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也是这般跟江慕梅说。
“可是,他偷偷跟那小蹄子……”江慕梅满脸屈辱,“那些个丫环们都晓得,叫我脸往哪儿搁?不过是个通房,竟得他如此看重。”
李氏自然愠怒,只这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有几个通房再正常不过,当初攀这门亲事的时候她就有了心理准备,又劝解道:“定是跟了他几年的,女儿啊,做人娘子有时候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歹也没有过分,你切莫因为这事儿就闹开,这当儿,正该有个正室夫人的样子。”
“可是,爹爹就没有通房啊。”江慕梅很是想不通。
说起来,确实也不怪她的反应大,江家大爷江兆敏是有名的不近女色,别说妾室了,真正是通房都没有一个的。
这样的作风,全是因为他出生时数十年,老爷子尚在京城,家教十分之严,江兆敏久而久之,便养成了恪守本分的好习性,后来,老爷子外派,老太太宠溺儿子的愿望在江三爷身上得到了满足,一发不可收拾。
江三爷就被养坏了,老爷子回来,已是无力回天,当时还跟老太太大吵了一架,但总是没有办法了。
李氏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感激老爷子,但话说回来,若江兆敏是老三那个德行,她也不会嫁进来呢。
“你爹爹自是不一般的,可世上有几人能这样?”李氏语气带了几分骄傲,又有几分遗憾,“姑爷只是有两个通房,算不得什么,你只好好看着,若那通房不识抬举,又不一样了,传到亲家夫人耳朵里,自会替你做主。”
江慕梅憋屈道:“那女儿只能忍着?”
“她们不过是以色伺人,你是正室太太,计较什么?再说此事你也未亲眼瞧见,许是那几个看错了,且先放着。”李氏把女儿嫁到伯府,这些自然考量过,只求女儿位置坐稳便是可以,感情总是难说的,况且,沈家她早打听过,沈夫人为人公正,女婿又孝顺,自家女儿总不会吃亏。
江慕梅有苦说不出,狠狠的在袖子里搅帕子。
那种感觉让她极为难受,沈珏一表人才,她自看到他时便已经倾心,想到嫁给他,满心的甜蜜,谁想到不过两日,他便与那通房丫头亲热,这就好像在她心上用力扎了一刀似的。
偏偏母亲不理解,还叫她忍着。
李氏叹口气,耐心又疼爱的道:“你嫁人了,始终不像在家里,需得记得一条,定要好好孝顺亲家夫人。”
婆媳关系是永恒不解的难题,即便相公再好,李氏对老太太也是尽量奉承,只要婆婆不出幺蛾子,小家庭才能更加稳固。
江慕梅无奈的点点头。
可这些道理,却没有人教给江素梅,但幸好她是个穿的,就算亲身不经历,耳闻目睹的不少,总结的要点也不少,此刻,她正对着一桌子的菜大快朵颐。
饭量从原先一碗饭,提升到了一碗半。
翠羽看得直皱眉。
江素梅解释:“姑娘中我排行第三,可六妹妹都要赶上我了,怎能不多吃一些?”
小豆芽的身材,她自己都看不过去,人还是高挑,丰腴一点来得好看。
翠羽想想觉得也对,忙给她又夹了一筷子的肉丝。
江素梅吃完,站起来,去旁边书房拿起一摞昨日刚刚写好的字。
老爷子这日休沐,她好几日没有去请教,自然要联络联络感情了。
结果才到门口,就听到一阵悦耳的笑声。
原来是江念梅来了,祖孙两个正在欣赏一副字。
“祖父,二姐。”江素梅进去行一礼,也往那方向看去,只见澄心堂宣纸上字迹骨气刚劲,法度严整,十分出彩,忙好奇的问,“这是谁写的?”
老爷子只捻着胡须笑。
江念梅代替解释:“是余家二公子写的,便是你小舅的师兄。”
江素梅记得此人,不过俞朝清当时是说余崇礼,可见崇礼应是那人的字,俞朝清都敬服的,一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
老爷子称赞不已:“这小子五岁就能吟诗,皆猜他七八岁能中秀才,谁知十四岁便是举人了,如今不过十八,已是翰林侍讲,前途无量啊!”
江素梅问道:“这么厉害,那余家也在京城的吗?”
老爷子皱眉:“丫头,你这都不知?”
江素梅摇头,不能怪她孤陋寡闻啊,好歹才来一年。
要说起来,余家其实是绵延几百年的清贵家族了,乃是真正的簪缨世家,余家老爷子历经四朝不到,现任内阁首辅,权倾朝野。他的二孙儿余文殊,更是青出于蓝,惊才绝艳,小小年纪便精通四书五经,拜于徐瑄门下,是京中数一数二的优秀子弟。
江念梅听老爷子徐徐讲完,目中光华璀璨,只等她看向江素梅时,却是吃了一惊。
只因江素梅面上一片平静,像是丝毫不曾起过波澜。
而她虽然努力克制,却仍心潮起伏,脸颊也不免发热,全没有江素梅来的镇定。
这是怎么回事?
像余文殊这样的少年,哪个姑娘不会憧憬呢,她听人说,勋贵之家都有好些姑娘暗暗喜欢他的,难道江素梅竟毫不动心?
她拧起了眉,满是疑惑,又莫名的有几分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