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在他犹犹豫豫良久、总算将几个音节吐出口的那一刹那,我仍然不受控制地神经突跳、头脑发炸。
“……你说什么?”我惊魂未定,好半天才抑制住拔腿就跑的冲动,按着抽痛的太阳穴不自觉地问。
头一次的尝试给了他极大的鼓舞。重复第二遍时他已然不复最开始的张皇与退缩,将三个单词表露得字正腔圆,口齿清晰:
“我爱你。”
如果说最开始我还在怀疑自己的耳朵,现在我百分之百地确定了我没听错。
我难堪地后退一步,声音开始拔高,“我以为你答应给我一点时间——”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可是我爱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
——同样也是实话。我看得出,也猜得到。
我不断地喃喃自语:
“……太过火了。”什么样的人会对才认识不久的女孩儿说我爱你?!
“我爱你。”
不知是被打开了什么奇异的开关,他说得越发底气十足了。每一个抑扬顿挫的音节都像是一记重锤往我的心口猛砸,这是我承受不住的沉压,他说着,我听着,身陷流沙,手脚冰凉,像条搁浅的鱼一样喘不过气来。
我终究忍无可忍,单手扶住额头,制止住他未出口的全部语句:
“……我们还是分手吧。”
——这是我经历过的最短的一场恋爱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失眠了一夜后,我这么想着。
揉着眼睛爬起身,头发在脑后压了一整晚,还没完全干透。我一下子想到了昨天亚瑟轻柔地擦拭我头发的动作——他的手指温凉,一开始钻入发间被水液浸泡着还没太大感觉,过了五分钟湿发稍干,皮下感知经络逐渐蔓延起一种酥痒的快感……
我还在想他——而且想的不是他身体的某一部分。
做早饭期间还老走神想到亚瑟,我盛出一盘冒着热气的葡萄炸鱼,窝在床头小口地吃。上一次拧开电热灶台还是为了请修好了水管的亚瑟留下来吃顿晚饭,那时候我完全不曾料到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现在的模样跟那些电视剧里为情所困的姑娘没什么两样。
这个认知着实令我吓了一跳。
门铃的响起没有半点儿征兆。我还在回味刚才发现的、了不得的事实,听见刺耳的铃声手一抖险些掀翻盘子,放下没胃口吃完的早餐,我没精打采地趿拉着拖鞋前去开门。
亚瑟挺拔笔直地直立于门前,两只手背在身后。他跟我一样也没睡好,浓密淡金的短发毛茸茸地蓬起,嘴角向下耷拉着。
见到我的第一眼,他迅速撑住门,进而翻开左手,给我看他干燥的掌心。
入眼是最上端的一行笔迹,全部是粗厚浓黑的大写字母:
【我很抱歉】
我哭笑不得,侧靠着门框挑起眉毛:
“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
他似乎对我的问题早有预料,右手指尖轻触到下方第二行字迹:
【我一开口就会搞砸一切】
我没接腔,屈起手指轻轻按了按眉骨。
见我反响平淡,他嘴角微抿,默然将写有字迹的掌心攥拢成拳。
然后他摊开另一只手,上面写了另外一些字母,是相同的行文与运笔方式。
【对不起】
【你不想要,我就离开】
我按下他的手,没什么语气地说:
“你什么都没做错,不需要向我道歉。”
不料他倏忽抢身进屋,手臂穿过肋下半挟着我砰然撞上了门。
“你想这样谈恋爱?”
背抵着门板,全身在他有力的禁锢下动弹不得,亲吻不停落在我眼窝、鼻尖和嘴唇,手被他抓起来穿过衣摆按在腹肌上,周围密密匝匝充斥的都是他的气味和声息,“那就如你所愿。”