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辛夷简直要被桂晓晓和格根哈斯这一对笑死。
桂晓晓性子野了些,但总归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谁想一次次都被格根哈斯的迟钝和傻气给气死。格根哈斯好好一个大男人,五大三粗,在武学上造诣很高,但日常就是个憨憨。
就连封凌都忍俊不禁,觉得这一对的日常充满了喜感,实在是好笑。
比武台上,守擂台的人打赢了两场,在第三场力竭,被对方获胜。
随后又上来两个,获胜方也力竭。
简直是事不过三。
一打,很快就轮到了格根哈斯。
格根哈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一笑就有点傻,所以板起了脸,一跃而上,站在了擂台中间。
武学者多长得粗狂一些,身上肉一块块,相当厚实。但格根哈斯并没有长得那么夸张,只是显得身子健壮,看起来精气十足。
他容貌俊朗,眼眸深邃,又在来前打理过自己,看着极为吸引人。不少人都朝他投去了新奇的眼光,更有几个女眷议论了两声,纷纷娇笑起来。
桂晓晓看着才上场就招蜂引蝶的男子,撇嘴:“他还不如笑着。”
傅辛夷抓着封凌的手,在旁边憋笑到浑身抖。
格根哈斯自小就在草原上打滚,在狩猎和征战方面都有极高的天赋。他虽然最擅长的是马战,但对于徒手打斗和拿武器打斗一样算擅长。
真打起来谁会管你有没有马和武器呢?战场是个趁你病要你命的地方。
面见皇帝不能随身带武器,所以在场所有武者都是徒手上场。
格根哈斯身子往下微沉,警惕盯住了自己面前的敌人。
草原上和野兽斗争是生死斗,和人斗也常常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草原药少,大夫也少。他们要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安全,才可以活得更久。
对方一看格根哈斯就知道格根哈斯并不是花架子,态度相当认真,伸手来个起手式:“承让。”
双方当即打在了一起。
你来我往,拳拳到肉,砰砰作响。
旁人都能看到拳头冲上去隐隐在衣物影响下产生的气劲。
格根哈斯的敌人是刚经历过一场战斗的第五名。第五名此刻表情相当凶狠,喘着气,脸上已有了渗血伤痕。格根哈斯知道连胜三场,要么就是实力需要特别强,要么就是需要特别有耐力。
速战速决才是王道。
他快速冲上前,本让人以为是个莽夫撞击,没料他忽然低下身子,一个回旋就将敌人自下方拽起,从自己脑袋上甩过去,翻身一摔。
“乒”一声巨响,敌人就昏迷躺平了。
格根哈斯第一场胜。
这一场胜利来得很快,众人为其鼓掌,可也没太亢奋。毕竟到现在为止还没出现一个三连胜,区区一个胜利,让大家觉得兴致有,但不高。
桂晓晓不同,她可高兴了。就是不能表现得太明显,以至于她就笑哼了一声。
傅辛夷注意到这点,又开始憋笑。
封凌被傅辛夷用力抓着手,手指在傅辛夷手心里勾了勾。
傅辛夷注意到这点小动作,回勾了勾他的手心,然后被封凌一把抓着了手指,扣住。大庭广众之下,私底下还在玩这点幼稚小把戏的,恐怕总共也没几个了。
注意到这点的没人敢说,没注意到这点的全然心神还在比武上。
对大部分男子而言,看歌舞看旁人哪有看打架带劲啊。
比武场上又上了一个人,瘦削,胡子卷着半张脸,看上去三十来岁,正值壮年。他手上有很多老茧,看起来是个惯用武器的人。
惯用武器到现在比武不用武器,那打起来就有点困难。
格根哈斯脑中没有放水这一条,三下五除二将人直接送出了场地,又是摔出去的。
“这人力气很大啊。”
“不知道能举起多少斤的鼎。我听说有大力士,能扛两块比人还大的巨石。”
“哇,哪家的?”
“呃,听说,听说。”
得,也不知道具体是谁,敢情还是个听说。但凡这人说出某个将军名字,前头那人也不会趁机翻个白眼了。
第三人跳上了武斗场。这人长得五大三粗,头发凌乱如稻草,显得整个人邋遢至极。旁人要是因为这点邋遢就看不起他,怕是要吃大亏。
他敲着比前几个人都要壮硕,站在格根哈斯面前都大了一圈,要是换到别的文官前头,哪怕是能造成文官“小鸟依人”的既视感。
“这是哪儿的人呀?”
“似乎是西边那头过来的。最近各个地方的人也太多了,分不太清。”
“说的也是。”
众人对这位武者有兴趣,但兴趣不大。京城中人喜文也喜武,但心中对文武顶端人士都有一个差不多的概念,文要有封凌封大人的风采,武要有云将军的气势。
邋遢的,不行。
格根哈斯就有点云将军的气势在,俊朗且有着武者的劲,比起对手而言就受众人欢迎多了。大家再一想,这人要是赢了,就是三连胜,成为第一个胜者,于是就更加期待。
桂晓晓嘀咕:“打不过就扔回蒙古去。”
傅辛夷又想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