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宸费力弯腰,将那陈旧泛出些白的荷包捡起来,重新放回袖中。
“这东西你怎么还留着?”江白竹抱臂,目光追着他走路的方向。她让他去卖掉时,便知这东西是断然不会被卖的,却不成想,这东西没被胡乱扔掉,反倒被他一直留到了现在。
“回陛下,此物戴在身边习惯了。”晏宸回身抬眼,对上她审视的目光。恍惚间,江白竹脑海中显出他三年前的样子,那时的他,眼角时刻倾泻着温存与沉稳,当真是俊朗极了,可恨极了。
她不耐地摆摆手,让他赶紧下去,莫名生出股烦躁。
又过了几日,江白竹往宫里御花园去时,竟瞧见一只大白兔从草丛中跳出来,这只兔子极胖,嘴里叼着草,正窸窸窣窣嚼,三根手指粗的耳朵耷拉着,见了人也不怕,只顾吃它自己的,左右乱蹦,俨然一副御花园老大的派头。
“这是谁养在这的兔子?”
这么丁点子事,引不得江白竹动气。她虽然脾气愈发不好,但行事还是很有原则的,不会去计较些微末的小事,平日对宫人态度也和煦。
“回陛下,这是鸿熙爷一直养着的,养了三四年了。”太监上前回话道。
江白竹蹙眉。
怎么哪哪都有他的事,竟还敢在她的御花园里放养兔子。御花园里这么多珍贵花草,被这只胖大兔子啃坏了根茎怎么办。
“把兔子抱走,关到笼子里去。”江白竹不耐烦命令道。
“是。”太监撸起袖子,就要去捉兔子。奈何兔子的弹跳力强,见有人要剥夺它的自由,原地起跳,直接跳到一米多远的地方,又蹦了几蹦,蹦到了江白竹的脚边,嘴里仍叼着半根草,一对红眼里写满了对凡人的不屑,宛如看透世事的叼烟老大爷,霸气十足。
霸气酷炫的兔爷被江白竹一手一只耳朵,堪堪拎起至半空。它不服输地来回蹬腿,最终放弃挣扎。太监将笼子提溜过来,江白竹将兔子塞进了笼子里。
她认出了这只兔子。这兔子是晏宸三年前送她的那一只。三年前,这兔子还很小,软软的,一个不小心跳到了炭火堆里,烫秃了肚皮下的一块毛。现在看去,那里仍有一块烫疤。
当年她勾着晏宸离开时,完全没管兔子的死活,匆匆收拾了一宿转天就上路了。想不到他倒有心,一直养着这只兔子。
难道,晏宸对自己动了真情么。
明明两个人都在演戏,但他却入了戏,将她所有的好信以为真。
旁边有几个奴才正在私语了几声,便推出个江白竹素日宠信的奴才来,道:“陛下,鸿熙爷前些日子不是有意对您不敬的,您饮多了酒,鸿熙爷生怕您夜里添病,便在您身边守夜,一夜没合眼。那手,那手实则是陛下您睡梦中无知无觉时攥住的。奴才所言句句属实,当夜值班的奴才皆可做见证。”
奴才替晏宸说完了话,立刻跪下求饶。
江白竹扫了眼战战兢兢跪下的奴才们。不得不说,晏宸笼络人心确实有一套,这一点,她比不上。
若说他还留恋着过去的时光,江白竹倒不意外。只不过,在见识过她现在的样子后,晏宸还能对她上心,着实令她意外。
她捏着下巴玩味笑了笑。
她倒要瞧瞧,如今这境况,晏宸还有没有继续喜欢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