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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虎口夺肉(一)(1 / 2)


去年秋天,程如墨婚宴酒席已经定下了,临时叫未婚夫邱宇劈了腿。

一阵鸡飞狗跳的恶战,到头来邱宇倒打一耙,说你这人太冷淡,自己没心没肺,反爱教别人对你掏心掏肺。

程如墨说,滚。

闺蜜林苒便笑她,一层秋雨(邱宇)一层寒呐。

程母刘雪芝在这个事情里丢了面子,如今事情都过去大半年了,见了面仍然埋汰程如墨看男人的眼光,要不就是催促她尽快结婚。开春之后,这两个话题的比重明显逐渐向后者倾斜。

程如墨婚姻还没开始就失败,早就懒了心思,只一心扑在工作上,半年接了两个大单,多年未涨的工资终于落实,想来,还是粉红色钞票上的男人最为靠谱,其他的都是扯淡。

迷迷糊糊睡了一程,醒来已是天光大亮,程如墨这才想起来和林苒约定了去逛街。

前几日林苒来公司找她,见她如今模样连连摇头。

“看你这猫嫌狗厌的模样,真当自己是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了?你今年二十七,翻年就往三十狂奔而去,十辆联合收割机都拉不回来,到时候别哭着喊着让我给你介绍男朋友,我手里待嫁的姑娘从这里能排到北大西洋。”

程如墨便去照镜子。流行一年一年在变,她身上还穿着去年的款式;原本的长卷发由于疏于打理,发尾枯黄毛躁;前天刚熬过夜还没缓过来,整个人就像是开了封没吃完的饼干,隔夜之后透着一阵潮乎乎的不得劲。

“知道的人自然清楚你是上心工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为情所困,半年多了还没走出来呢。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不用心修饰的资格了,”林苒怂恿她,“男人专爱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过了二十六岁就得清仓促销,吐血甩卖。”

那时她心里孤勇豪迈之气顿生,恨不得一掷千金从头武装到尾,再次敞开胸怀拥抱男人。但昨晚上聚餐吃了不干净的肉,拉了一宿肚子,那点心思早一起拉出来了。

仍想就这么窝着,但外面刘雪芝已经开始做饭了,锅碗瓢盆叮铃哐啷一阵乱响。程如墨脑袋里好似开了一个水陆道场,被吵得脑袋生疼,想睡却是睡不着了。

洗漱完出来,看见餐厅桌上放着一碗黑乎乎的汤汁,刘雪芝在厨房里头煎着鸡蛋,半边身子隐藏在晦暗里,“把糊水喝了。”

这所谓的“糊水”是程如墨老家的一个土方,拿大米面条炒糊了,再拿水一煮,看着黑乎乎脏兮兮,喝下去治拉肚子却有奇效。程如墨讨厌这个味儿,又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儿比藿香正气水有效,只好屏住呼吸一饮而尽。

吃饭的时候,没看见程德云的身影,程如墨喝了一口酸奶,问:“爸呢?”

“他昨晚在工地上睡的,”刘雪芝端着一大碗面条坐下,又将冰箱里昨晚吃剩的青菜薹端出来,倒进面条里,“幸亏你爸不在家,要是在家还不得骂死你。”

程如墨“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刘雪芝身上和青菜薹蔫吧得如出一辙的墨绿色毛衣,扒拉着碗里浮了一层油的面条,情绪恹恹。

毕业那年,刘雪芝肚子里长了一个瘤,要做手术摘除;父亲程德云在外地工作,没人照顾刘雪芝。程如墨本来已经收到了崇城市的一个offer,因为这个事,拒掉了,留在了江城本地。

程如墨学的是数字传媒,与这个专业对口的好公司都不在江城。她在当地一个门户网站当了两年网编,觉得工作没前途,又半路出家去做广告策划的工作。

每次听说过去的同学谁谁谁当上了主编,谁谁谁去了产品组,谁谁谁成了市场部经理,她就越发觉得自己走了弯路。

刘雪芝自然不知道她这些心思,还庆幸自己病得真是时候——她巴不得程如墨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工作结婚,以后生的孩子还给她带,生是江城人,死是江城鬼。

现在还有如此安土重迁的人,程如墨觉得倒也是个奇迹。

相比起来,同样是江城土著的林苒,就比她心态开朗得多。林苒家里条件好,在寸土寸金的老城区都有两套一百五十平米以上的房子,父母住一套,另一套留着给她做嫁妆。林苒春节的时候订了婚,打算今年九月结婚。

“男人都是贱骨头,这才刚刚订了婚就不如恋爱时候了,真结婚了肯定会拿我当老妈子使唤,伺候他们一家老小。”林苒漫挽着程如墨,漫不经心挑着衣服。

“他怎么敢使唤你,给你当牛做马还差不多。”拉肚子后遗症,程如墨现在说话都还发虚,路过试衣镜偶然一瞥,镜子里的人面色煞白,像个被阳光照了正要魂飞魄散的女鬼。她伸手去摸提包,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唇膏,便使劲咬了咬唇,试图让它泛起一点血色。

林苒从架子上取下一条裙子,在自己身前比了比,又转过身来在程如墨身前比划,“你穿这条一定好看。”

程如墨立马止了咬唇的动作,伸手将裙子接过来。面料非常舒适,一定不便宜,她抬头望去,看了看专柜的品牌,已有退却的打算。但手上的裙子的确好看,样式简约细节却又做得精致。

她便不动声色说:“我试一下。”

上身效果比她想象中更好,她本就瘦,穿着这条裙子更显得细腰不盈一握。

林苒赞道:“好看。”

好看是好看,抵她半个月的薪水。

导购员也怂恿:“这条裙子配风衣穿非常好看,天气热了也可以单穿,最适合您这种身材苗条的人。”

程如墨心想,真会说话。但仍然没有被迷魂汤灌糊涂,仔细盘算着。

“你下周不是有同学聚会吗?”林苒提醒她。

程如墨顿时一怔。

她这人有个缺点,听到什么坏消息,先担忧一阵,立即忘到脑后,死到临头了才又想起来。

同学聚会,堪称灾难级别的坏消息。

这些年,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聚会,她也没少参加过。一群年仅三十,空闲时大腿一拍脑袋一热说要怀旧,简直是别有用心。

怀哪门子的旧,真要怀旧倒是别开着还没跑过两百公里的四个圈过来啊,别整一身的阿玛尼又喷一脑门子香水啊,别中英文混杂出了两年国门连舌头都捋不直啊。

如果这种还能忍,挽着男友或者老公全程发嗲明里暗里秀优越感的简直想让人一鞋底抽过去。

此后程如墨参加同学聚会必须打听清楚,没立“不准带家眷”规矩的一律婉拒。

相比于她视同学会如洪水猛兽,刘雪芝对此却相当热衷,总盼望着程如墨能和旧同学发展出点什么。

程如墨都懒得打击她:真能发展哪至于等到现在,十年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各类聚会都有,唯独大学同学聚的少。而这次,就是大学聚会。

眼前仿佛是一堆强拆过后的废墟,徒手扒拉着,本来没报什么希望,结果却在坍塌的水泥板底下发现了那个名字。一口气吹散灰尘,竟然鲜活如初。

她心里一动,面上仍是不动声色。

“帮我包一条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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