不好意思,回过神后会控制一下,后来发现其实大家都一样,甚至老板一手提着行李还一手挽住了周遥的胳膊,也就放弃了矜持,认命的紧跟着韩屿走。
韩屿没说什么,只是在有一次黎锦精神太紧张脚底滑了一下后,贡献出了自己的手,问她要不要牵。
这种环境下谁还能顾上羞涩,黎锦忙不迭的握住了那只手。
韩屿的手很大,与她有些汗意的手心不同,干燥而温热,回握住她的手后还能让她感觉到一层薄茧,感受着通过手心传来的热度,再看着韩屿平静而警惕的面容,黎锦奇异的不紧张了,也许是韩屿的冷静传染给了她,她再看向森林远方的黑暗时,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脑补全都消失了。
但这也只是片刻,因为很快,她听到一种很奇特的声音,仿佛什么东西在进行咀嚼,她甚至听到了骨头被嚼碎后的轻微咔擦声,这让她毛骨悚然,不由自主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