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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给我(1 / 2)


暮色下的永乐城,依然雄浑。如一头蛰伏的雄狮,高峻挺拔的轮廓,在星夜下,若隐若现。

除了城头的值守和城中的巡逻,整座城都睡了。

没藏丹珠却睡不着。

她一个人在城中信步,在城头徜徉,来到白天里,她与阿爸观战之处,眺望星夜与远方。

城下的营盘,近处是熙朝人的,远处是夏国人的,远远近近的星火点点,汇聚成一片幽明闪烁的银河,与头顶的星汉,遥相呼应。

夜风拂面,微微清凉,暂时让人忘记了白日的炎热,然而,空气中的血腥味,却提醒着眼前的肃杀。

永远不要把筹码押在一个盘子里,永远记得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这是她阿爸的人生信条,也是永乐城经久不败的秘诀。

所以,当落难的嵬名霄带着熙朝人来到城下请盟时,永乐城并没有表现出十分的敌意,甚至还考虑了是不是要开门迎客。

而紧跟着,得势的夏国新皇嵬名昆的密信传来,洋洋洒洒长篇大论表达对她的爱慕之意,说自己初即大位,正好还缺个新皇后时,阿爸又下令,关上城门。当然,也并没有对城下的嵬名霄和熙军落井下石,让他们腹背受敌。

只是想先坐山观虎斗一番,看谁赢了,再走出来站在谁的一边。

而对于她阿爸这种见风使舵,随机应变的高超本事,没藏丹珠也曾经深信不疑,悉心学习。

部族的延续,战火中的生存,本该就是这样,胜者为王。

即便,在阿爸眼中,她只是一颗可以左右权力天平的筹码,一颗可以放在关键位置的棋子,所以,掂在手上,奇货可居,待价而沽,权衡着,该放在什么地方,才能给他换回更大的利益。

即便是这样,没藏丹珠也没有埋怨过,甚至,还觉得理所当然。

权力的纷争,利益的博弈,本该就是这样,一切皆有价,凡事能交易。

可是,这些天,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

在这种日日近距离围观两军对峙、日日死伤无数的情况下,她居然觉得索然无味!?

眼前的硝烟战火,乃至背后的权力交易,同样的索然无味!

没藏丹珠想到一种可笑而无奈的结局——按照他们的承诺,嵬名霄胜了,她做正妃,继而做皇后;嵬名昆胜了,她还是皇后。

然而,这当中,却没有谁,是用心在娶她,会用真心待她。而她,对这对把夏国搅得一团糟的兄弟,也没有太多的思慕与向往,甚至,还有些隐隐的排斥。

人心就是这样,也许,是对于唾手可得的东西的轻视,也许,是对于强加于她的东西的厌倦,也许,还有些其他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渴望。

她真正需要的,她心中真正在想什么,渴望什么,她的阿爸不会关心,没藏丹珠自己,也好像看不明白,想不清楚。

朦胧,模糊,若有若无,却又蠢蠢欲动,呼之欲出。扪上心间,一会儿觉得空荡荡的,一会儿又觉得胀得生疼。

所以,此时此刻,头顶上,苍穹星汉,眼皮下,灯火连营,没藏丹珠竟生出一种孤独。苍茫天地间,唯有一人的孤独;无人诉,无人懂的孤独;更有甚者,那是一种自己都摸不到自己的心,看不清前路的孤独。

不觉心烦意乱,赶巧,有个城门值守的兵士朝她行过来,跑得东倒西歪,鬼鬼祟祟,说话吞吞吐吐,像在喉咙里打转,听不利实。她抽起一个狼尾骨鞭子甩过去,就给他招呼在身上,让他说话大声点。

清冷骄横的女子声音在夜空中兀地响起,伴随着骨鞭抽打划破空气的震动,城头的兵士们,大多打个哆嗦,耸耸肩膀,心里却见惯不惊——永乐城的大小姐又在发大小姐脾气了。

那个禀话的兵士被鞭子抽成烂泥摊在地上,又哆哆嗦嗦了半天,终于在大小姐的狼骨鞭子再次降临之前,把话给禀清楚了:

