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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媳妇背猪八戒”(1 / 2)


夏末深夜,雨下得正酣。非衣依靠在乱坟岗一块墓碑上,伸长了右腿,特意将它搁在了山道上。他又冷又饿,走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索性坐下来不走了。

周遭简直没有一点声气儿,除了雨水像珠子打下来,砸在断石残碑上的那些劈啪作响。不大一会,前面山道隐约传来一些夜里赶路人的声音。

闵安提着灯笼打着油纸伞走在前面探路,回头又殷勤地替后面队伍照亮,对于脚下难免疏忽了一些。非衣伸出来的长腿不偏不巧将他绊倒了一跤。他爬起来将灯笼凑到墓碑前一照,看到非衣那张在雨水冲刷下显得苍白的脸,马上惊叫道:“哎呦,毕大人,这里还躺着个人。”

闵安喊的毕大人就是毕斯,再朝前走就是他的治辖所在地黄石郡。毕斯刚给上级王知县送完了禀帖和贺礼,回来时正好赶上了夜雨,心里堵着一股烦躁劲。再又听到闵安说乱坟岗上躺着个无名氏,他推想着怕是郡外来的流浪汉,要不就是和死人有关的污秽东西,连忙坐在轿子里跺脚:“快走,快走,别管那些了!”

抬轿子的随从也在嘀咕:“这是死人的地界,小相公千万莫整治事儿。”

闵安拎着灯笼又凑近了一些,看清了非衣墨黑的眉峰抿紧的双唇,面相生得极为俊美。他又细心打量了一下非衣的领口袖角,见那些地方是干净的,且隐隐露出了一截内里缎布料子,心里更有底了,回头说道:“大人,这躺着的是个落难公子,不是什么杂七杂八的人,不如搭把手救他回去吧。”

毕斯甩开轿帘子说道:“他有手有脚,来历又不明,本官保着一郡的治安,哪能随便捡个人回去?”说完又催促队伍继续朝前走,早些赶回郡衙里。

闵安踌躇一下,随即跑开。

非衣继续靠坐着蓄力,没有动弹。就他坐的那块石碑前面有一截断掉的石基,与碑面形成了一个椅子状,经过雨水一冲刷,座面上干干净净,再挪个地方,他还怕脏了衣服。再就是刚才那个小相公提灯笼来照时,他看见了小相公长得俊俏,杏眼直鼻的,不是他想撞见的人,依照买来的消息来推断,小相公只是那人的徒弟。

等天亮雨停了,再朝前走吧,黄石郡只那么大,总能找到吴仁。非衣打定了主意,开始闭目养神。小睡了一会,山道上传来急促脚步声,他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小相公提着灯笼又跑回来了。

闵安抹去满脸的雨水,蹲下身子对非衣说:“我们郡子这段时间兴盗贼,他们老爱半夜打劫,把你一人丢这里,我还是不放心。”他的声音柔和低沉,拿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非衣,模样极为可亲。非衣听着他又说了两句,语声总是那么温和,听得非衣很想睡着。

非衣这么一想,干脆真的闭上眼睛睡觉了。闵安急得拍他手臂:“喂,我说你,站起来跟我走呀,我好心来收留你,难道还要我背你回去不成?”拍了一阵,非衣不动也不答,眼皮也不抬一下。

闵安非常无奈地转过身子,将非衣扒拉上他的背,背着非衣朝郡衙那条路走去。他边走边说:“我叫闵安,公子怎么称呼?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大半夜的坐在坟前吓人?”

非衣的身子有些沉,压得闵安大口喘气,人却不答一句话。

闵安丢下灯笼,扯了根树干做木杖杵着,深一脚浅一脚朝前走。山道上的风夹着雨,有时还飞来一点细碎的石末荆棘枝,刮在脸上可有些痛,非衣大概觉察到了,将头低了一低,躲进了闵安的颈窝处,闵安还得迎着风朝前走,背着一个快睡着的家伙。

“公子既然不做声,以后总得要被人称呼对吧,不如叫三不公子。为什么呢?因为一问三不答啊,不答名姓,不答籍贯,不答原因来这里。前些天我从后山捡回来的小狼狗,还有个名字呢,叫阿瓜。阿瓜之前是阿花,它也是我捡回来的,身上的毛黑一块白一块,像石斑鱼,我把它俩放一起,老打架,最后这个叫阿瓜的狼狗竟然被一头花斑猪给咬死了,你说稀奇不稀奇。哦对了,阿花还在我师父院子里,等会儿我把你也送进去休息下。”

闵安絮絮叨叨说完,非衣就开口了。“我叫非衣,曾定居楚州昌平府,不久前死了娘亲,外出游玩散心,走到山上迷路了,借宿在路边,不巧又被你吵醒。”

闵安一愣:“你是说……你靠在坟前睡觉是在‘借宿’?”

“嗯。”

闵安小声嘀咕:“有这样借宿的吗,从坟包里伸出一只腿,半天又不吭声,吓死个人。”

非衣听得见闵安在说什么,淡淡说道:“贵地方圆二十里只有一家客栈,不收我这样的客人。”

闵安答:“掌柜的怕你是盗贼派来的探子,一般的都不敢收陌生人过夜。”

非衣没说什么,事后才让闵安明白,他之所以流落郡县之间,无饭食无宿处无衣装,最大的原因是他随身带着面额大的银票,所经过的饭庄客舍都没法换散。即使碰上了银铺,见他所持的银票盖的是前代皇帝颁布的印玺模子,不是现有的摄政监国的楚南王颁布的印戳,马上一口回绝了他。

非衣不可避免成了有钱的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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