城下有人自称是熙朝的和亲公主,要求见大小姐。

那些所谓的,改变命运的特殊时刻,通常都是事后的刻意回想与铭记,往往当时只道是平常。

多年以后,没藏丹珠回忆时才发现,那天夜里,与熙朝公主的城头见面,便是自己一生命运的转折之处,然而,当时却以为,自己是俯视城下千万人生死的掌舵者。

那熙朝公主,只身一人,手无寸铁,入了城门,上得城头,稳步行来,梳一头云鬓简髻,着一身广袖素裙,除了裙下绣鞋所饰明珠,在暗夜中隐隐生辉,让人有种步步生莲的幻觉之外,整个人,乍一看,其实有些许寒碜,狼狈,毕竟,在城下那熙军营地里,帐篷地铺住久了,在满地的血腥与伤亡中走出来,再是高贵的公主,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还好,没有想象中的娇弱,不似传说中那种风一吹就会倒的熙朝女子。

这就是没藏丹珠对夜长欢的初见印象。

既满足了她对于熙朝贵女和亲公主的好奇,同时,也没有削弱她作为永乐城大小姐的优越感。很好。

“会骑马吗?”

两人礼见,那公主竟双目盈盈,只笑不语,没藏丹珠便用熙朝官话问她。永乐城虽偏僻,但离延州近,经常要打些草谷,大小姐还是粗通熙朝官话的。

“会一点点,骑得不好。”夜长欢笑答,答得很谦逊。

“射箭呢?”没藏丹珠扬了扬眉尾,又问。

“也……会一点点,不精。”夜长欢又笑。她觉得,初次相见的两个人,这种开场白,有些吊诡。不过,城下的战场,城头的见面,本就吊诡,若按常理行事,反倒怪了。

“杀过人吗?”没藏丹珠继续沿着吊诡的路子,一去不返。

“没有,我见着血,有点晕。”夜长欢依旧浅笑,谦虚作答,说的倒是实话。

“打过仗吗?”

“也没有,……这是第一次离战场这么……”

最后一个“近”字未出口,夜长欢本能地偏头跳开。

与此同时,“啪”地一声,没藏丹珠手中的骨鞭,从她脸边甩过,呼呼震响,近得脸上的寒毛都有感觉,却又极其有分寸,有惊无险。

“有只蝇虫,从你肩侧飞过。”没藏丹珠将骨鞭缠于手掌,一边解释,一边执起鞭梢给夜长欢看,那尾端上,果然沾了只被拍死的蝇虫。

“……”夜长欢笑。

没藏丹珠甩起鞭子在她脸侧打蝇虫,大约跟她在裴皇后的赏花宴上,用弹弓打吕桢儿头上的蜜蜂,亦或是在出京的驿站里打嵬名霄的耳珠,甚至在延州大营里表演连环箭法,皆是一样的心境与用意吧。炫技?示威?吓唬?证明自己?

夜长欢脸上的笑意,便越来越盛。当别人成为自己的镜子,才知道自己的面目可憎。当然,亦更加能够窥视清楚别人的隐秘内心——这个趾高气昂的永乐城大小姐,心中有怯,有惧,有躁,还有压抑。

所以,熙朝的和亲公主,低调,谦逊,抽一口长气,定一定被呼呼鞭声惊了的魂,转而去解释那只蝇虫的由来:

“天气热,下面尸体都堆成了山,许多人的伤口也溃烂了。”

夜长欢本想借此将话引入正题,没藏丹珠却不接招,冷冷一声嗤笑,似在嘲笑夜长欢的怜悯与胆小,继而转身朝向城外,虚看着城下连营,一边缠解着手里的鞭子玩儿。

简短几句问答,一鞭子的试探之后,没藏丹珠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精于骑射,使一手好鞭,十五岁就跟着没藏野里上战场,经历大小战役无数,取敌人首级,犹如砍瓜切菜,眼睛可以不眨一下。比起“黑珍珠”这个绰号,其实,她更喜欢他们称她“火旋风”。

永乐城的许多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女子么,她从来就没有将她们视作同类来比较过。

也是,她是没藏部族的继承人,永乐城的继承人,甚至,如今就连谁想要做夏国皇帝,都得先承诺让她来做正妻,生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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